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胖子与痞子(1 / 2)

向北是汴州,向南是扬州,因此从没有旅人愿意在河南道与淮南道的交界处久做停留。福锦客栈把店开在这个地方,生意难免总是稀松平常。

然而这些日子往来住店的人却多出了不少,依孟掌柜看来,这当然是要托柔然劫案的福,半月来,官府中、江湖上,乃至于异国访客都是络绎不绝,客栈的生意好得出奇,以往住店不过二百文铜钱一天,现在则涨到了足足五贯铜钱。这种日子如果能持续的久一些就好了,孟掌柜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边向一位眉宇间颇具英气的富贵公子迎了上去。

面对着这位笑脸相迎的掌柜,上官飞鸿有些敷衍。他的注意力暂时被客栈中的其他人吸引了。

坐在最显眼位置的是一个暴发户打扮的胖子,这人不但极胖,而且看起来奇蠢无比。似乎是为了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富有,这胖子白胖胖的手指上,玉扳指与宝石戒指戴了个满满当当。

同样满满当当的是他身前的桌子,上面摆了有多少碟肉,上官飞鸿已经懒得数了。他很确信,光是烧鸡自己就看见了足足六盘。

但胖子却边吃边叹息,实际上,他自认为,天下所有州郡的美食都比不上蜀中,自从接到什么劳什子英雄大会的请帖,离了唐门,一路上他的胃口都不好。

今日他的胃口依然不好,但这些日子他实在是瘦的不像话了,因此只能勉强自己多少吃一点点。六只鸡和四个猪蹄,三碗阳春面,是有些少,但他胃口不好,只吃得下这点了。胖子叹了口气,没有理会店中众人异样的目光,继续埋头一心一意的吃。

在这胖子的对面桌子上坐了一个容貌猥琐的痞子,长得像一只没毛的猴子,一根头发和胡须也没有,在这客栈中旁若无人的坦胸露腹,一双手似乎正在搓身上的泥,十分不雅。这人贼眉鼠眼,长相不讨人喜,只是上官飞鸿注意到,这痞子打扮的人竟然脚底踩了一双官靴,看制式竟比那日金九龄和皇甫端的靴子还要讲究。

在场的江湖人士将角落里都坐了个满满当当,唯独却似乎都有意远远的避开这两个怪人,因此这偌大的客栈只有中央的两张桌子显得颇为宽敞。

“掌柜的,还有客房吗?”上官飞鸿皱着眉看了看四周,开口问这位孟掌柜。

“公子,实在是不巧,小店中已没有空客房可住了。除非。。。”

“一两银子一夜,给我找一间空房。”上官飞鸿不假思索的说道。

“得嘞!公子既然如此爽快,那就请随我来吧。”

上官飞鸿的住处倒是僻静,几日来奔波不停,今日终于有机会让他小憩一阵。

午后,随便吃了些东西,上官飞鸿跟着客栈中一众人前往劫案发生的山谷。因半月前赤犬于这谷中不知所踪,坊间有好事者便将这无名山谷起了个外号,唤作“屠狗谷”。虽然是戏谑而起的诨号,但后唐民间对柔然之怨恨也可从这名号中管中窥豹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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