第6章 偷车贼(1 / 2)

夜深人静。

四合院的住户,大多都进入了梦乡,尤其是在红星轧钢厂上班的,那份既辛苦又危险的工作,足以让人很快入睡。

除了因为得到自行车票而高兴到睡不着的何雨水,以及发现了小偷的程昱。

和对门正准备出门去上厕所的何雨水不同,手里拎着木棍的程昱,隔着门缝观察着小偷的一举一动。

当看到对方从怀里,掏出一根钢锥的时候,程昱又觉得对方似乎并不是来偷车的。

更像是搞破坏。

可笑!

也难怪程昱觉得可笑。

穿越而来,程昱知道自己得罪的人不少。

尤其是留苏期间,因为上过的优秀且漂亮的大洋马女同学太多,而被不少天生强壮且以战斗民族自居的男同学嫉恨。

甚至,公开挑战,想要用拳头教训程昱的人不在少数。

因为系统的存在,程昱的身手虽然比不上隋唐英雄传中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李元霸,但那一身格斗技能或者更直接点说就是揍人的本事,可不是白给的。

可想而知,那些挑战者们的下场,有多惨!

这些经历也让程昱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一样,最能让对手服气的,永远是我们自己拳头的坚硬程度和打击决心以及打击力度。

在那种拳拳到肉的挑战中,你要是输了,对方会更瞧不起你。

可你要是打赢了,他们反倒会佩服到朝你竖起大拇指的同时,还会真心实意的喊一声:哈拉哨。

而且,你把他们揍的越狠,他们就越服气。

程昱因此在留苏期间还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当然这些彪悍的外国朋友大多都曾被他毫不留情的打断过鼻梁骨……

程昱可以保证,在回国之后,他做事一直非常谨慎,甚至很少得罪人。

倒不是因为怕。

和留苏时期那种话不投机就可以选择直接动手的环境不同,程昱之所以会选择用拳头说话完全是入乡随俗适应环境的表现。

不可否认,也有吸引异性方面的考量,但达尔文的进化论对程昱产生的影响就是让他不太相信人定胜天的豪言状语,而更趋向于人应该适应环境。

但国内的情况显然要比较复杂。

或许是因为某些原因,私斗是被绝对禁止的缘故,国内尤其到了一定身份之后更喜欢用脑子说话,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说不好听点大伙更喜欢玩阴的。

这话虽然有点难听,但事实就是如此。

程昱回国后的行事作风就是,能不得罪人,就尽量不得罪人。

如果非得罪不可,那就要找机会一剑封喉,且绝不心慈手软。

为了防止对手在失败一次后,依然像苍蝇一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找麻烦,程昱对待对手的打击方式用几年后很流行的一句话就是,踩上亿万只脚,让对方永世不得翻身。

狠辣至极!

所以说别看程昱一副好皮囊,看上去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在父母的眼里是好儿子,在朋友的眼里是好兄弟。

但在对手们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

神鬼怕恶人!

吃过大亏之后,很少有对手会再去招惹程昱。

自己才从川省来这里三个月,根本没有机会与人为仇。

这是要扎我自行车的车胎吗?

谁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

程昱不知道。

天太黑。

也看不清对方面目。

不管是谁。

在程昱的身体里,毕竟住着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的灵魂。

这让他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欲,显然要比眼下这个计划经济时代的人们要重视的多的多。

黑灯瞎火,有人偷偷摸摸要扎你的车胎,你会怎么办?

而且,还是刚买的车。

程昱,用力握了握手中用来顶门的木棍,虽然没有钢管那般结实,但打断小偷的手脚没有一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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