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大学(1 / 1)

?我叫龙五,目前在太平洋西岸一座小有名气的小城里的一所不太出名的大学里读大三。其实我原本姓李,本来我想就用俺这平凡的名字糊涂完这安逸的大学生活算了。很不幸的是在大学期间结识了几个不太正常的朋友,据他们说像我这么有型的靓仔当然要有个富有尊严和个性的昵称。我说叫我龙五算了,现在流行痞子文学,这名字听起来多痞啊,大家都说好。不料一时叫顺了嘴,于是龙五便成了比我名字还名字的名字。更有甚者,亲切的叫我“阿五”。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而且,我愿意做一名普通人.两年前考进了这所不怎么出名的大学,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大学生活的一半.曾经有人用鲁迅先生的小说来形容大学生活.那么,现在的我早已厌倦了大一的《呐喊》,经历了大二的《彷徨》,刚刚踏入大三的我,更加无暇目前的所谓幸福生活和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闲来无事的时候,除了偶尔去玩玩网游顺便给网吧老板带来一点“惊喜”,就是站在宿舍的阳台上,对着夕阳,回忆总结大学生活的美好,抒发一下人生感慨,又或者俯首凝望楼下行色匆匆的MM,细细品味那如玉红颜,感触芸芸百态。有时候看得痴了,不免跃跃欲试,一种朦胧的感觉又开始蠢蠢欲动,甚至想入非非得希望在大四毕业的《故事新编》前来段“黄昏恋”,或是跟久未谋面的初恋女友重修旧好,谱出著名的《朝花夕拾》篇章。

然而想象终归是想象,我从来就没有把这些想法付诸实施的念头,毕竟大三了,用我们宿舍老大的话说:“终于成年了,人成熟了,也现实多了……”

人一旦成熟了,考虑的事情就多,也就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我也不曾例外。曾经有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哲学家。”将近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哲学家外,还存在另外一种人--疯子!且不论其观点是对是错,大凡疯子,都是很有思想的人,只不过他们的思想和逻辑不能为常人所接受,而这种人偏偏生性倔强,不肯放弃自己那所谓的“原则”,于是统统被冠以“疯子”的光荣称号。

我也想光荣,可惜我偏偏是一个很现实的人,而且我很有逻辑,所以我只好做一个哲学家。总结了无数前辈的经验教训,在思想的道路上,我踩踏着无数伟人的肩膀,高歌前进,潜心钻研,积极求索,勇于创新。在经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后,我终于对人类思想的结晶--智慧做出了精辟论述:何谓智慧?智慧就是--饿了,吃饭;困了,睡觉。从此洗手退出思想界。

我决定做一个平凡人,平凡的活着。

平凡的生活异乎寻常的美好。我们学校坐落在这个海滨小城的一角,背靠青山,傍依大海,绿树掩映,芳草青青。海上清爽的风吹过校园,传来松涛阵阵,夹杂着婉转的鸟鸣,仿佛步入蒙蒙仙境。这就是我们的校园,你还别羡慕(羡慕也不告诉你在哪里,嘿嘿)。曾经有人问我:“你觉得大学像什么?”当时我想也没想就回答:“像疗养院!”

然而毕竟我们不是病人,毕竟我们还年轻,于是校园里就多了许多人气和活力。平日里校园非常热闹,学生活动很多。幸好我们寝室的哥们都一致比较懒,才让我们有了相互了解的机会。

我是个正派人士,用有些人的话叫为人君子,从不在外面沾花惹草。然而正是因为这样,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把到一位女朋友。同宿舍的“狼友”们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一群如狼似虎的缺乏爱情滋润的男人便整天对着对面女生宿舍虎视耽耽,要不就是去校园里的林荫小道上瞎转,幻想着哪天能邂逅到一位眼睛被牛粪勾到的MM,然后与其演绎一段轰轰烈烈的黄昏恋,给自己那不太光辉的象牙塔生活划上比较完美的一笔。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漂亮妹妹是我们永恒的话题,但却不是唯一的话题。譬如现在。因为狼友们个个个性十足,在生活中,也就表现出纷繁复杂的多样性来。

午饭时间,当被指派出去带饭的老大出现在门口时,立刻被饥饿的群狼淹没了。餐厅我们照例是不会去的。当然不止是因为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更多地要归功于狼友们的个性。记得很久以前有次在餐厅吃饭,可能是某位仁兄对某些东西提到了某种比常识更有创意的见解,旁边一MM“哇”地一声把饭喷了,接着是狂呕不止,在接着是干呕,当120赶到的时候,这位可怜的MM已经昏了过去。从此,为了为国家节约粮食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着想,我们决定不去餐厅吃饭。

学校食堂里买来的饭菜照例难以下咽,我早早吃完上了床。饭桌上,大斌和姜维正为一个学术性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满嘴喷饭。细听之下,争论内容大致是在从食堂打来的菜中吃到大便和老鼠哪个比较恶心。对此,我们早已习以为常,但我还是没有老大阿言那种“两耳不闻耳边事,一心只吃圣贤饭”的本领,趴在床上早已昏昏欲吐了。

咣--门被踹开,刚刚一阵风似的走了进来,带进来一股厕所的气味。

“日,又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去大便!”来串门的阿义边骂边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馒头。

刚刚二话没说,开始脱鞋。刹那间,整个世界清净了。恶心二人组早已停止了争吵,脸上的表情凝固了,就那么静静地、不安地注视着,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极度恐怖是东西的到来。我寻着他们的目光望去,只见一股白色的,似烟非烟、似舞非雾的的东西从刚刚脚上袅袅升起,迎着从窗户射进的正午的阳光,朦胧中现出七彩的颜色,虚幻、飘渺,仿佛一个神秘的梦……

白雾迅速弥漫开来……哗--老霰把刚吞进嘴里的面条喷了一地,接着是定力N强的老大捂着鼻子夺门而去,然后是离刚刚最远的阿义。而“恶心二人组”,早已呆立当场,张大的嘴巴足以塞进一个生鸡蛋,看样子半个小时之内是恢复不了正常了。可惜“头儿”不在,不然说不定会激发灵感给他设计的游戏里边的主角多加一个威力无比的“腿招”了。

刚刚这一脚的威力自是不消说,我早在大一的时候就领教过了。记得那时学校边刚开了一家“金盆洗脚城”,那时候在我们这小城洗脚城是个满新鲜的玩意,于是我跟刚刚便去“体验生活”。那天刚好总经理为了招揽顾客亲自服务。刚刚先进去了,等在外边的我一会就听见里面一阵骚动,接着那总经理被抬了出来送往医院。人们都说好奇心杀死一只猫,俺这下终于亲身体验到了。我因为好奇便走进了刚刚洗脚的那间房,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迎面扑来,接着我感到眼前一黑。当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躺在了医院,旁边床上是那位不幸的经理,几个老小在他床边痛哭。据说他已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了。我是幸运的,只过了一天便可下地走路了,只可惜从此落下一个毛病,只要刚刚在我面前一脱鞋,我就几个小时内什么气味也闻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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