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轩回到大营刚刚入睡,外面便下起了瓢泼大雨。
雨声虽是嘈杂,但也未打扰夜的温柔。
而辕门百米外,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血的腥气已经慢慢消除,此时的边野,只有丝丝露水的朝气。
凌晨的鸟划过片片朝阳,带给大汉军人无限的向往。
辕门外,众将列军排阵,操练刀枪以备大战。
而白轩和赵情则是与大将军过之后,从后军进入了雁门关,他们的目的便是寻访民意,扩充汉军。
雁门关内…
两人一马慢悠悠的游荡在大街上。白轩此时一身末雪梅花长袍,杏香春初白的裤子,脚上一双踏雪无痕靴。配着他那刚毅的脸庞、深邃的眼眶酷似一富家少爷一般。
而赵情则是上着一席落雨夏莲袍,一条萤火蓝穹裤,脚踏一双水天一色拜月靴。一身蓝色装饰,搭配着腰间的蓝色香囊和宝剑,像极了一位飒爽的将军。而她那婴儿肥的脸和被星辰填满的双眸更加给了他几分朝气与纯洁。
赤云慢悠悠的晃着,好像也在看雁门关的风景。
雁门关外虽是万里沙海,可关内却另似一番景象。
铺天盖地的绿荫让人好不惬意,绿荫旁贩卖食物的拥挤更是显尽繁华。
客栈酒馆之中更是人声嘈杂,不少有志青年于酒肆内壮志豪言道要步入军营,走骠骑将军曾走过的路。
白轩看着繁华的街道,也是终于在内心有了答案,喃喃道:“兄弟,我问过你,在后世千百年,人们匆匆翻过的史册便是我们赤血的一生,值否?…看着这种街道,我替你回答了,值!”
路经一家客栈,里面的谈论非常的热闹。白轩和赵情听闻到军情一词后便下了马,将赤云交给店家后便走了进去。
两人只是点了两壶茶,一盘肉和两碗面,便慢慢吃了起来。而白轩的目光也总是时不时撇一下邻桌那位满脸微笑的年轻人。
那位年轻人器宇不凡,正襟坐于小桌主位,与周围的一些泼皮谈论起来。
那些泼皮皆是豪爽饮酒,可那位年轻人也只是端起茶杯慢慢品尝。
绿林之人又何曾不知家国大义?
那些泼皮几碗酒下肚,便豪情道要去参军,要去和那个被人传的神乎其神的白先锋碰一碰拳头,要和匈奴人真刀真枪干上一架。
而那位年轻人在言语中也坦露出想要从军,且在发觉白轩看他的时候,也只是冲白轩微笑着淡淡点了点头。
年轻人谈吐不凡,且白轩观他心有鸿鹄满腹经纶,便拍了拍赵情一起走向了那个酒桌。
白轩还未来到,那名年轻人就已站起身来,躬身抱拳道:“小子家父姓张,名新,字鹏旭。多多指教。”
白轩愣了一下,心想这少年是想到自己的来因了,便还礼道:“小生河东人氏,白姓。”说完指了指旁边的赵情道:“这位与我同行的姑娘…赵姓。”
三人对视一眼便相互施礼。此时旁边的泼皮倒是不乐意了:“你是谁家的娃娃?我们同张公子议事,安敢前来叨扰?”
张新却是挥手表示无碍,随即道:“这位壮士气度不凡,这位姑娘又天真浪漫。小子斗胆,想邀二位一叙如何?”
说罢张新便让那些地痞在此稍后,另摆一桌与白轩、赵情同饮。
令他意外的是,眼前这个青年壮士并不饮酒,而是以茶会人。那位姑娘也是时不时看一眼旁边的白袍壮士,眼里满是柔情。
酒是乱人心智之物,茶却是相反,可令人更加清醒。
交谈之中白轩无意提到边疆战事吃紧,数万大汉军士无法寻得匈奴主力而攻之,可能会导致民心有变。
张鹏旭则是发表了不一样的观点,他放下茶杯慢慢说道:
“以大将军的睿智不会想不到持久战对于汉国的弊端,而之所以缓慢行至必有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