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1 / 2)

?虽然第一次,但我想自己是爱着他的,即便真的没有体验过爱这回事。

当时我还在摇我的,这伴了我整整十年,今天是我二十岁生日。十年前妈妈把这带到我面前。她从未送过我礼物,我有些诧异,但还是恭恭敬敬收起来,我在妈妈面前一向是恭谨的。从此,拿着便成了我的习惯,或者你管它叫怪癖。

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保留一生的,但从未离开过我,我把它放在包里。这样,我这个什么都丢的人从未丢过包。

收下后的我总是忐忑不安。

早上六点钟,响了,我抓着跑下楼,看着桌上的早饭。实际上,我正盯着乘煎蛋盘子下的纸。一切都结束了,我的心反而安静了,从此,它就一直安安静静,而我也养成了五点起床的习惯,因为我的早餐还是热的。

是木制的,做工精巧。作为送给女儿的唯一一件礼物,它很合格。我想她也是花了些心血的。

我站在表行前,用力摇着它,想让它动起来。

“刚买上就不走了吗?”

我没有和陌生人聊天的经验,所以我没有说话,只是不再摇我的了。我愣在那里,身后的人便走到我面前,拿走了我的。

“很不错的,不是这里的吧。你要卖掉它吗?”

我看向面前的男孩,长相平平,可是很干净的样子。或许是穿着白衬衫的缘故。

“不,我没有打算要卖掉它,只是在想要不要去修一下。”

“坏了就修修吧,你不想修吗?或许可以让它变成原来的样子。”

“原来的样子?我想,它永远不会变成原来的样子,先生。”我神经质的吐出一句,又觉得不妥,便抬头对他笑了笑说,“实际上,我没有钱。”

他笑了笑,拉我进了表行。“我叫陈煜。”

他叫陈煜,他说。我没有告诉他,我也叫程玉。

表行是他的,一开始我就想到了。

他又让它动起来了。它是,也是我的心。

他现在住在我的房子里,一幢一样木质的老房子。妈妈很喜欢木质的东西。房子很老,但很结实。有两层。楼上是卧室,楼下是客厅兼厨房。妈妈守了它十年。

我在咖啡店上班,晚上回来会做好饭,然后等他回来

我们躺在床上,他问我:“干嘛总是拿着那表。”

“心安。”我说。心安心安。

我们已经认识了五个月,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

我见到了我的妈妈,她顿了一下,问我:“你叫什么?”

陈煜笑道:“程玉啊妈妈。”

陈煜的父亲拍拍她:“怎么了?”

她不再说话。其实我早已原谅了她。也或许是我的心太静了,早已远离了这爱恨。

但是请相信,我爱陈煜。

“妈妈不舒服吗?改天我们到家里聚也是好的。”陈煜问道。

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我和妈妈两个人

“陈煜是个好孩子。”这是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问我过得好不好,而是不愿那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不好。

“我知道”

“是我不好,你不要怪别人。”

我不知该说什么。她以为我是要报复,其实我们都是希望过好现在的日子罢了。

“这不过是个巧合。”是的,这是巧合,我告诉她。

回了家,陈煜坐在沙发上,招呼我过去:“有事情问你。”

“什么?”或许他知道了?不过也没什么。

“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发愣的看着他,我们才认识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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