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海点头:“是啊,这小子还真是想出了奇招!
不光观众喜欢,这种模式,我也挺喜欢。
一方面依靠影视,吸引群众。
建立一个大的基本盘!
另一方面,普法又能帮观众二次了解电影,且在了解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把法律知识给普及了!
我看他跟那位罗祥老师一样,同样做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没错,两者相辅相成!让冰冷的普法,有了特殊的温度。”
李维民不禁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老赵,我看咱们都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这不好事嘛!这才是一个好的规律!”
俩领导说着,相视一笑。
对路晨的满意,溢于言表!
……
“好!接下来,我们再细数陈桂林的第三宗罪!”
房间内,路晨书归正题。
“之前我们提到的故意杀人罪也好,袭警罪也罢。
都是浮在水面上的犯罪。
那么除了这两样。
陈桂林还有没有其他犯罪呢?
其实是有的。
大家应该注意到了。
金毛在介绍陈桂林的时候。
曾提到。
陈桂林拿手榴弹炸掉了洪爷的一个赌场。
这算不算犯罪?
……
【算!】
【必须算!】
【手拿危险品犯罪?】
【致命武器罪?】
……
路晨看着弹幕笑笑:
“我国的法律,没有致命武器罪这个名目。
其实这个罪名,叫爆炸罪!
这种犯罪,性质非常严重!
是我国刑法的八大重罪之一!
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了。
可处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也就是说,洪爷如果是被陈桂林用手榴弹当场炸死的!
那就基本在无期和死刑之间,再次徘徊了。
……
【好家伙,桂林仔,你可真是好家伙!】
【别说人了,这TM九命猫妖来了,都不够砍得!】
【金毛说的没错,桂林仔就是个疯子!】
【所以,陈桂林最后会被枪毙?】
【那还用问吗,妥妥花生米啊!】
【后续剧情,会出现陈桂林各种花式杀人吗?】
【哈哈哈,你要这么说,突然感觉法外狂徒张三,有点不够看了……】
【张三格局小了,陈桂林……带劲多惹!!!】
直播间各种整活弹幕。
……
路晨:
“但大家要注意,炸弹它不是凭空变出来的。
它肯定有个来源。
不管是他人赠与,还是自己购买或制造。
都违反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
这条罪三年起步!
所以,有些喜欢玩刺激类物品,比如火药这一类的朋友,务必要谨慎。
如果一旦查到你非法制造或囤积!
不管你有意无意。
都是一件很刑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