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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12月22日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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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之后和衣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拿起笔,开始给杏子写信。很多年,跟朋友和亲人之间都是通过email进行联系,再没有通过笔和纸来写信。要离开杏子了,就让这封信留作永恒的纪念吧。

“笨小子,混小子,坏小子,小杏子,杏子姐姐……”我的信以一连串的称呼开头,在我的记忆中,每一个名字,都曾经有其特殊的意义,都曾经有着一段美丽的故事;而这每一个名字,也都将成为我一生的记忆。

我接着往下写“你也许看到这么多名字,会忍不住要笑,但是我想,反正要离开你了,就一次喊个够吧!其实,我也想告诉你,在每次叫你杏子姐姐时候,包括这一次,我都在偷偷的笑!”

写到这里,我又开始微笑,脑海中开始回忆起跟杏子认识的情景,手中的笔,跟着脑海的思绪游走。于是一串串歪歪斜斜的字符,映然纸上,记载下我人生中一段美丽的历史。

“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是在那个夏日的早晨,你还记得吗?我永远记得那一天,2002年的7月28日,我象个小贼一样,蹑手蹑脚的偷偷跑到你的身后,大喊了一声:美女,你掉东西了?你轻轻的回过头来,如秋水一样的眼眸中,满是惊讶的神情;而我看到你如天仙一般的面孔,惊为天人,居然忘记了说话。”

“第一次看见你笑的时候,还是在那个夏日的早晨。我们一起乘坐314路公交车,我对你说:你应该去参加星姐选举,你去了就是当之无愧的冠军;而我会带着一个团的兄弟,来为你呐喊加油。那一刻你笑了,整个天地彷佛都变得美丽,我一直怀疑那一刻,我到底是在长沙街头的公交车上看着你,还是在美丽的天堂欣赏世间难觅的仙女。”

“第一次约会你的时候,是在那个早秋之日的傍晚。你在黄昏的阳光中等着我,七彩的光线,为你镀上了一层圣洁的金边。那一刻我看你,就好像从九天飘落凡尘的仙女。我轻轻的走到你面前,你认出我来,却微笑着不说话。我略带着三分俏皮的跟你说我们约好的暗号:小子,你知道我是谁不?于是你笑了,露出洁白如贝的牙齿,美丽的眼神里遮掩不住娇羞无限。”

…………

我手中的黑色水笔如飞一般移动,一行行刚劲而又凌乱的字,在白色的信纸上种下痕迹。跟杏子相识之后一幕幕美丽的往事,如同唯美电影的蒙太奇镜头,缓缓的浮现我眼前。我抬头张望,却好像看到眼前冰冷的空气中,如同支起了一张广阔无限的屏幕,在放映着这部我人生初恋的电影。一张张信纸被写完,我只感觉到心念方动,笔已落纸,字迹已现,到最后都分不清楚是笔在跟着思绪的脚步走,还是思绪在跟随着眼前的笔而跳动。

…………

“第一次看见你哭的时候,是在不久前的那个冬夜。寒冷的空气彷佛要将大地冻结,在沁入骨髓的冷雨中,我们相依相隈。我告诉你说:其实从我第一眼看到你,就已经认定了你是我这一生要寻找的人;如果有一天我能娶到杨杏做我的妻子,那我将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男人。于是你哭了,我不知道你是因为我的话而感动,还是因为我们要分开而伤心,但是那一刻,我从你依隈的身体中,感觉到你一颗真挚的心。你是喜欢我的,不是吗……”

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自己写不下去了。因为我的心情,又回复到那个忘情冷雨夜,那个无限柔情,但是又无限伤心的夜晚。虽然杏子为我而哭泣,虽然那一夜我们两颗心之间没有任何隔阂,一种真诚的情意,在两颗单纯而又脆弱的心之间流转;但是,从那一天开始之后,杏子就离我越来越遥远。

是的,杏子离我越来越遥远了,她已经名花有主了。而我依然这么执着,我为了什么?我傻傻的失眠,傻傻的去买圣诞礼物,我傻傻的坐在这寒冷的冬夜里给她写信。可是,她知道吗?现在的她,也许正和黄高一起,坐在温暖的咖啡厅里,又或者人来人往的KFC中,喝着热气腾腾的饮料,互相之间开着让彼此都觉得温馨而快乐的玩笑,对面相望的眼神中,充满了无限的情意。更有甚者,她或许正躺在黄高宽阔的怀抱中,听黄高讲着喃喃情话……我这么傻,难道就为了让她看到信之后,随手扔进垃圾桶,然后笑着跟黄高说:他是个傻子。

我发现自己写不下去了,我腾地站起身来,把手中的水笔重重的摔在地上,用脚使劲的踩,使劲的践踏……彷佛身体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力量用不完,那支笔几乎让我踩成了粉末,我才狠狠的停了下来。我回头看桌上的信,已经写了厚厚的好多页纸,我重重的抓了起来,噼里啪啦就把那些信纸撕开成两半。

有一张信纸飞散开来,我眼光掠过,赫然看见那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那上面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心血,都凝聚着无限的感情。斗大的泪珠从我的眼眶滴落,落在桌面上另外一半信纸上面,我颓然坐了下来,再也抑止不住泪水往下流。

我哭了,生平第一次,我为了一个女孩子哭了!

也许婴儿出生之后的第一生啼哭,代表着一个新生命的开始,那么这个新生命在长大之后,为了第一个喜欢的人而留下的第一滴眼泪,又代表着什么呢?

“人生为了第一个喜欢的人而留下的第一滴眼泪,代表着他即将走向成熟!”有一个声音这样告诉我。泪水一滴一滴的下落,我的情绪也渐渐的冷静,纷乱的心绪,慢慢的收拢。我终于决定,还是要写完这封信。

虽然还有纸,但是笔已经被踩成碎片,却让我何以为继。我苦笑,看了看墙上的钟,时间已经是11点23分,已经很晚了,希望外面能有一个商店没有关门吧。我象作贼一样,蹑手蹑脚去开门,很不幸,我踢到了什么东西,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我仔细一看,却是家里用来招待客人的酒,是从秋天留下来的,还剩下半箱子没有喝完,就放在门的旁边。我稀里糊涂的没有注意到,于是妈妈被惊醒了。

妈妈在里屋问:“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啊?”我撒谎道:“我……我上厕所呢!”妈妈没有再问,于是我出了门,下得楼来。

总算上天眷顾我,也感谢汽车西站带来的繁华,我穿行在寒风中,终于在车站旁边的一家小店买到了黑色水笔。空气中飘来一阵烤肉的香味,我忽然发现有些肚子饿,于是在路边小店里坐下来,要了10个羊肉串和一盘辣子鸡,又叫了一小瓶二锅头,慢慢的自斟自饮起来。

诺大一个小店,空荡荡的大堂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好客的老板,大概是刚做完菜吧,带着满身的油腻,就坐在我的对面,笑眯眯的看着我吃东西。他伸手递了根烟给我,很友好的跟我说道:“满哥(长沙话“小伙子”或者“小兄弟”的意思),抽根烟吧!”。

我从小到大,从来不抽烟的,于是笑了笑说:“多谢,我不抽烟的!”

这时候老板娘跑了来,看着老板那满手的油腻,横了他一眼,说道:“你这死鬼,手也没洗就来开烟给客人,太不讲究了!”

我解释说:“不是的,我真的不抽烟!”

老板娘没有听我解释,“噔噔噔”踩着碎步,兴高采烈的回头跑进里面厨房去了。过一会她拿了一条热毛巾过来,笑嘻嘻的递给老板。老板懒洋洋的抽着烟,却没有伸手去接,他只是把手伸出去,然后瞪大眼睛看着老板娘,眼神里面满是温柔的笑意。

老板娘又笑着骂了声“死鬼”,然后开始很细心很温柔的给老板擦洗沾满油渍的双手。手擦完了,老板依旧懒洋洋的指了指自己的脸。于是老板娘又“噔噔噔”的踩着碎步兴高采烈的进去了。过一会又跑出来,轻柔的给老板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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