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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蓟北黄云满眼愁 九(1 / 2)

那一天,是长庆元年的秋。秋风正紧,秋意很浓,秋叶落成了堆。

秋高气爽的季节,是纵马驰骋的季节,尤其是在幽州。

此刻,一匹骏马正从幽州街道上掠过,如风一样掠过。

拐角不远处,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正沿着街道迤逦而来。

互相,他们都没有看到对方。

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大摇大摆的走到十字路口,才忽然发觉四蹄腾空的骏马。

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呆住了。在他们看来,一场惨剧,一场马踏联营的惨剧将不可避免的悲惨上演。

惨剧没有上演,因为骑手与马的配合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最高境界:人马合一。

说时很迟,那时很快,就在那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骑手一提马缰,那匹马前蹄高高跃起,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后蹄却纹丝不动的钉在地上。直到那些处于危险境地的士兵纷纷作鸟兽散,那匹马的前蹄才重重的砸在地上。

自始至终,骑手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不要说屁股从来没有离开过马鞍,就连多余的动作也一个皆无。

沉寂,四周一片沉寂。

片刻之后,掌声,欢呼声,喝彩声,如雷鸣般响成一片。

惊魂甫定的韦雍脸色煞白,气急败坏的吩咐手下,将那个肇事者拿下,马上。

肇事者是一个幽州的小兵,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没有丝毫的挣扎和反抗,任由韦雍的手下将他绑成了一个粽子,摁倒在泥土中。

围观百姓虽然感到惋惜,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冲撞节度判官,不是小事,惩罚,在所难免。

两个凶神恶煞,手握椴木大棍,站在肇事者面前。

看来,韦雍要当街施刑,而且是杖刑。

在长安,杖刑很流行。不过,在幽州,杖刑却是说不出的痛。因为,当年,前任节度使刘总,就是利用杖刑,处死了自己的哥哥,亲哥哥。从此,内惭神明的刘总,就对杖刑有了不能宣之于口的恐惧和厌恶。整个幽州,也因之恨上了杖刑。

围观百姓开始窃窃私语。幽州喜欢马,喜欢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更崇拜马术高超的英雄。肇事的幽州小兵,用他高人一筹的控马技术,赢得了围观者的喜爱和崇敬。他们,不忍心,不忍心目睹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不仅要当街受刑,还要当街受辱。

很快,几个闻讯赶来的幽州将领,走到韦雍的面前,为肇事者求情。他们告诉韦雍,幽州讨厌杖刑,希望他能换一种惩罚。

求情,没有丝毫效果。相反,还招致了韦雍疾言厉色的斥责和劈头盖脸的詈骂。韦雍不在乎幽州,更不在乎幽州的风俗。他在乎的,只有长安。他还清楚的记得,长安,有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杖刑的故事,一个已经成为美谈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柳公绰。

柳公绰是一个文人,却是一个不一样的文人。作为文人,他对诗文并不怎么在行,却写得一手好字,不是一般的好,而是一级的棒。在当时,字写得比他还棒的人,大概只有一个,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柳公权。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柳公绰的行事风格,颇有点武将的特色。当年,淮西叛乱的时候,身为文官,柳公绰却主动请缨,将吴元济折腾的神经衰弱。经此一役,柳公绰威名远播,一跃成为淮西士卒闻风丧胆的白面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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