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依娜最后选择了屈服。
或者说,她其实根本没得选。
并不仅仅是因为霍天耀的咄咄逼人,事实上,霍天耀带来的压力,最多算是一个诱因,甚至于是一个借口罢了,李依娜肯低头合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他们快活不下去了!
他们来到港岛有年多时间了。
但因为被祖家政府所歧视和排挤,再加上自身的能力、身份、语言等问题,他们根本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只能靠联合国补贴,和其他白俄鬼佬的救济过活,基本算是社会的最底层,难民中的难民……
联合国补贴,并不是特别帮助白俄毛子的,而是国际社会,对所有无家可归的难民,提供给的帮助,这个补贴到霍天耀穿越前都一直存在,但补贴金额不多,而且领取的前提,是你本身并没有工作!
至于其他白俄鬼佬……
整个港岛自然不止有眼前这点白俄鬼佬,事实上早在年代,便有大量白俄难民陆续来到港岛,他们带来的沙俄文化和饮食,比如红茶、罗宋汤等,都是“港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鬼佬并没有华人的“同乡”意识,而且那些先行者混得也不怎么样,毕竟欧洲鬼佬对毛子的排挤是“自古以来”的,他们找不到高薪水的工作,大多数人只能做佣人和建筑工人!
所以他们对李依娜这些新难民,提供的帮助是十分有限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霍天耀肯为他们提供工作,其实李依娜是十分愿意的,和霍天耀猜测的一样,她口中的“贵族荣耀”,不过是一种自抬身价的手段罢了。
事实上,如果没有把妮娜牵扯进来的话。
李依娜甚至是十分感激霍天耀的!
……
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
双方最后商定的合作内容如下。
招聘条件:岁到岁的女性,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月薪是港币,外加提成,提供两餐!(霍天耀承诺,在她们不卖出街钟的情况下,只要认真工作,最后每人拿到手的薪水,不会低于块。)
另外,在正式上工前,霍天耀将会对她们,进行长达个月的培训,在此期间,基础薪水照旧发放,但所有舞女,必须和霍天耀签订一份,长达五年,违约金万块的竞业合同!
即是说在未来的年时间中,这些舞女可以辞职,但不许从事与夜总会相关的行业。
李依娜自然不想答应这样苛刻的要求,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便失去了和霍天耀讨价还价的资本,但是没有办法,形势比人强,况且霍天耀本身也有充足的理由。
毕竟他要对舞女们进行培训,和宣传等前期投入,如果不签订竞业合同,这边才给你培训完,打响了名声,转身你跳槽了怎么办?这一手,防的就是将来其他夜总会挖人!
此外,领班的职务也落到了李依娜的身上。
这对双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李依娜可以多赚一份可观的薪水,同时她亲自来做领班,可以免得族人被欺侮,保证她们的权益,霍天耀也省去了招聘的麻烦……
毕竟身为族长的李依娜,可以管理这数百人的家族,其管理能力肯定是合格的,而且舞女们肯定都肯听她的,没有语言障碍,管理起来也更加方便。
……
霍天耀从报社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快下午点钟了,再加上赶路、黑仔他们耽搁的时间,过程中李依娜还安排了晚饭,所以等双方商量好了合作细节,时间已经快晚上点钟了!
“霍先生,我让人为你们准备房间?”李依娜很热情的挽留道。
霍天耀一眼便看穿了她的算盘,但并没有揭穿她:“不用了,你们的食物我吃不惯,现在肚子都在叫,等下要去吃夜宵!”他看了眼妮娜……开玩笑,留下来怎么得手啊?
李依娜的笑容一滞。
霍天耀则提醒道:“你尽快和族人沟通,明早我会带合同过来,签了合同就算出工,开始计算薪水,另外,这两日我会安排培训老师过来,需要你进行协调。”
“我会安排好场地的。”
“那我先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