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般来说,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审中,李美芝已经出示过相关证据,所以万云鹏上诉便将由他提供相关反驳证据。
方志权起身说道:“首先,我来回答原告律师提出的质疑,我当事人虽然车辆未缴纳交强险,但是在行驶途中,我当事人并未违反交通规则,属于正常行驶,与本案的发生,并无关联”
“而且我当事人从李美芝就诊医院,获取其病历,知晓其在之前右腿便曾骨折过,所以一审中,李美芝所提供的医生院就诊记录,以及伤情鉴定存疑,可能是其旧伤伪造。”
在一审之中,李美芝曾经提供过就诊医院的医生录音,以及司法机构提供的伤情鉴定。
实际上, 这两样证据,才是证实李美芝案的主要证据。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司法机构的伤情鉴定。
经鉴定认为:李美芝右膝部操作符合较大钝性外力直接作用所致,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可能很多朋友会产生疑惑,交警部门不是说:不能确定万云鹏所驾驶小客车与人体接触部位吗?
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能确定万云鹏驾驶的车与李美芝有所接触,换句话说,就是也并未排除接触的可能性。
而司法机构的伤情鉴定结果,毫无疑问就是让万云鹏定罪的根本。
因为当时已经排除有事故第三方,那么在摔跌难以形成这种伤势的情况下,自然是万云鹏所为。
实际上,从这个方面看,证据还是比较充足的。
而且当时还有李美芝家属提供的万云鹏车辆停滞位置的照片作为辅证。
这两人,肯定有一方撒谎了,但是不管谁撒谎,毫无疑问都会是让公众寒心的。
刘宇接过方志权提供的新证据,也就是病历,仔细查看了起来。
看完之后对李美芝提问道:“李美芝,对于万云鹏所提供的证据,你有什么解释?”
X文文站起说道:“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与案情并无直接关系,首先,我当事人当日翻越护栏,虽然违反了交通法则,却也侧面反映出我当事人身体健康,腿部并未受伤,而我当事人之前虽然右腿曾骨折,却与这次撞击无关,故万云鹏所提供证据无效!”
刘宇将万云鹏所提供的病历放在一旁,问道:“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提供?”
万云鹏摇了摇头,说道:“没有了!但是刘法官,我真的是冤枉的啊。我是下车扶她送去的医院啊,要是真是我撞的,他们怎么会在一年后才提起诉讼?”
这时候李美芝也喊了起来:“刘法官,我是真的被他撞的啊,我这一年里给他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但是他根本不接啊,我们实在找不到人了,才选择道法院起诉!”
李美芝的女儿也是起身说道:“刘法官,他当时送我母亲去了医院,回头就去把车给洗了,这种行为不是销毁证据吗?而且他说他一个人在苏海市,无亲无故,手头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些时日筹钱,我们才让他走的。当时他曾亲口保证过,就算卖车也会给我们进行赔偿,结果这人一走就再也不露面了!我们多方寻访未果,才向法院进行的起诉。”
万云鹏委屈的叫道:“刘法官,不是我撞的我赔什么钱啊,这事情说起来,我就是停车查看情况,她明明是自己摔倒的,我好心扶她,把她送去医院,就仅仅是这样啊。她根本就不是我撞的!据我所知,他们当时只住了五天院,就把这老太太接出院了,不在指定医院进行治疗,这不是心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