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不休。
坦白说,这场面,比一帮人说片子好看,更让路晨来兴致。
变相说明,他把普法和影视结合起来的主意,确实起到了不错的效果。
“看来大家对这块内容的争议很大。”
路晨开口了。
“那我说说我的想法。
对于报案这一部分而言,的确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医生发现犯罪线索,是否有报案的义务。
评论区争议最大的就是希波克拉底誓言,和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间的冲突。
但其实,冲突更大的,应该是《医师法》第三十三条。
我们先来说说《希波克拉底誓言》。
誓言中说道:“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
而《医法》中……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从这些法律规定来看,张贵卿好像还真的存在知情不报,构成窝藏和包庇罪的嫌疑。
然而,我想说的是。
违法不代表犯罪,因为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
闯红灯是违法,不好好学习也违法,但并非犯罪。
当然,医生发现犯罪线索,知情不报肯定是违法的。”
但是违法不代表犯罪。
希望大家明白,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张贵卿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四个字:知情不报!
但知情不举只在三种情况下构成犯罪……
其他情况下,知情不举是不构成犯罪的。
因此,各位。
通过张贵卿这个角色,我想阐述的一个观点是。
打击犯罪当然很重要!
但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或事业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现代社会经常会有善与善的冲突,
当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职业追求,与其他的正当职业目标发生冲突,
我们在分析案情时,是有必要进行利弊取舍的。
而非照本宣科,法律条文怎么写,我们就怎么办事。
这不是我们身为这个领域从业者的追求。
法制的追求是什么?
——法制的最高追求,是良法善治!
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正确对待违法犯罪中的道德行为。
从而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说明。
法律,应该是有温度。
所以,我个人认为,张贵卿在片中的行为,涉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说到这,路晨顿了顿,略作沉吟后继续道:
“同时在这里,我还想再多说一句。
因为我看到不少律师的观点,都认为是犯罪。
说实话,现在直播间快三万人了。
我不清楚有没有观众,是我们公检法的同行。
因此,我想再把‘法制的最高追求,是良法善治’这句话,说一遍。
谨以此句,与诸位同行共勉。
谢谢!”
……
这一刻,当路晨表述完自己的观点。
直播间再次沉默了!
一秒!
两秒!
足足三秒后!
沸腾了!
不,是炸裂了!
直播间彻彻底底疯狂和炸裂!
【真.现实版振聋发聩!】
【我TM人傻了!我还以为路警官普法,是为了教育老百姓懂法!没想到他连同行,连警察,律师,一并教育!!】
【逆天格局!!】
【兄弟们,你们看,路警官他身上,有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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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后续明确法律条文不会再出现了,上一章被关了,这一章也被关了,说我涉政,我真服了。
没办法,以后只能略写了,在此通知。
上文中省略三罪分别是:间谍,恐怖,极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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