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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农场生活(1 / 2)

?几年下来,已经学会说英语,最大的好处就是看电影可以听得懂了。在美洲两家银行又拿了数亿美金,大部分都存放在房子底下,但那是挖不着的,因为是极度隐身存放在那里,除了自己谁也看不到拿不到。

花钱买了两架飞机,其中一架是直升机,修了跑道,建了机库。花几个月学会驾驶,有时间便驾驶着看看风景。飞机都买了,突然才想起怎么没有买车子,于是买了两辆跑车,一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

把农场里道路好好规划一下,修起了水泥路,路边栽了许多好看的花花草草,自己做园艺的活又用得上了。看着农场一天天变好,变得越来越美丽,真没时间去隐身看其它的事。

所玩的游戏让云祖爱上了枪,特别是MP5,那是最喜欢的武器。美国嘛,什么枪都能买到,买了十几把枪,有手枪,有步枪,像M4,有狙击枪,有冲锋枪,重机枪。看着面前买回来的枪械,真想哈哈大笑,这里像个军火库了。

有时间便会带着一两把枪去练习,MP5在游戏中打的最好,没想到实弹射击也最好。真的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去当名特种兵,去战场夺下无人能比的战绩。拥有隐身与透视眼,战场上无人能敌;当然那也只是想想罢了,要杀人换作很久以前也许可以,但现在肯定下不了手。

带狙击枪时常去打猎,每次都是没有收获,并不是枪法太差,而是不想伤害它们。也是因为游戏,爱上了玩卡丁车,按游戏里建起跑道,一个人像个孩子般在那里玩耍。没有人在那里,放眼望去世界好像就只存在着他一个人,当然在那田间的麦田里,竖有数十个稻草人。

风一阵阵吹过,飘来作物成熟的芳香,金黄的小麦像波浪随风摇动。还有那些稻草人,动起来真仿佛像真人在那里。独自站立在似乎是一望无际的麦田中,伸开双臂,好快乐好幸福。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与人接触,习惯了,也不想与他人分享那份快乐与幸福。也许是觉得,自己可以独自完成生命的所有历程;是封闭的心灵扭曲了自己吗,才会拒绝着那一切。静静思考着,不全然是,虽然有些自我封闭,但所看到的人情世故没有看错过。

因为懂得,所以才拒绝。生活很有规律,很充实,已经不怎么去窥视他人的生活,有空会离开地球去太空探索。远远望着蓝色的地球,在那一望无际的太空中,充满了太多的未知。还记得前几年,有一颗比较大的陨石落在地球亚洲某个地区,当时造成很多人受伤,很多建筑受损。

其实在那一刻,云祖就在太空中,面对击向地球的那块陨石,本可以出手让陨石改变轨道或者消失,但最终没有出手。脑子里想过,也许一切都是命运,自己不该轻易去改变它。

现在在太空中,离地球越来越远,离得越远反而看的更清楚。一块块大大小小的陨石散落在太空中,每一秒都有陨石坠向地球,但都特别小,只在空中留下一道闪光。其中有两块比较大的陨石引起他的注意,也不知是怎么的,离远之后似乎能看到星球或陨石它们过去还有未来的运行轨迹。

那两块陨石将分别在二零二八年二零四九年坠入地球,头一块要小一点,落的地方有少数人口居住,可以造成数十人死亡,上千人受伤;四九年那一块要大许多,届时将造成数百人死亡,上万人受伤。

这些未来的事云祖都能看到,地球未来五十年的命运都能看到,原来在太空中达到某一个距离时,你就将会看到某个物体过去和未来的轨迹跟命运。本来有些命运可以改变,就像那两块陨石,如果现在将其极度隐身,远远拖离现在的轨道,便能使之撞不到地球。

此刻没有那样做,也不知将来到撞击的那一天,会突然改变主意去做吗。极度隐身飘飞的速度最快能达到光速的数万倍,真是难以想象,自由傲游在太阳系中,探索每一个星球。

当来到太阳上,因为极度隐身就是无,所以什么都对其造不成伤害,所以太阳上照样可以去。在那火流中,漂着一个直径一米的透明球体,它是太阳系的通天之匙。通天之匙每个星系都有一个,太阳系的便就在太阳之上了。

在透明球体中可以看到所在星系所有的星球彗星陨石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在上面,球体表面那层透明的膜非常坚不可摧,保护着里面显示的一切。因为如果可以穿过那层膜,便可拨动里面显示的一切,比如拨动地球,那真正的地球也会随着移动到你所拨动的位置处。

云祖可以做到,极度隐身下可以穿过那层膜,那是太阳系的通天之匙,拥有它整个太阳系的命运都掌握在手中。没有去碰它,只想看不想轻易去改变看到的东西。其实如果地球人类科技能达到去太阳的那个水平,就可以改变地球的很多命运,拥有通天之匙,就可以让撞击地球的陨石改变轨迹。

从地球诞生生命之后,有过好几次的大毁灭,也许某一年,称霸地球数千年的人类也将因为某块陨石撞击而毁灭。通天之匙那层膜虽然坚不可摧,但还是有方法可以伸进里面去的。

当然不管科技达到什么样的程度,都别想硬生生把它钻穿。在膜流动的线条上,其实是附有神秘的密码,如果能弄懂,那每一年都会有那么一次机会让膜敞开一道小窗。一切都不可能,地球人类不可能有那么一天能去到太阳上。

在太阳系穿梭,一直都没离开过太阳系的范围,也许是想一步步慢慢品味。回到地球,仍然过着自己的生活,还没打算马上就去探索更遥远的宇宙。天空下起毛毛细雨,又来到湖边,带着那只家乡买来的花狗。

其它地方的狗虽然有些品种非常好看,但自己还是喜欢家乡的土狗。在一些年前养了一只淡黄色的狗,从小养大感情特别好,取名叫麻丝。本来说好等自己有钱了,要让它天天吃肉,可后来它失踪了,应该是吃到毒药死了。

心中真的好伤心,在之后好些年有时都会梦到它。现在那只花狗是去年回中国从家乡买来的小狗,现在已经长大,取名小子。划着小船来到湖中心,小子坐在船头耳朵向下垂着,因为在下雨嘛。

细细的雨点在湖面留下一道道小小的波纹,湖水清澈此时也看不到下面的鱼儿。今天就是来钓鱼的,一直以来就喜欢在毛毛雨中钓鱼。小船在湖中心停下,放开桨任其在水面慢慢漂流。

发丝淋湿,不时滴下水滴,手里轻轻握着钓杆,闭上眼睛静静感觉着是否有鱼儿咬钩。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不是要钓多少鱼儿,而是毛毛细雨中那种意境。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那种感觉,但在小时候只那么做过一次,从此并爱上,也没机会再做。

只从拥有这农场,就有机会完成小时候无数次的渴望。小子坐在船头,似乎能懂得主人的心情,眼睛一眨一眨望着主人。自从把它带到美国,一直都是形影不离,晚上睡觉都睡在床跟前。

两个小时下来,钓了数十条鱼,雨越下越大,该回去了。今晚的菜就是那些鱼,都是野生的,味道特别好。今年养的那批牛又该出栏,晚上打电话叫买家明天早点过来买。早上十点多,好几辆大卡车驶进农场,是来买牛的。

买主是一个华裔,叫阿虎,去年买过一次牛。也许见他是华裔,所以今年又把牛卖给他。站在窗前,云祖远远就看见车队,知道是阿虎。从楼上下来,牵着马儿在路边等着,小子跟在他的身后。前面那辆卡车来到跟前停下,阿虎下车打了下招呼,然后大家一起去牛棚。

云祖没有上他们的车,也不会开车过去,骑上马儿奔跑在道路边的草地上,小子一个劲的紧追在马儿身后。第三辆卡车上坐有两个女子,她们说着普通话,看来是从中国过来的。她们其中一人云祖非常熟悉,是小玲,是曾经的女朋友,也是这辈子唯一谈过的女朋友。

和小玲在一起的是同事小可,她们俩这次陪公司王总来美国谈生意,王总跟阿虎有点亲戚关系,从他那里得知云祖养的马儿血统特别纯,今天刚好赶上要来这边买牛,所以便一起过来,想买一匹马儿带回去。

真美,像天堂一般,小玲和小可刚一到农场里就不停赞美着。小可指着前方那个骑马奔驰的牛仔,说:“小玲,那人从背影看上去挺年轻的嘛,他真的是这家农场的农场主吗,也太有钱了吧。”

小玲呵呵笑起来,‘你是不是想打什么坏主意啊!’‘哎,如果真能膀上这么一个男朋友,那一辈子都不用工作了,过着像女皇一般的日子。’两人正说着,由于卡车开的比较快,已经追上云祖。

望着窗外草地上那个牛仔,两人都有些发呆,小可赞叹道‘太帅了。’而小玲不敢相信眼睛看到的,不由轻轻念道:“云祖。”什么,小可问她刚才在说什么。‘他是云祖。’‘你认识他啊,怎么可能,你以前没提起过在美国还认识那么一个有钱的人啊?’

‘他、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哇,小可非常惊讶,这么好的一个男朋友怎么会分手,如果是自己定会千方百计跟他在一起。云祖一拉缰绳,马儿离开道路边,从一处小山坡绕道去牛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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