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这儿一年了,对于这个朱熙禾,最深的印象就是嗜酒成性,烟枪不离手啊。好容易身子换回来了,便看见她一身红衣,烟酒不离手。就算是男身时也喜欢涂脂抹粉,红装艳抹。他不止一次的感叹道,还好自己长的是个人样。红衣女装可不是谁都能驾驭的。
渐渐地,他也习惯了这个身子,自从朱熙禾死后,他便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身子,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变回男的了。
册子中间夹着书签,是他上次看的地方,可是他还是从头开始又看了一遍。……
“已经来安平一个月了,古代就是好啊,随便都能捡个没人要的茅草屋,收拾收拾还是很好用的,哪像我家,一辈子都在为一套房发愁。”
“今天大年夜,刚想吃年夜饭呢,门口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看在他挺帅的份上,便带回来了,等他醒了,会不会有那种美人失忆爱上我的狗血剧情呢?”前两篇都是用炭笔写的,字体又大又黑。想来那块碳也是相当艰难。
“谢九居然是个王爷,果然是个狗血剧情,今天在王府溜达一圈,腿差点废了,这我家一个小区都没他一个院子大。奢靡啊,奢靡。。”
每次读到这里,白禹棠都忍不住有同感,王府是真的大啊,他得写几本小说才能买个王府啊。
“我找到和爸爸妈妈一模一样的人了,真的是一模一样,他们还说要认我当女儿。耶耶耶耶,我的人生圆满了。”
“这是上战场的第三个月了,援军还没有到,军中的粮饷前天就已经吃完了,若是还没有援军来,怕是真的要客死异乡了。”
“我居然成毒液了,身子里的黑气像是有意识的,今天被围困,若不是有这黑气,我都已经凉透了,嘿嘿,我成超人了。”
“谢九是个好王爷,好将军。还是个好师傅,我的武功进步不少,终于可以控制体内的黑气了,棒呆。”
“爹爹娘亲有事回京了,又剩我一个人了,日子久了,一个人都有点不习惯了。还好青梅青竹在我身边。”
白禹棠翻看的手停了停,纸张略微透明,能看见下一张的颜色,透着深红。每每他都想跳过,可他答应过朱熙禾,一定要找出当年的真凶。白禹棠深吸一口气,翻开了下一页。
“爸妈死了,尸骨都没了,我以一人之力抵挡万千雄兵,护了这国,这土地,这些百姓。可结果呢,欺我家人无权,无势。拼死一搏却落得一个妖妇的罪名,诛我全家,辱我姐妹,断我经脉,既如此,我背了这妖孽的名声,不做点妖孽的事情,太对不起他们了。”
“我杀了庆帝,杀了全城五十七个官员,和他们的三百二十个这城中的蛆虫,若是可以,我灭了这庆国。可惜,我也不过这世间的肉体凡胎。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恐惧,我居然很满足。真是可笑,既然认了我为妖孽,为何又要招惹我,愚昧无知。爹爹娘亲,走好,女儿,为你们报仇了。”
“我又无家可归了,飘荡了这么久,鬼域也渐渐成型了,我真的越来越像一个地府的鬼,见不得天日,世人唤我暗夜魔,我什么时候,变得杀人不眨眼了。”
云林回来了,他说只要我放下心中的执念,便可以带我回去,如何放?爹娘因我而死,爸爸也是因我而死,风竞阳为了救我,化深深为血水,还有青梅,青竹,杨齐。。我走了,他们怎么办。放下,怎么放。”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每篇都很短,白禹棠找不到任何线索,当年的知情人不是被朱熙禾在一夜之间杀了,就是谢怀瑾掌权后被一一清除。现在就算有知道的也绝口不提。要想知道当年朱家夫妇被杀的真相,真的是难上加难。
白禹棠叹了口气,瘫在椅子上,他刚来时,吓的不轻,得亏朱熙禾在,有个人说说家乡话,有了这世人称魔的人罩着,白禹棠上哪儿都能横着走,可惜,朱熙禾半年前因体内寒症和蛊虫的双重伤害下,魂灭鬼域,临走前,还在安排着身边人的去处。也是那时,谢怀瑾才知道,让九国都头痛防备的鬼域域主沈莫,就是朱熙禾。
鬼域中人大多都是无处申冤的人,为了复仇才扔了良知,虽如此,可鬼域所杀之人皆是该死之人。所以,朱熙禾让白禹棠和青梅一起,去了苗疆,寻了她的好友,毒仙子,再请来谢怀瑾,把青梅青竹和白禹棠托付给他。
这才有了后来毒仙子灭鬼域之说。实则,是为了保全鬼域之人。
而朱熙禾魂灭之时,白禹棠眼前一黑,再睁眼,自己躺在谢怀瑾的怀里,他又变成女的了。
谢怀瑾就将计就计,力排众议,恢复了朱熙禾应有的尊贵。不知是为了补偿还是为了答应朱熙禾,保护白禹棠,谢怀瑾一意孤行。就发生了刚开始的文武百官跪死殿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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