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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遭遇不平事(2 / 2)

“呸!”徐强的情绪开始激动:“什么父母官,就是一个作威作福的狗贼。平日里没少欺压百姓、抢男霸女。老汉原本住的离县城远,原以为怎么样都欺压不到我头上,哪知人算不如天算,这姓金的狗贼终于把他的狗爪子伸进我老汉的家里了。”

“许大叔,到底怎么回事?能不能对我们讲一讲?”云月儿在一旁问道。

“这姓金的狗贼,原本与我们一家井水不犯河水,他住在他的奉秀城,我住在这荒山中,这辈子也未必会打上什么交道。”徐强叹了口气:“可惜前些日子,这狗贼带着他的一帮狗腿子上山来打猎,于是老汉的倒霉日子就来了。”

之后许老汉就把自己一家的遭遇,详细的告诉给了任天和云月儿。

奉秀县城的县太爷叫做金不欢,是一个贪得厌的赃官,自他上任以来,榨取了数的民脂民膏。不光如此,这金不欢还极其**,娶了大大小小的老婆足足有十六个之多。

半个月前,金不欢带着自己的部下上山来打猎,没想到他一箭射中的灰雁,正好落到了许强的木屋屋顶上。

金不欢一群人赶到徐强家,就要爬到房顶上去取那灰雁。

许老汉一看这就是恶名昭彰的县太爷啊,哪里敢得罪,要上自家屋顶那就上呗,万一惹恼了他们,说不定把房顶给你拆了都有可能。

许老汉为了讨好金不欢,赶紧要老婆、女儿一起端茶出来给金不欢的人解渴,哪知就这么惹下了祸事。

原来许强的女儿许小仙长得颇有几番姿色,这金不欢一见之下连茶都不喝了,一双贼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小仙不放。

突然金不欢下令,让已经爬到房顶的手下赶紧下来,这灰雁也不要了,大家立刻打道回府。

许强莫名其妙,但是一看瘟神自己要走,那真是求之不得,于是假意挽留了两句,送走了金不欢。

许强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哪知第二天突然从县城来了一个媒婆,身后还跟着两名差役。

媒婆一进门就说自己是受县太爷的委托前来说媒的,让许小仙嫁给金不欢,当他第十七任小妾。

这许强哪里肯干,但是又害怕得罪金不欢,只能好言推辞,说女儿年纪尚小,还没有到结婚的年龄,另外女儿从小生活在这荒郊野外,只是一个乡野村姑,配不上县太爷。

哪知媒婆却问道:“你既然不乐意把女儿嫁给县太爷,却为何收下了县太爷的聘礼?”

许强奇怪了,自己什么时候收下过金不欢的聘礼?

媒婆说道:“昨天落在你家屋顶的灰雁,就是县太爷下的聘礼,现在这灰雁在哪?”

许强这下傻了眼,原来昨天他看金不欢最后不要这只灰雁,干脆自己爬上房顶把灰雁取了下来,并且让老婆吕娟做成了一道菜,现在这灰雁都已经进入了全家人的肚子。

媒婆说道:“这就是了,你连聘礼都收下了,又怎么能反悔呢?现在你要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县太爷,要么赔偿聘礼的钱。”

许强赶紧说道:“我愿意赔偿,我将这灰雁的价钱赔偿给县太爷就是了。”

哪知媒婆把手一伸:“那好,你就拿出百两黄金来。你若是拿不出,也不肯把女儿嫁给县太爷,瞧见没,门口两位差役大哥立刻就会把你抓进大牢,办你一个‘欺诈朝廷命官’的罪,估计你这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牢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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