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双手被固定在头顶,两人依然靠的很近,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
鹦歌的心乱了,心中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她是杀手,过去见到的男人,要么在她的脚下瑟瑟发抖,要么对她垂涎三尺,要么高高在上。
像嬴无疾这种男人,自始至终都面带微笑,轻松化解自己的杀招,她还是第一次碰到。
鹦歌硬着头皮,呵斥道:
“狗贼!你,你放开我!”
嬴无疾笑眯眯道:
“不然呢?”
鹦歌:
“……”
血液上涌,她已经羞红了耳根。
这么多年不是学艺,就是杀人,还从没有和男人贴的如此近,姿势还如此难以启齿。
~
外面传来陈二虎的声音,
“公子,已经扫清刺客,需要末将帮忙吗?”
嬴无疾回道:
“我很好!不用!”
外面传来老古的声音,
“二虎,关上车门,咱们要出发了。”
听到同伴失败了,鹦歌表情没有一丝波澜。
当了杀手,就有死亡的觉悟。
不是杀人,就是被杀,这是杀手的宿命。
鹦歌还在企图反抗。
对于杀手,不仅双手、双脚可是进攻,全身的很多部位都可以进攻。
看着不安分的鹦歌,嬴无疾依然很轻松。
武装色霸气缠绕!
他将鹦歌的身躯当成武器,色霸气缠绕而上。
鹦歌用尽力气,小脸涨的通红,身子却如同陷入泥沼,难以挪动,难以发力。
鹦歌香汗淋漓,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进展,最好只好老老实实地躺平。
嬴无疾打量她精致的脸蛋,叹道: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鹦歌楞了,不由地陷入了回忆。
自己是怎么当的杀手?
战火纷飞,自己随着家人逃亡,最后只剩下自己了。
即将饿死的时候,被一个穿天蓝色衣服的女人收为弟子,自此成了杀手。
鹦歌有些迷茫了。
这条路不对吗?
马车突然那颠簸了一下,惊醒了鹦歌。
看着眼前帅气的脸庞,她的脸更烧了,心中小鹿乱撞。
在色霸气的影响下,鹦歌抵抗的心里越来越弱。
她看嬴无疾越来越顺眼。
马车又颠簸了一下,鹦歌瞬间清醒,不由心里一惊,我这是怎么了?
怎么会喜欢暴君的儿子!
不就是个美男子吗,老娘又不是没见过。
鹦歌深吸一口气,利用残存的一丝理智,思考脱身的大招。
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媚术!
传闻嬴无疾好色,也许色诱让他失去警惕,就有了脱身的机会,甚至可以反杀。
媚术,是女杀手的必修技能。
虽然师父也传授过,但是鹦歌从来没用过。
她是杀手组织百鸟的首领,武功高超,冰羽之下,从没有敌人逃脱过。
可是,眼下也只有这一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