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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狡兔三窟(1 / 2)

袁朗特别喜欢出国公干。

因为在陌生的环境里,他会感觉特别的自由自在。

有些同行总是喜欢融入人群,担心亚裔面孔在国外太过扎眼。

但其实无论是什么人种的人,对非自我族类的人,大多脸盲,普通人很少会认得你的长相。

眼睛长在头顶的人更是不会把亚裔放在眼里,亚裔在他们的圈子里,就像是路边扫地的阿姨一样普通。

所以一年里面他至少会有七八个月是在国外的。

可能这也是跟他年幼时跟着佣兵头子四处流浪养成的习惯。

他总是在一个地方呆不长,又总是会回到这个地方。

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他都留下过足迹。

卖命干活了几年,感觉自己手上有点钱了,他还想过四处购置房产,但后来想想自己又没有婆娘,又没有娃,买个房子养佣人吗?

如果有天自己干活的时候接到个电话说房子出现命案让他去处理,真是想想都头大。

于是这个想法就被搁置了。

但随着自己攒的钱越来越多,然后花的方向没有多少,他渐渐有点搞不清自己有多少钱了。

更何况他还找了Jackey来帮自己投资管理。

看那个小子每天吃香喝辣的,想来自己应该也是不差钱的吧。

毕竟在他这一行是买方市场,有价无市啊。

对此他专门问过Jacky自己有没有钱。

Jackey说,哥你有没有去过港村半山的豪宅区?

有经过但没认真看过。

那你知道哪里的房子多少钱吗?

袁朗上网搜了一下,好像听说130万一平米吧。

差不多,你现在的钱就差不多能买个三四栋几百平米的吧。有些海外的基金我还没有算出来,大概就是这样吧。

袁朗拿出手机自带的计算器算了算,感觉自己还挺有钱的吧,看来不用那么努力卖命了。

每每想到这里,袁朗都会心满意足地到楼下的茶餐厅要一份肥叉饭,豪气地加一份叉烧。

袁朗的房东就是楼下茶餐厅的老板,因为袁朗喜欢热闹,车水马龙,于是选了在地铁附近,油尖区的居民楼。他喜欢呆在港村,也是因为这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能让他更轻易地隐身。

白色T恤,球裤,袁朗只是拿了个手机就踩着红黑色的人字拖嗒嗒地下楼,和9月的帕里不同,9月的港村又湿又热,拥挤的楼道里一股汗臭味。

“老板娘,一份肥叉加料走葱!”

袁朗大声地喊着,走到自己熟悉的角落坐下。

一边在柜台数钱的老板娘只是从老花眼的边沿瞄了袁朗一眼,就熟练地撇起嘴角。

袁朗每次看见这个白胖的老板娘就发现她总是在数钱,那一个小抽屉的钱数来又数去,还要把每一个折角都搞平整。

现在大陆都搞电子支付了,钱有那么好数吗?

袁朗坐下来,熟练地抽一份报纸来看。他没有看手机的习惯,因为他这一行一旦沉迷手机基本就和警惕性无缘了。

“哎呀我说有滴人啊,好日不见,消失大半个月才蒲头啊,不知道是不是要故意不交房租在挨日子啊。”

这个茶餐厅铺面就这么点,袁朗又不是耳聋,他当然听到老板娘在含沙射影了,就连在厨房里斩料的老板都抬头瞄了他一眼。接着摇摇头,跟袁朗打了个眼色。

对了!好像是自己忘记交房租了!

袁朗挠挠头,出差了十几天,把这个事情忘记了。

唉,女人真的小气。

袁朗翻翻口袋,全身上下不够1000港纸,这里又不兴扫码支付的,只能埋头在报纸了,认低威。

老板拿着碟头饭,走到他这里,“阿朗啊,你的饭。”

“好,唔该老板。”

“阿朗,你不使理滴女人乱啱,你在我这里住了这么久,我对你是知根知底的。不用着急。”

老板文叔是个老实人,听说祖籍潮汕,是97之前全家来港的,落地生根之后才取了个本地婆娘,有一点钱买了几个单位放租,也算是半个本地人,日子过得不错。

“是我太忙忘记了,等下我会回去就转给你。”

“得啦得啦,你吃饭先。”文叔大气地拍拍袁朗的肩膀,又习惯性地往厨师服上擦擦手,才回去厨房。

袁朗看着自己面前的饭,明显地比普通分量还多,心里也忍不住软了一下。

这也是他一年之内愿意分三四个月留在这里的原因。

月瑶一向不喜欢这里,每天跟他通话之后就是喊他回来回来,不想他呆在这个潮湿闷热的地方。

当然他喜欢港村的理由还有一个,就是港村的私人诊所比较多,如果他受伤了,他也宁愿在港村养好伤再去找月瑶,免得在他面前唠唠叨叨像个老妈子一样。

到了付钱的时候,老板娘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像是憋了很多尖酸刻薄话在心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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