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也就是因为在血狼队伍的勇猛砍杀下,他们这两支队伍,才能够在15天之内不用东躲西藏,极为快速地便到达了目的地。
想到这里,高家兄弟二人也同样地连番感叹。
这秦风,真是一个莽夫呀!
“此地分为东西两边,既然如此,那高百夫长就由你来带领黄沙伍前往西边,我等血狼伍走东边,务求将他们两面夹击。”
相较于两人的感叹,望着那远处的高坡,赢风凝望着地图,很快便做出了判断。
此地就类似于一个峡谷,两方之处分有高坡,而小道则是在其中央。
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好伏击的地方。
“好。”
望着那即将落下的夕阳,高家兄弟二人点了点头,随后便听从这赢风的安排,带领着血狼伍便前往了那西方高坡上埋伏起来。
而赢风也同样领着血狼伍。
两支队伍就这样地埋伏起来。
按照时间的路程对算,那一支庞大的队伍应该会在深夜凌晨到来,所以他们还有数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安排着哨子放哨后,两支队伍开始休养起来。
以更强的姿态迎接着即将到来的战斗。
赢风也同样浅闭上了眼睛,不过他的意识却依旧活跃,脑海中依旧在回想起这15天以来的战斗。
为了以防万一,也同样是为了队伍更加快速。
在这期间,他不知道砍杀了多少人,所积累到的体魄点也非常之多,想到这个保命的手段,他这才放松下来。
同样地也开始思索起这15天以来的战斗经验。
不过很快,在劳累之下,他便是进入了梦乡当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间,赢风便感觉到有人碰着自己的胳膊。
他恍然之间惊醒,目光看去,来者正是方天海,而在身后几乎所有的小队队员们都已经苏醒。
只见方天海神情严肃,做了一个手势,指示着下方之处。
赢风眼神一动,立刻往向下方,只见在那明月高照气候寒冷之下,在那中间道路当中,恍然出现了一对对的人马车队,正在缓慢地前行。
车队拉成细条,期间马车拉着十道被黑布盖住的东西,从那拉痕来看,显然是极为沉重的东西。
周围,有着将近700人的匈奴士兵在维护着,每个人杀气凌人,显然,和上次他们所劫掠的粮草队伍完全不同!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