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2 / 2)

林棠想,隋行那么像陆无常,又那么在意陆无常的事情,是不是他其实就是陆无常的粉丝啊。

这样的有了解释,为什么隋行会认识林棠之,又为什么听他说投奔魔尊自己就也欣然同意一同前往。

所以,既然之后他们必然会成为同事,他不如给自己对魔尊的熟知找一个一劳永逸的借口。否则如果日后他惹怒魔尊要隋行配合又要解释,一来二去没完没了。

“其实是因为,我、我暗恋魔尊!”

陆无常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一时间微愣。

“是......是这样的。”林棠见他表情有些缓和,继续硬着头皮道,“之前遇到你,我确实失忆了。可是这两天我又隐隐约约想起来些事情,是有关魔尊的。”

“我心悦他,但是是暗恋......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和师父一起外出,见过那位魔尊。他那种随心所欲的活法我真的很羡慕......于是我一直收集他的信息,收集了好多好多。”

“现在,我慢慢想起来些了。比如,虽然他脾气差,但是对下属特别好!还有他最痛恨的就是背叛,所以我绝不会背叛他!”

他洋洋洒洒说了一堆,陆无常看向他,那双茶色的眼眸亮晶晶的,像是盛满了细碎的星光。

......心悦他?

这话他倒是听林棠之说过,不过是之前那个林棠之。

那个林棠之嘴上说着心悦他,实则脸上的算计和虚荣几乎要满溢出来。而且林棠之心悦的“他”也不是他,而是他现在的伪装,假装成“魔尊座下护法”的这副面容。

但现在的这个林棠之,显然是不认识这外貌的。不仅如此,他说的心悦也不是对着这副壳子,而是真的那个他,真的魔尊陆无常。

......这就有意思了。林棠之说的那些话,虽然有些夸张,但确实是对他有所了解的样子。先不论林棠之这副躯体里的灵魂是否是原来那个,现在这双茶色眼睛里透露出的崇拜感情,倒还真是货真价实。

林棠一直在观察他的表情,见他脸色稍霁,便立刻转移话题道:“说起来,是不是明日就能到三升秘境了?”

救命,这一趴快点过去吧,虽然他不是直男,但这样赤.裸裸地吹彩虹屁也太羞耻了。

陆无常看他面颊通红,那白皙的肌肤如同初雪落下点点红色的梅花,纯净又糜艳。

......无论如何,养眼这一点还是不错的。是他点了点头表示回答。

林棠再接再厉:“你说我们能得到些什么宝贝吗?虽然当然不能和那些大门派比,但总要有点收获吧。”

虽然他知道去三升秘境必然会遇到魔尊,但隋行不知道啊。既然都陪着他去了,两人什么都不干好像也说不过去。

“我也不贪多,比如啊,我是说比如。如果能获得一把灵剑就好了,我还没自己的剑呢。”

虽然原著对林棠之的描写很少,但林棠还记得,文中曾简单带过林棠之没有自己随身佩剑的事。

剑修的随身佩剑,一般都是他们的本命法宝。剑修都会预约一位能工巧匠,选择上好的精铁打造,然后在浇筑成形的一瞬间滴下精血作为绑定。

这样的剑会天生有一定灵气,而随着主人的修为增长,剑也可能逐渐培养出剑灵。

但林棠之,却是例外的情况。作为凌霄真人首徒,他自然本该也有这么一把认主剑,但很奇怪的是,文中却说他不知何故无法操控自己的佩剑,因而至今都没有本命法宝。

他唉声叹气:“希望我运气好点吧,不然到了魔尊座下,魔尊的属下竟然没有佩剑,这也太丢了脸了。”

陆无常多少和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件事,也没在意:“或许是因为你不适合剑修。”

“是哦,也不是没有可能。”比如他觉得他在炼药方面就比较有天赋,因为连隋行都夸了他有天赋。

陆无常看面前小玩意的表情倏地从刚才的忧郁变成了洋洋得意,没来由想到了之前城镇中看到的,帮富贵人家看家护院的傻狗。

虽说养来看家护院,但那狗一天到晚只会汪汪叫,谁丢给他骨头他就对谁摇尾巴,也不管那骨头到底是礼物还是毒.药。

大概是因为富贵人家不缺护院仆从,养那只狗虽说看家,但其实还是为了图个乐子。就像他自己看着林棠,觉得养那么只只会傻乐的狗,就算不会看家护院也无伤大雅。

他这么想着,于是抬手,摸了摸林棠的头。

林棠:?

林棠那双漂亮的眼睛像是琉璃般,看着他的目光清澈地带着疑惑。

“漂亮的小狗。”陆无常低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糖汁!仅仅几章就从乐子(物体)变成乐子(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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