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你不如实回答问题可以,但是我方已抓到了其中的几个黑衣人,他们可以证明事发当天贝达已经在军校内被害。请法官同意带证人。”
大法官同意了。一个黑衣人被带进了法庭,站到了证人席上。
公诉人:“请你陈述一下案发当天,你和其他人受何人指使,做了什么事?”
黑衣人:“我和几个伙伴接到上头的命令,去女子军校围墙外接贝达等人的尸体,运到红灯区伪造黑帮火拼的现场。不过,人真的不是我们杀的,我们没有杀人啊!”
公诉人向陪审团、法官出示了一份验尸报告:“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已证明一些学员的致命伤是刀叉所致,贝达则是头部受到树的严重撞击后死亡的。根据贝达头部的部分树皮查验,杀人的第一现场正是女子军校的小树林。被告李侠隐瞒了故意杀人的事实。”
李探星:“法官大人,我想问证人几个问题。”
大法官:“准!”
李探星对黑衣人问:“你们在案发当天有没有进入军校的小树林?”
黑衣人:“没有。”
“你上头是谁?”
“不知道,我们都是电话联系的。”
“贝达等人的尸体是我当事人交给你们的吗?”
“不是,也是一群黑衣人。”
李探星对法官说:“现在可以证明:证人是接到不明人物的命令,在军校外又接到一群不明身份的黑衣人交给的贝达等人的尸体,然后又伪造黑道火拼现场的,根本不知道贝达等人是如何被害、被何人所害、在何处被害,这个证人如何能证明我当事人杀害贝达等人?”
公诉人:“我方有一份计算机演算资料,可以证明贝达等人正是被李侠所杀。联邦调查局的这套案情模拟重现软件所统计的结果,已经多次作为法庭结案的重要证据。”
公诉人打开随身携带的小型电脑,接入法庭的宽屏幕播放器。
李探星:“我请求查验公诉人的电脑及案情模拟重现软件的真伪,并出示有效的数字签证。”
李探星在小型电脑上摸了一下,详细检查了各个输入输出端口,还查看了公诉人提供的关于这台电脑及软件的数字签证。
公诉人启动了软件程序,屏幕上立即播放了一段三维动画。
一个健壮的年青人飞跃起来,腾空而上,一脚踢在了一个正在挣扎中从空中下落的人头部。那个下落的人被踢得在空中旋转起来,头部撞在了旁边的一棵树上,落在地上立刻没有了动静。
接着,画面还是从头开始,一个健壮的年青人飞跃起来,腾空而上,一脚踢在了一个从空中下落的木棒。那个下落的木棒被踢得在空中旋转起来,一头撞在了旁边的一棵树上,才弹落在地上。
在这两个画面上,那个健壮的年青人的动作、角度是何等相似!
然而出乎公诉人意料的是,接下来出现的案情模拟结果:“不能确认!人物与木棒不同!”——原本案情模拟的运算结果应该是:“确认!A的过程与B的过程相同。”
公诉人请求再次演示三维动画的结果出来了:“确认!联邦调查局浑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