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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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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并不是真的姓白,他的真名没有人知道,之所以叫他老白,是因为他的皮肤真的很白,比之哲科,他白的更加纯粹,更加彻底,加上他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常常让我想起黑木崖上被任我行吸星**吸干了血的林青霞。自从我以老白称呼他之后,他才迫不得已的开始使用这个他并不喜欢的外号。

老白的年纪究竟有多大,我一直不得而知,在他偶尔恢复人类记忆的时候,曾和我提起,他在中国的广州生活过,真正有残留记忆的只是1937至1940年那四年,也就是小日本侵华战争的最初几年,当时他正和一个美籍医生学习西医,那个医生叫达保罗,受派于美国长老会,曾任博济医院内、外科医生,是广东新公医院首任院长,为汪精卫、伍廷芳、粤军参谋长和第一师师长邓铿等人治过病。

老白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投入达保罗门下的,总之那几年,他在广州跟着这个所谓的师傅辗转于各界政要的府第,同样也帮助过不少当地的黑势力。

达保罗对于给这些人看病都是一视同仁,不论你混哪里,什么身份,给钱才治,诊疗金相当的高昴,而且不收当时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只收港币。

老白在他手下学到不少当时国外的先进技术,与师傅不同,按他的说法,他是个爱国人士,经常都免费的帮助一些急需医治的重病患者,这也为他换来了不少的好口碑,也结交了不少当时的抗日豪杰,这里所谓的豪杰定义也比较宽泛,黑白红蓝都有。

就我对他的了解,老白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至于将来,当时的他也不曾多想,一切改变都是从达保罗的一个美国朋友的到访开始。

据他回忆,那是一个寻常日子的午后,老白根据师傅的指示去广州口岸接一个美国来的客人。那人从香港转客轮到广州,达保罗因为有个难以推却的应酬无法前往,正好老白当时的英文水平已经足以应付日常交流,自然成了接站的最佳人选。

他的任务很简单,从广州口岸接到人,然后带去著名的莲香楼吃个下午茶,接着送到广州爱群酒店住宿,晚上由达保罗做东,请这位客人吃个大餐,商谈一些要事。

那天下午,老白早早的来到了口岸的下客出站区,拿着他手写的木制客人名牌,来回的踱步等待。

该到的船支迟迟没有到达,老白有些着急,就在这时,几个行色匆匆的黑衣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根据老白结交黑白两道的看人经验,这几个人一定是混黑.道的,其中几个人的身份应该是保镖,从他们四下环顾警惕的神情以及暗藏在腰间的利器可以看出,他们在保护同行的一个人,那个人一定是重要人物,保镖们很有经验的围绕在那个人的身周,看似散乱的行走布局,却是很有讲究,如果此时有人想要进行伏击,这几个人可以无死角进行回击,保护眼前的这个重要人物。

那个被众人环护的人,穿着黑色长衫,戴着一顶黑色礼帽,帽沿压得很低,不过从肤色和身材上看很年轻。

老白从这些人的装束上并没有看出他们隶属的帮派,他琢磨这些人一定不是广州本地的,否则他一定能从中观察出来,所以他决定离他们远一些,别惹上不该惹的麻烦,他做了个假装等不到人而无奈的手势,叹了口气就要转身离开。

不过他还是走的慢了,离口岸不远的路口突然串出几部吉普,顷刻间车子把口岸的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大量身穿警服的人跳下了车,有人拿起扩音喇叭,高声喊道:“全部不许动!警察办事!”

要知道,当时的警察基本上都是军统的走狗,这个敏感时期里,一些爱国人士和我党人员常常会遭到警察的秘密逮捕,所以老白的第一反应,是以为自己看走了眼,这些人难道是红色人士,如果是的话,这掩饰水平也太高了。

不论那些人是什么身份,黑衣人们直接发起了进攻,对着那些全副武装的警察。警察们立即给予了还击,火力全开。

老白反应极快,眼看无处可躲,一把丢下名牌,就往江里跳,幸好他熟悉水性,没被淹死,一些等候轮船的路人一时间没准备,来不及跳入河中,瞬间被秒成了马蜂窝。很快,水里的老白就看到那些黑衣人一个个倒下或者落水,鲜血迅速的在他周围蔓延开来。

最后,那个身份重要的年轻人也坠入河里,恰好就落到了老白的身边,那群警察也随即出现在岸边,举枪准备扫射,老白当时很害怕,根本也不敢动弹,只是大喊,“别开枪,我是医生,我是医生,我不认识他们!”在他喊叫的同时,他感觉那个年轻人抓住了他的衣服,往他的怀里塞入了一个小小的物件,他担心自己被误伤,本能的挣扎了一下,那年轻人的手一松,人就沉了下去。

也许是老白的喊叫起了作用,也许是威胁已经消除,警察没有再开枪,而是开始了打捞工作,很快那些人的尸体都被捞了起来,而老白也被迅速的赶出了口岸,口岸被警察们封闭了,而当天所有的客轮也都被迫延时登陆,老白没有完成任务,无法回去交代,只得一直在口岸外围等着,直到晚上8点,警察部队撤离之后,才接到师傅的客人。

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枪战,人一般都会处于混沌和后怕状态,陪着达保罗和美国客人进餐的同时,老白一直在走神。

达保罗看他状态不好,也听说了口岸的事,就让他先行回家休息。

老白终于松了口气,回家的路上,他感到肚皮上一阵冰凉,这才想起那黑衫落水青年临死前在他怀里放了东西,如果换了是平时,他早记起来或者感到怀中有异物了,人这玩意,突逢大事,往往会精神高度紧张,而忘记了过程中的细节。

那是一个古玉扳指,玉石上有虫状的沁色,看上去价值连城,老白不好古董,但是经常出入名人府堂,见多了那些达官贵人的配饰,知道这种沁色的玉相当的昂贵,他一时兴起,就把它戴了起来。

此后的事情和我所知的部分相同,而另一部分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那个古玉扳指牢牢嵌入了老白的手指,并让老白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但结果并不是产生新的能力,而是让他的视野里无端的出现了一串数字,这串数字每隔三分钟在他眼前显现一次。

一开始,老白以为那是幻觉,不过后来他发现,这串数字会随着自己所处的不同位置产生变化,最终他搞明白了,数字是以他和某个地点为距离计量的长度单位数字,而这个数字距离竟然达到了六位数,他买来了当时的世界地图,通过观察自己行走路径的长度以及数字的变化,找到了那个地点的具体位置,那是当时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小镇。

当时的中国还是封建思想浓重的时代,老白相信命,他以为这是神的指示,他下定决心,必须去到那个地方,他要解开这个谜题。

达保罗的美国客人,其实是一个贩卖药品的美国商人,在老白的苦苦哀求和达保罗的帮助下,老白终于以一个医学访问学者的身份和达保罗的友人一起前往了美国,几经周折,他来到了那个地方。

当那串数字归零的那一刻,嵌入老白姆指的古玉扳指瞬间崩裂,一群黑雾一样的虫子出现并扑进了,对,是扑进了他的体内,一段非常重要的远古记忆被强行输入到他的脑海里,他成了这里的一份子,而且是重要的一份子,他成了猎夺族辛纳尼坦部落中的元老之一,或者可以这么说,之前的老白带着仅存着的四年人类记忆,成为了搭载辛纳尼坦第一元老精神的寄生体。

而当老白带领着其他六名来自各处的寄生体元老跪在我面前时,我还不知道他曾经也是一个来自广州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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