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不停的翻看着案卷,实际上,这个案子更加简单了。
一切都很明了。
当时姜文超将受害人按在床上,然后受害人大声呼喊,丁强破门而入,旁边还有其他邻居。
基本上证人证言已经完全恢复了当时的情况。
刘宇甚至没有对丁强进行过多的质询。
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就进行了休庭。
十五分钟以后,直接宣判:“被告丁强,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属正当防卫,本院宣判丁强无罪。”
弹幕蒙了。
“??为什么啊!”
“怎么到他这里就无罪了?”
“到底怎么回事?”
实际上就连丁强也是一脸懵逼。
好在刘宇过后的宣读中给出了答案。
“丁强在本案中,进入房间时,姜文超正将被害人按在床上,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丁强将姜文超拉开之后,姜文超倒地,其起身后放言要弄死丁强和被害人,紧接着对丁强进行攻击,视作不法侵害正在进行1丁强打倒,并且再肚子上踩了一脚,丁强并未使用过激手段,只是使用拳脚对其进行制止,其手段相对平和,并无明显伤害意图,踩了姜文超一脚之后,丁强随即住手,并未连续攻击。”
“姜文超重伤,属于不可预知结果,由于其正进行不法侵害,丁强所为,属于见义勇为,且手段合适,并未作出严重侵害行为,故认定为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无法要求防卫人对其本身造成伤害进行预估。”
刘宇风轻云淡的宣布完结果。
直接转身离开。
实际上就是这样,朱长贵持刀砍人,以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是可以明确预估出自己行为会造成什么结果的。
但是同样,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踹了一脚肚子,会导致重伤显然是在常识中不可预估的。
所以一个是故意杀人,一个就是正当防卫。
若果说,姜文超被打倒之后,丁强拿刀再给他一刀,那显然就变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这还要看刀子的部位到底下在哪。
出了审判庭,刘宇打开手机,忽然看到十多个未接来电,都是自己妹妹刘婷打来了的。
刘宇顿时一惊!
赶紧拨打了回去,电话刚接通,那边就传来了刘婷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哥,我出事了!她们说我偷东西!老师让我找家长!我不敢跟爸妈说...”
说着那边已经传来刘婷哭泣的动静。
刘宇眉头一挑,自己妹妹,刘宇最清楚,虽然说刘婷可能有些调皮,但是绝对不是那种干坏事的孩子。
还好这个案子审的够快,刘宇赶紧说道:“你等着,我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刘宇赶紧跑到魏肃办公室。
“领导,我先走一会,下午也不一定能不能来,家里出了一点事情。”
魏肃一愣,推上刚刚拉开的抽屉,说道:“那赶紧去吧,有事的话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