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奶奶个腿的,陇州还真他娘是民风彪悍。”
丁哲用左肘夹住刀背,轻轻一擦,将刀上的血迹擦干净。
定睛一看,丁哲身旁的庆丹等人,身上都挂彩了,而地上躺着二十几个手持武器的山贼土匪。
说是山贼土匪,其实在几个时辰之前他们还只是平民百姓。
在西北境内,放下刀是民,拿起刀为匪,是这里的常态。
“他奶奶的...想当初咱们跟着大军路过的时候,他们见了咱们,哪个不叫军爷?现在倒好,一个两个的都把咱们当肥羊来宰。”
丁哲往地上啐了口唾沫,还肥羊...他们这风餐露宿、风尘仆仆的那像是有钱的富贵人家?
等到了梁州就好了,等到了梁州青岳县的地界就好了。
这样想着,丁哲又在尸体上撕了块布,用来擦拭刀上的血渍。
“大家的招子放亮点哦!咱这一路上可能还得遇到几波这样的人呢...”
要知道,虽然丁哲和庆丹他们是逃兵,但是他们怎么着也是从众多小卒子中选出来的精兵。
在这个年代,能够参与好几场战争,并从中活下来的,那就是精兵。
最起码他们见过血,见过那种绞肉机一般的惨状,更何况他们之中还有几个人曾斩杀过魔人。
“放心哲哥!魔人咱打不过,还收拾不了几个拦路的土匪强盗了?”
...
虽然齐国还处于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封建王朝,信息传达极为不便,但是在八百里加急的信使将消息传至京城后,魔人连破陇州三城的消息已经传遍北方了。
这消息甚至在南方偏北的地区,都已经被人们传的沸沸扬扬的了。
而庭望郡便是这样的地方,庭望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可以说,庭望就好比汉末之荆襄。
不过不一样的是,这里并没有单枪匹马将此地平定的刘景升。
有的只是一群,能力有限且目中无人的达官贵人、世家子弟罢了。
而在庭望郡的众多名人志士、达官贵人之中,以张鹏名气最盛。
而在消息传至庭望郡的时候,张鹏他正在酒楼举办诗词大会,酒楼内不仅有文人墨客,更是有几个庭望郡的武官。
这是因为齐朝很好的继承了炎朝尚武的风气,无论是多么温文尔雅的文人、士人,大都有一门说的过去的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