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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想回家(1 / 1)

?一个平静的湖面,石子会在上面惊起层层涟漪,飞鸟轻快地掠过,也只不过留下轻盈的影子。

对于林烨的凭空消失,除了他父母感觉撕心裂肺般的沉重伤感外,大家也只是觉得偌大的世界又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少吗,多想无益,不如喝杯茶自在。

林烨有没有造过孽,不得而知。如果有人质问他,他肯定会义正言辞,郑重其事,言之凿凿地说:“我没有造过孽。”林烨可是好青年。

现在的他只感觉自己仿佛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漫无边际,好像有千年之久,林烨怀疑自己还会不会醒来。

自己仿佛是疲惫的行人,行尸走肉般慢慢行走在茫茫无际的沙海之中,自己不知道,也不会停下,因为沙海没有彼岸。很辛运,林烨摔倒了,头碰在柔软的白沙上,还感觉到了疼痛,这是从虚幻迈向真实。梦终究是梦,总有要醒来的时候。

“头好痛。”慢慢睁开惺忪的双眼,林烨用手按着还在隐隐作痛的头部,呢喃自语道。

现在回想起那道惊雷“轰隆隆”以万钧之势朝自己劈来的那刻,林烨还是心有余悸,忙用手拍着心口,来平复心中的惊恐。幸亏自己福大命大,否则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人才。

没有被劈死,不幸中的万幸,生死一线,太恐怖了,令人后怕,至于自己为何还能在那道雷电之下生还,不是林烨的大脑能想明白的,就当做是一个奇迹。想那么多干嘛,活着就好。

平复好心情,林烨才来得及观察自己所处的环境,自然不再是扶苏墓。

“这是哪儿?我没看错吧?我都被雷劈了,导游也没有把我送医院,太没有人性了吧!”林烨使劲揉了揉双眼,确定自己所见的一切是真实的,没有熟悉的白大褂,没有天花板,空气中也没有弥漫着刺鼻的药水味,这里不是医院。

映入林烨眼帘的竟然全是古香古se的陈设。林烨很确定,自己身处一处卧室之内,只不过没有穿衣镜,没有梳妆台,也没有精巧浪漫的水晶吊灯。林烨看见一座烛台,上面插着十几只红烛,虽然是白天,但仍在闪动着火焰,看着不断流下的蜡泪,林烨自己都有要哭的冲动,这是哪啊?!

更令林烨匪夷所思的是靠墙的一排书架,上面满满存放的竟然全是竹简,太返古了,书架前的一张案几上还有一卷竹简已经展开,这玩意也有人看?林烨越来越疑惑,也越来越不安,这里是某个剧组的拍摄场地还是武陵人的桃花源?与现代生活也太格格不入了。

耸了耸鼻子,林烨还闻道一股淡淡的香气,虽然若有若无,但也沁人心脾,令人很舒心,有凝神静气的作用,正是从室中央精致的青铜鹤炉里散发出来的,应该是某种名贵的熏香,还挺有情调。

再低头看看自己,双手翻来覆去,眼睛睁大仔细瞅,怎么看都不想是被雷劈过的样子。一点焦黑的痕迹都没有,甚至比之前还要“白嫩”一些,不过林烨总感觉自己的双手好像也比之前小了一些,虽然不明显,但作为身体的主人,自己还是感觉不错的。何况林烨感觉自己除了头部有些疼外,其他身体部位都无大碍,健康得很,难道自己有抗雷击的本领。

但现实情况不能允许林烨这样乐观下去,他很快在自己身上发现了不对。自己身上穿的竟然是古代服饰,连身长衣,材质应该是丝织品,从袖口的流云纹饰以及服装的样式来看,这样该是秦汉时期的。但属于秦朝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是一件黑色服饰。秦始皇灭周,受五行思想影响,认为是水灭火,秦属水德,崇尚黑色,所以秦朝服饰标准色为黑色。(秦朝时还有规定,三品以上官员着绿袍,一般庶人着白袍。所以白衣也就代表了庶人百姓)林烨不会认为有人会仿制这样的服饰套在自己身上,来和自己搞恶作剧,心在慢慢往下沉,这个地方很诡异,嗅不到丝毫现代的气息。

林烨有些抓狂,习惯性用手狠狠揪着头发。嗯?不对,我怎么感觉头发变长了,我又不是文艺青年,留非主流的长发。林烨慌忙抓过一把脑后的长发,很长,过肩,使劲一拽,生疼,这是实实在在长在自己脑袋上,不是假发。

古老的竹简服饰,古老的烛架熏炉,古老的......额,头发不是古老的。它是林烨的,但长发是古人的标志啊大哥,林烨在心里无力喊道。

一个念头乍得出现在脑海里,穿越了!

林烨不敢相信,但眼前的一切却又在告诉他,这里不是现代化的都市。

林烨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碰碰的跳动,穿越不是他所能接受的,作为无神论的坚持者,林烨此时也只能向满天神佛虔诚祈祷,祷告自己只是被世外高人所救,或者这里是武陵人的桃花源,好美,只要不是穿越就行,以后自己一定吃斋礼佛!至于头发为何变长,正常的生理表现罢了,被雷劈了嘛。林烨在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搜索出一系列理由来证明自己没有穿越。可是......

“公子,您可醒了,可吓坏小的了。”林烨情愿自己幻听,是听错了,就这么一句简简单单的话,把林烨悬在半空中的一颗心,彻底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毫无情面。林烨听出来了,这是太监(其实太监一词,到明朝才出现,之前普遍称这类人为宦官,或是阉人)的声音,嗓音像鸭子般难听。

只见一个小宦官手里端着一碗水,面露焦急而又欣喜的神色,快步走道林烨床前,行了一礼,恭敬的说道:“公子,您可醒来了,快喝口水吧。”林烨面无表情的接过水,并没有去喝,只是在打量盛水的器皿,这不是唐代的秘色,宋代的官窑,元明清时代的青花,以及彩釉珐琅,它更沾不上边,它只是一件灰黑色的陶器。

林烨抬眼看了看站在自己旁边的宦官,长得倒是年轻,也就应该十六七岁吧,面净无须,眼睛里透着一股机灵劲。

“你叫什么名字?”林烨开口问道,声音略显沙哑微弱。

“小的叫刘方啊。”小宦官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怎么公子连我名字都不记得了,难道是这次昏迷导致的。

刘方,看来他父母想让他流芳百世,只是宦官流芳百世的,很少。林烨笑了笑,然后凶神恶煞(装的)的问道:“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尽管自己很有可能穿越了,但林烨任然不死心。林烨那双微微颤抖的手出卖了他内心的紧张忐忑,小宦官最好做出肯定回答,不然林烨紧握水碗还颤抖的双手,极有可能会把水泼到无辜的小宦官脸上。

小宦官被林烨突然的凶狠吓得倒退了两步,何时见过温和的公子有过今日这般狠恶,脸上尽是迷茫胆怯,战战兢兢的小声回到:“公子,小的不知拍......拍电影所谓何物。”

林烨见他满脸迷茫,不是作假,对他笑着说道:“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内心最后的希望破灭,水也没有泼到宦官脸上,只是林烨握着水碗的双手更加用力,就像掐着他最恨的那位漂亮导游的脖颈,掐死她算了,害自己来到这种鬼地方。转念一想,自己竟然有着“公子”的身份,还有宦官伺候着,看来自己穿越到一位皇家公子身上,老天待自己不薄啊!

让小宦官打来水,伺候着自己梳洗完毕,不能总在床上躺着,既然来到古代,就好好去外面瞧瞧,呼吸一下没有被污染的空气。

林烨手里拿着一面铜镜,这在古代并不少见,要在后世,这可是一件好古董。

望着铜镜中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林烨不得不感叹穿越的神奇,自己占据的这具身体主人的脸,竟然和自己在二十一世纪长得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加年轻罢了,也就十七八岁。只是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莫非他也叫林烨?自己总不能明着问刘方自己的名字,那自己还不得成为傻子,不过自己可以装作傻子问他,如果他怀疑,也就随他去了,身份的差异摆在这,他还能掀起多大的风浪来质疑自己。况且也只是灵魂变了而已,外貌又没有变化。

“对了,刘方,本公子因何昏迷啊?”林烨好像随口问道。

刘方脸上露出奇怪的神情,好像很为难,难以张嘴回答,但在林烨的凝视之下,还是艰难吐出两个字:“为情。”好吧,林烨很尴尬,不知道自己的前身怎么就为情所昏迷了,也太奇葩了。

这个先不管,先问清自己的身份。“那外面对本公子有何评价?”林烨接着问道。“公子,外面有人说是蒙姑娘太过蛮横,不值得贤明的扶苏公子您对她如此痴情。”刘方到也是赞同此观点。只是林烨听到“扶苏”二字,这对自己的震惊不啻惊雷,手里的铜镜也不由自主掉在地上,在地上旋转了几圈,然后发出咣当的声响。

林烨也不认为老天待自己不薄了,自己太倒霉了,竟然成为了扶苏,怪不得刘方一口一个公子,一切都明了了。这时,林烨只感觉大脑又一阵针扎般的疼痛,嘴里下意识说出“我想回家”后,便又昏迷了过去。“公子。你怎么了!怎么又昏迷了,快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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