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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空镇(1 / 2)

?日当正午,暖阳高照。

此时已是三月下旬,但天气依旧偏冷。在这一天中最为暖和的当午时分,曲江之东,连平镇内,本应熙熙攘攘的街上却无一人。

不仅如此,镇内街道两旁的商铺宅院皆紧闭着大门,纵然高悬天顶的骄阳努力提示着现在的时辰,整个小镇却仿佛已提前入眠一般悄无声息。

连平镇的东北面入口处,往外延伸的土路一旁坐落着一家简陋的茶水档,竖立于其右侧的一根粗木杆顶端所悬挂着的幌子印着硕大的一个“茶”字,但档口之内却未见店家以及茶水器具等物,唯有散落于地上的一些看似未及清理的残瓷裂片,以及零乱摆放于店外的三只老旧的木桌和几条板凳。

在其中一只褐色得看不出原来模样的桌子旁边,难得坐着两个活人:一个沧桑爬满面目的大汉,两腿敞开,双手按在膝盖上,坐姿松垮,满脸倦容,啊欠连连,却又时不时扭头望向镇外的土路;一个脸上稚气未脱的少年,则将整个脑袋埋在置于桌面上的左臂弯内,双目盯着右手抓着的一根银丝,眼神里写满了无聊。

许久之后,少年缓缓开口:“龙哥……还要在这呆多久啊?”

“耐心点。”被称为龙哥的大汉稍微活动下双肩,勉强提起精神:“至多到明天,若还无异常情况,咱们就可以撤了。”

说罢,龙哥扭头一瞥,却见身旁的少年只是懒洋洋地抬起身板继续把玩着手中的银丝,不禁浓眉微皱:“怎么老在玩那根东西?”

“无聊呗。”少年右手依旧捏住那根两尺有余的银丝,左手的食指和拇指顺着丝身缓缓划至末端,接着又将银丝掰曲成半圆形,再轻轻地放开左手,嘴里还念念有词:“噗……”

没有了外力的压迫,银丝立时弹回原型,昂立起身子,在阳光下微颤不已,就像被折下的白玫瑰,虽然养分已断,灵气尽失,气息渐逝,但依旧努力保持着生命最后时刻的尊严。

“弹性真好……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少年啧啧赞叹,同时心有余悸地看着左手食指和拇指上的血痕:“韧性也很好……早上稍微那么滑快了点,差点就出血了。”

“当然了,这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器。”龙哥对这银丝颇为嫌恶:“昨夜都不知道有多少兄弟被这东西刺死……阿财,不如丢掉它罢。”

“哦……”阿财闻言,漫不经心地伸手拉开布衣前襟的交领,将银丝胡乱地塞了进去,但仍不经意地露出了小半截银丝。他身上所穿的衣服甚是破烂,脏乱不堪尚且不提,隐约还有一股子酸味透过前襟的几个小破洞飘了出来,与那在阳光下不时散发着点点亮光的银丝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

“其实我也就觉得这东西比较稀罕,所以先暂时收着……”眼见龙哥对自己收留银丝的动作颇为不满,阿财赶紧赔上一副笑脸:“没准遇到个懂货的,能换点钱花花呢。”

“啧啧……看你就这点出息。”龙哥脑袋晃了几晃,稍稍眯起眼睛撇给阿财一道鄙夷的目光,右手食指同时对着阿财一阵乱颤:“天底下稀罕的东西多了去,难道你每样都能往口袋里塞?何况那东西根本就是人家扔掉的破烂玩意,半点毛用都没有,谁肯要哩?阿财啊阿财,瞧你名字带个财字,命里却无半分财运啊,哈哈!”

“那是,那是。”听到龙哥笑出声来,阿财赶紧乘势顺流而上,继续贬己褒彼:“咱也就一见识不到半碗水深的青头小子,那像龙哥走遍天下,见识广泛?话说回来,要不是龙哥心胸广阔,容许小弟这无用之人追随其后,咱也就是个在街头乞讨度日的命啊。”

“呵呵呵!”龙哥开始得意起来:“不是大哥我吹牛,我闯荡江湖的时候年纪比你还轻,十几年下来,不说咱武功有多厉害,但像咱们这种提着脑袋走江湖的人,若不是有几门绝技在身,再加之时时小心,事事谨慎的心思,这脑袋瓜早不知丢了几百次了!”

“所以啊!大哥我能生存到现在,多少还是有点经验阅历的!”说到这里,龙哥指点起阿财:“就拿这次任务来说吧!阿财,早上跟你说过的,遇到敌人的话,首先该如何做?”

“嗯……”阿财绕绕头,沉思半响,嘴里只蹦出了一个字:“……跑?”

“胡说!”龙哥痛心地抬起右手猛拍了一下桌面,砸得本就不够牢固的老桌“吱呀”惨叫几声,桌身也跟着摇晃了几下:“首先,应该心平气静,静观其变,判断对方实力!”

“正所谓动如脱兔,静如处子,人不咬我,我不咬人……”龙哥摇头摆耳地乱用成语,同时不忘活动活动右手五指,舒缓下麻痛的感觉:“打个比方,如果现在敌人就在附近,咱们首先不能自乱阵脚,就当对他们全无兴趣一般,做自己该做的事就行了!比如喝喝茶啊,看看书啊,望望路边的行人啊,看看天上的太阳啊等等……我们不挑衅,他们总不能无凭无故过来把我们暴打一顿是不是?总之就是不能让自己显得太过可疑就是了!”

“龙哥……”阿财苦着脸说:“这里既没茶喝,我也不识字,镇上到现在都也没人敢上街……光看着太阳多刺目啊……还有啊,如果急尿怎么办?”

“憋住!”龙哥痛心疾首地改用左手再次猛揍可怜的残木桌,只听得“啪”的一声,不堪摧残的木桌彻底被打成了零件状态,惊得龙哥和阿财猛立起身子往后退了数步。

“嗯……咳,先收拾一下。”龙哥尴尬地和默不作声的阿财把残桌散件捡起后扔到一旁,再围住另一只桌子坐下,调整下心绪后继续传授御敌之术:“总之见机行事就是了,既要不引起敌人注意,又要监视着他们、跟踪他们,同时还要寻机通知同门……如果不小心给敌人发现了,那就要……”

“跑?”阿财抢答。

“嗯~”龙哥这一次倒没反对:“不过啊,就这次任务来说,如果敌人太厉害,跑不过还给抓了,那可怎么办?”

“就……老实交代自己是谁谁谁,要去干啥啥啥,接着要去那里……等等?”

“哎呀呀……蠢才。”龙哥失望地猛摇头:“当然不能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倒空啊。你这么说谁信你?首先就该啥都不说,等到敌人威胁你,你才开口说几句才对嘛。而且啊,敌人问你三个问题你至多只能答一个,重要事项更是不能随便说出口!起码要等到敌人拆断你一指半手的才说,这样才显得真实可信嘛,对不?”

“什么?还要断指?”阿财大骇,两手猛地握紧,仿佛下一刻十指就要离他而去一般。

“哼,断指算轻的了……”龙哥扬起头额,神色里先是堆满了鄙夷,接着却开始感概起来:“行走江湖,过的都是些刀光剑影的日子,那有不受伤的?大哥我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下来,身边的兄弟一个个死的死,残的残,唯独自己还是个完人,也算是奇迹了……阿财,你要连受点小伤都怕的话,那还入什么帮?还是好好掂量一下好啊。”

“嗯……”阿财一时接不上话,不禁低头沉思起来。他平素总是听龙哥给他吹嘘些江湖奇闻异事,日长月久,不经意间已把快意江湖当成了自己的至高理想,却不曾想到这会儿龙哥竟转调谈起了截然相反的感想,一时间也迷茫了起来。

“虽说入帮难度大,考验也多,但若能圆满完成这次任务,不仅可入帮,更可获得奖赏哩。不过……”龙哥看着有些动摇的阿财,嘴角反而露出一丝微笑:“如果你不想入帮也无妨。大哥还有另一个想法,要不要听?”

“咦,那是怎样?”

“其实啊,大哥对这种天天提心吊胆、小命随时不保的生活也有点厌烦了。我上无老,下无小,三十尚无妻,若是四十再无儿,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说罢,龙哥的眼里换上了另一种憧憬:“这十几年下来大哥也存了点钱,寻思着完成这次任务后,就干脆洗手不干,找个地方做点小生意,再讨房媳妇,生个娃子,过过寻常小老百姓的生活,多好?阿财,不如到时你来帮大哥打理店面如何?”

“嗯,不过都说入帮难,那龙哥要退帮……会不会更难?”阿财想了想,觉得这种不用担心断指事故的小日子似乎也不错,只是心头仍有一股担忧。

“呵呵,这个倒不用担心。”龙哥倒是挺有信心:“咱又不是帮里的重要人物,只要到时找个理想的地方隐姓埋名,不乱说话,想过点平静日子还是可以的。而且大哥我十几年下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跟帮里在这区管事的几个堂主多少也能说上句话,相信想退隐也不会有人来刁难的!”

“不过,龙哥,以前不是总听你说江湖寻仇的事多如牛毛嘛,到时你一退帮,仇家找上门可怎办?”阿财总还是觉得不妥。

“所以才说嘛,关键还是隐居的地方啊。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大哥每次出去干事都是跟群去的,只打架不吭声,就算人家要认人报仇,也只会认准那个开口说话的带队头目,是不是?”龙哥狡黠一笑,接着又叹气叮嘱起阿财来:“不过啊,你的担心也有点道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大哥现在身旁无半个亲人,要是真不好彩死翘翘了,阿财,你记得把大哥藏在五华镇家里地板下的庄票挖出来去福祥钱庄兑换,再好好给大哥办个丧事,千万别让大哥暴尸荒野,死无葬身之地啊!”

“龙哥,别乱说啊。”阿财苦着脸说:“咱还等着继续追随龙哥去开创新生活哩……”

“哈哈,说笑而已,说笑而已!”龙哥爽朗地笑过几声,再抬手拍拍阿财的肩膀,抚慰道:“大哥我命大福大,不会那么容易死的,放心吧!”

“呵呵”阿财也跟着推上了笑脸。龙哥对他来说就如人生途中的灯塔,只要能跟随其后,无论是入帮混江湖,还是隐退过平常日子,都是一样的。

……

就在龙哥和阿财交谈甚欢的时候,一阵细碎而又悠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而至,如同一颗接着一颗的石子陆续投入湖面,打碎了连平镇自凌晨以来的宁静。

谁人?!龙哥顿时收起笑容,停止遐想,双眼猛地转向镇外的土路,提起十二分警觉紧盯着未知的不速之客。

连平镇是个小镇,平素过往的旅人也少,这阵马蹄声是今天的第一曲外来之音,宛如敲破拂晓的晨钟——尽管现在已是悬日当空时。

龙哥努力地睁圆双眼,注视着那逐渐清晰起来的形影:那是一辆造型精致的马车,以宝石蓝锦缎制成的围子被暗钉牢牢套住于木格车棚,车围嵌晶绣珠,顶绦垂穗,装饰华丽;车厢颇大,似能容下数人;车厢的左右和后面都开有一尺来方的小窗,绸子制成的窗帘随风轻动;车前两匹骏马虽是身形矫健,高大强壮,这会儿却是在漫步缓行,带着车轮慢悠悠地在土路上压出两道长长的车痕。

更引起龙哥注意的是车厢前那驾马的车夫。那人年约二十,身上的衣服虽是粗糙平凡,但坐姿端正,身材挺拔,眉目俊秀,面容硬朗;两臂的衣袖皆往手肘上方高高挽起,露出了健硕而又黝黑的肌肉。虽是驱马慢行,那人仍是双手紧握缰绳,神情严肃,似是准备随时策马飞奔一般。

马车缓缓靠近了茶水档。龙哥的面容已披上了几丝紧张,但反观那车夫却依旧面无半点表情。

似是察觉到龙哥的视线一般,车夫撇过一个眼神,直接射向龙哥的双目。

这一瞥,仿佛一柄利剑刺痛了龙哥的眼睛,弄得他不由自主地眨了几下眼睛,放低视线,却在无意中发现了挂在车夫腰带间的一个奇怪的长筒子。

这密封的圆筒长不足两尺,宽一寸有余,由棕色的皮革制成,不见剑柄,不似剑鞘,既非箭筒,也不像装暗器的容器,真不知是个什么东西。

不知不觉中,竟有一丝恐慌如蚂蚁般爬上了龙哥的心头。

……

“君临,在这儿歇息一会吧。”一声轻柔的清音飘出车帘,引得龙哥紧绷着的神经为之一松:这马车的乘客是个女子?

“好。”君临应诺一声,双手稍微一紧,勒住缰绳,停好马车,以横置于车辕处的木棍支撑住马车后,再起身跳下车,将车辕前架的短脚车蹬子摆于地上,待得一切准备动作完毕后,才回声应道:“小姐,可以下车了。”

除了之前的一瞥,君临全然无视身后神情各异的龙哥和阿财,似是完全不将两人放在眼里一般。

随着门帘被徐徐拨开,一位面容娇丽的少女缓缓钻出了车厢。此少女年约十七,眉目如画,丰姿绰约,结鬟于顶,燕尾垂肩;上着天蓝色的对襟云绸襦衣,下连乳白色的齐腰绫縠百褶裙和淡蓝色的绮绣帷裳,腰接金线绞边的彩绒妆花缎带;打有双翼蝴蝶结的腰带在左腰处垂下一条结住玉佩的翠绿色丝纶;数支翠羽玉簪和银丝细钗深埋于云髻深处,一只缀满珠玉、金丝屈成的蝶形步摇伏于鬓发之上,在阳光下晶莹闪烁,作势欲飞。

少女青葱般的左手纤指握着一卷书册,仅以手背轻轻托住门帘,柔荑似的右手缓缓提起一角帷裳和褶裙,一对玉足先后伸出,犹如桃花飘落于湖面一般盈盈点于车蹬子之上,不经意间也露出了足下那对鞋头微翘,繁花丝绣饰遍鞋身的琼文履。

待得完全落于地面之后,少女挺立腰肢,环首一望,却只见到这间茶水档简陋得只剩下两只破桌子,稍远处的那只已有客人,于是便移步挪向另一只没主的桌子。

轻步芳风间,少女鬓发上的步摇珠玉轻颤,随动摇曳,犹如正舞动着翅膀的蝴蝶,虽欲乘风而去,却因留恋身下的花香而舍不得离去一般。

阿财在旁边看得整个人都呆掉了。他平素所见不是村姑便是泼妇,那见过这般温雅娴静的绝色女子,顿时七魂丢了六魄;只依稀记得在刚刚那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里,那少女刚一轻提裙角,就将他的心肝从胸腔提到了嗓子;那对纤足一落地,就仿佛踏在了他的心头;那随着盈步飘挪的步摇一颤动,就惹得他心里小鹿乱撞一般“突突”猛跳;若下一刻那少女能对他展颜一笑,或许他那仅剩的最后一丝魂魄就也要飞走了。

龙哥则是镇定得多。一开始他也惊艳于那少女的芳华容貌,但很快就回过神来:粤北现在的天气依旧偏冷,即使暖日高企,寻常人家的千金小姐出门也会多披一件小夹袄御寒;而那少女身上所着的衣物虽然绮丽名贵,但质地偏凉,单薄轻便,看她那那神情自若、姗姗而行的样子,似是完全不惧风寒的样子。一想到这里,龙哥扭过头来正想提醒阿财注意,却看到了阿财一副目不转睛、嘴巴大张、垂涎欲滴的傻样,顿时一火,抬手对着阿财的胳膊就是一掐。

“哎呦!”阿财吃痛,低哼一声,手臂一抖,脖子一缩,下颚一晃,本已在齿间滚动的口水不识时宜地跳出嘴巴,坠于桌上,还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唾线挂于嘴角。

“咳……”看着丑态频出的阿财尴尬地快速抬高袖子擦去唾迹,龙哥哭笑不得,只得干咳一声,监视的目光转而定向那名叫君临的车夫。

“嘿!”虽相隔了一段距离,那少女却似乎已将另一桌旁的两人所有动作尽收于眼里一般,莞尔一笑过后便别过了臻首。她似乎并不在意身边那老旧残破的长木凳,仅以随身携带的手绢抹去其上的飞尘后便款款坐下。

阿财继续偷偷摸摸地瞄眼注视着对面桌的少女,只是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发傻。

“小姐,水。”看到这间茶水档无人接待,君临将在马车内取出的水筒递给已坐下的少女。

“谢谢。”少女将手中的书册置于桌面,抬头对着君临报以一笑,双手接过水筒,拧开筒盖后,朝着水烟溢出的筒口轻轻呵过一口后,才将水筒贴近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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