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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一封来自扶桑的信(1 / 2)

今日的白榆仍然是无所事事,随着苏若离去了一趟千尘社。

名义上他是这里的社长,但实际上根本没来过几趟。

等到了这儿,白榆差点第一眼没能认出来,原本的千尘社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很多没有用的旧物品都被归纳整理好放到了另一边,上一代千尘社里的几人的物品只占据不到三分之一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二就被苏若离规划利用,改造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阅读区,一个是休息区,一个是聚会区。

白榆看到这里添置的好几件新家具,不由得问:“你从哪里搞来的?”

苏若离正在剥着橘子,心情很好,话语也仿佛唱歌般轻快:“每年毕业生的遗留物品都不少,大多都会流入二手市场里,我平日闲下来就会淘一淘喜欢的小物件,譬如这个很有氛围的落地灯。”

白榆看了一眼这古董型号的落地灯,心想灯都是晚上才开的,你每天下午五点就回家了,这灯买回来怕是一次都没用过吧。

不过他很聪明的什么都没说,走到苏若离身边自顾自的掰开橘子拿走一半,同时拿下一瓣递到她的嘴边。

然后回到阅读区坐下,翘起二郎腿,打开书籍,继续享受下午的阅读时光。

苏若离打开了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唱片机,开始播放一首舒缓的纯音乐,是古筝和箜篌的协奏曲。

顿时千尘社内的氛围就变成了咖啡厅,勾起了白榆上辈子高中时期的回忆,当时家里的叔叔开了一家咖啡店,他就常去店里帮忙看店,顺带写作业,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都是在咖啡香气里度过的。

在大夏,咖啡其实不算很受欢迎的流行饮品,这里最流行的还是各式各样的茶。

如果能把饮品换成咖啡,把音乐换成爵士乐,那就更有咖啡厅的感觉了。

等半年后去了罗马,再好好体验一下。

抛弃多余的想法,他继续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投入阅读中,守护猫猫趴在他的膝盖上慵懒的打了个哈欠,盘成一团,桌案上的水杯飘起淡淡白雾,千尘社内光影重叠,午后慵懒而惬意的氛围,完美的契合和衬托着他的一身书卷气息。

苏若离再度喝了一口水,低头一看,才察觉仅仅不到十分钟,杯子已经空了一大半。

我有这么口渴吗?

她心想。

身为青梅竹马,她无比深切的了解白榆的一举一动,如果是双方在游戏里对线,她绝对能把白榆压在自闭草丛里动弹不得,主打的就是一个拿捏。

可现在,她发觉白榆给自己多了一丝陌生感,就和秦雪澡说的一样,气质不同了,神情也不同了,没有到判若两人的地步,但几乎脱胎换骨。

过去的少年意气沉淀下来,变得沉稳而超然。

以往的白榆是无法融入这里的环境的,他即便是刻苦学习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抖腿,陷入思考机会下意识摸下巴和鼻子,手指会不自觉转笔,而这些毛躁的举动完全消失不见,他只是在看书,能维持在一个相当优雅的姿态足足一两小时,完美融入了这里的氛围,更是将四周场景当做了自己点缀和衬托。

这样的木头……以前很喜欢的,现在看了更喜欢了。

“为什么这么看我?”白榆抬起眼睛望着自己的青梅竹马,眼神里流露出淡淡的疑惑。

“没什么……”苏若离目光下意识闪躲,同时略有些不开心,觉得有些被疏远了:“这几天听说你很受欢迎,真是太好了呢。”

白榆摇头说:“人红是非多,大多冲着名声来的,这也算是甜美的负担,若不是为了皓月称号,我倒是情愿更加随性点生活。”

苏若离托着腮帮问:“这就是你这几天出门都被女孩子要合照的理由么?你还想怎么随性?”

白榆干咳一声:“我已经很随性的做个懒狗了,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总是围上来。”

他心想我一身咸鱼味都要溢出来了,在这个遍地卷王的蓬莱学院里简直格格不入。

苏若离目光古怪:“你没发现?”

“发现什么?”白榆不解。

苏若离想了想,忽然觉得也不是什么问题,木头完全没意识到现在的自己魅力值爆表。

在千尘社应援团里已经盛赞他是人间理想了,还定下了一个什么可狼可奶的属性,狼是说他干架够疯,奶是说他平日里温文尔雅。

没想到在白榆的自我评价里……哪有什么人间理想,有的只是懒狗咸鱼。

事实上类似的体验苏若离也有过,她在南陵三中评价极好,经常收到低年级女孩的情书,自己感觉也没做过什么不得了的事。

果然外人的评价大多都是雾里看花。

“对了。”苏姑娘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会儿,从里面找到了一件黑框平光眼镜:“我帮你戴上。”

白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是干什么的?”

“保护视力。”苏若离嘴里义正严词,心里想的是这样看上去就更符合自己审美。

白榆噢了一声,不以为意,继续看书。

他坐在沙发在看书。

沙发旁的人在看他。

眼镜装饰了他的气质。

他装饰了别人的美梦。

苏若离感觉今天下午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是欣赏这幅美景就已经足够,她也是喜欢惬意慢生活的类型,一杯茶一下午,坐在沙发上看看书,现在她不想看书,只想看人。

看故人穿新衣。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双倍的快乐。

喜欢是一种肆意流淌的河流,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爱情是吃醋、不讲道理和莫名其妙;吸引是潜移默化的。

虽然比她预想更早的到来,但眼前的变化还是给了她足够多的惊喜。

母亲也说过白榆不会一辈子都是少年,总会长大,青梅竹马输给天降的理由或许也是基于这一点,因为人都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模样。

苏若离也想过,万一将来白榆变的完全不认识了,她又该怎么办,想了很久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她决定……干脆不要分开就好了。

只要一直在一起,即便发生了什么变故,也总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她这么想便这么做了。

当白榆的变化真的出现在眼前,她觉得自己的未雨绸缪果真是先见之明。

人啊,真的可以变化巨大,自家的宝藏男孩一下子就变得举世皆知了。

走到外面百分百被搭讪,还是来自于女性的主动,可见自家的小香猪已经蜕变成了天蓬元帅。

苏若离自言自语:看来有必要买一套项链和绳子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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