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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临异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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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西山,满月升起,两轮明月加上无数的星辰,点缀着夜色天空。可惜在这迷人浪漫的夜晚中,却有一人不懂得去欣赏与享受,不!应该说他根本没那份心情去享受,因为他现在正为了找不到出路而烦恼着。

盘龙山,山高地险,连绵不绝,犹如盘龙一般盘立在这片土地之上。

盘龙山下有盘龙林,盘龙林分有内林和外林,被盘龙山从中隔开。

盘龙外林,被当地人称之为『迷幻森林』。森林里的大树不仅高大而且密盛,进入森林的人很容易就会迷失方向。曾有许多人在此林中迷路,其中当然也有不少人在此散命。

盘龙内林,被当地人称之为『死亡森林』。如果想要进入盘龙内林,首先要穿过『迷幻森林』,然后还要翻过地势险要的盘龙山,才能够到达『死亡森林』,因为『死亡森林』是在群山环绕的正中央。

想要到『死亡森林』根本与送死无异。怎么说呢?在途中肯定避免不了那些凶猛的野兽和狼群。就算侥幸能够抵达盘龙山,盘龙山不仅地势险要,而且危险重重,一不小心随时都可能被摔死,又或者被山顶山掉下来的碎石给砸死。稍微有点智慧的人决不会嫌命长,跑到那里去找死。

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比较愚蠢的人还是挺多的,而且还有许多想逞英雄,或者想要寻宝的人去林中探险。进去的人下场多数是有进无出,能够出来的差不多都是走了一半,就打起退堂鼓逃了出来。

基于面子问题,逃出来的人多数会在外人的面前鼓吹一番。自己捧自己,肯定是口沫横飞,夸大其词,自欺欺人罢了。真正的有心人或知情人,也不会站出来点破他,都是一笑而之。

盘龙山内林被修真人称之为『修真人的禁地』,乃东方大陆上五大禁地之一。这五大禁地里不但设有多重强大的结界,如果从天上望下看的话,你只能看到下面是白茫茫的一片,根本什么也看不清。

如果修真人想要降下来一探究竟的话,那修真人就会感到越是接近结界的边缘,他/她们体内真气就更是动乱不堪,而驾驶的法器也会跟着不听主人的使唤。光是这样,很多修真人就放弃进入结界的好奇心,远离这个让他/她们感到不舒服的地方。

有这样一个强大的结界,同样就意味着里面会有古代仙人遗留下来的宝藏,否则就不会有这样强大的结界存在于这世上了。试问总不会有无聊的修真仙人,费尽心思与力量,设下这样强大的结界,而他/她的目的总不至于是闲着无聊没事干吧。虽然不知道究竟是谁设下这样既庞大而又强大的结界(毕竟在东方大陆上,这千百年来,不知名的隐士高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无从查证),但是这结界就证明了此处必有宝藏。

仙人宝藏对于修真人来说,它的魔力与诱惑力确实不小,曾经有过无数的修真(正邪双方)人,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盘龙内林或其它几个禁地中寻宝。他/她们都希望自己是『有缘之人』,可以得到仙人宝藏。可惜他们中间没有一人能够生还离开,全都是进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久而久之,因为太多修真人散生,所以在修真界就立下了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凡是修真人都不可去『五大修真人禁地』中寻宝,否则后果自负。修真人也不是笨人,那么多人不仅找不到仙人的遗宝而且还赔上了性命,相比之下还是自己的性命重要,逐渐地去『五大修真人禁地』那里寻宝的人也变得稀少了。

熊熊篝火在燃烧着,篝火上正架着一只被烧红的烤猪。从烤猪上滴落下的脂肪,立刻激起火焰的舞动,阵阵扑鼻而来的烤猪香味,使饿了一整天的吴斌口水直流,狠不得把这个害他吃了不少苦的“仇人”立刻吃掉泄愤充饥。

若不仔细看的话,一定认不出来这个坐在篝火旁的人就是吴斌。从布满灰尘的脸到全身破烂不堪的衣裤,眼前的吴斌根本与乞丐无异。如果不是那对明亮灵活的双眼,还有他胸前展露在外的六芒星阵烙印出卖了他,他决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这一天来的经历对吴斌来说,实在是太刺激了,他一定毕生难忘。

首先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好不容易冲出心理障碍,准备接受自己的命运,好好在这世界中闯一闯。原本这个陌生的世界带给吴斌许多莫大的震撼与兴奋,好奇心驱使着他进入这个古怪的森林(死亡森林)后,他开始后悔了。

当他进入森林后,他就再也无法走出来,而接下来的就是噩梦的开始。

进入森林后,他的肚子不听使唤地敲起鼓来。当然啦,走了大半天的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对于一个还在成长期间的吴斌来说,他不饿那就是怪事了。

吴斌饥饿,但是生活在这森林的野兽,它们也同样因为饿了四处寻找可以裹腹的食物。吴斌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们鲜美可口的猎物了。

其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独眼的大野猪!要不是这只该死的大野猪突然从树丛中窜出来,吴斌也不会被吓了一大跳,而自己的大叫声,竟然提高了两个八度之多。在一边逃跑,一边大叫的同时,有更多凶猛的野兽都加入了追击他的队伍里。(真的是太悲哀了……)

这样的刺激,相信心脏稍微差一点的,可定受不了。更何况老天似乎对于这场人兽追逐赛感到不够过瘾,并且加多戏码,加材填料,让这场追逐赛更加的刺激。

这下可好,吴斌几乎进入了疯狂的地步。因为他不仅要拼命地逃离身后的一大群野兽的追击,他还要不时地听到被他不小心踩到,而发出“咯吱…咯吱”的尸骨残骸破碎声音,更可恶的是树上还时常掉下一两蛇来增加恐怖的气氛。

森林间,可以清楚听见吴斌高八度的惨叫声与野兽们的怒吼混合在一起,这种怪异的声音,会让所有听到它的人感到毛孔耸立,全身都不舒服。还好这附近不会有人,否则它会让人以为森林里的冤魂要出来索命了,不吓死才怪。

或许是老天爷觉得今天的人兽追逐赛玩够了,吴斌在森林中乱跑乱窜,终于将身后的豺狼虎豹们给甩掉了。等到吴斌发现身后的野兽都被他完全甩掉时,他才将升到口边的心放下来,如泄气的皮球一样,倒在地上急促呼吸着从虎口逃生,得来不易的新鲜空气。

吴斌他不知道,他刚刚的逃跑速度是绝对可以在金世纪录上名列榜首,因为没有人能够光着双脚,踩着石头和碎骨,在跑了约两个小时的情况下,还维持着逃跑的最佳速度。

当吴斌稍微松懈精神后,他又开始后悔了!因为随着而来的,除了痛还是痛。全身的酸痛。身上因逃跑时不小心割伤、擦伤、以及被利抓抓伤的痛。还有那对又红又肿,流着脓和血,双脚上的疼痛。最后的就是因逃命而忘记,现在又回来饥饿的痛苦。种种的痛苦,真的让吴斌受尽煎熬,全身都被汗水一次再一次的浸湿。

在这种生不如死的煎熬中,死亡对吴斌来说或许是一种恩赐。他想大叫,至少可以抒发心中的郁闷之苦,可是全身无力他,不仅喉咙疼痛而且声音也沙哑了,想大叫也叫不出声来,就连举起小指头的力气也没有。

吴斌遭受这样的折磨,对老天爷来说,似乎还不够。因为过度的刺激,吴斌体内传出了忽冷忽热的痛苦,让吴斌的处境更是雪上加霜。最可恶的是,吴斌他的精神非但因痛苦而让他进入昏迷,此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的清醒。死去活来的痛苦,让吴斌到达了疯狂与崩溃的边缘。

吴斌现在虽然很想立刻死掉,至少不用再忍受这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可是他连求死的力量也没有了。吴斌突然想起小说和电影中,那些武功高强的人,只要进入无我忘我的境界,就能减轻痛苦,甚至忘掉它。例如关公刮骨疗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于是吴斌就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让自己进入无我忘我的境界(让脑子里空空的,什么也不想,把自己当成死人一样)。刚开始虽然很难做到,经过多次的努力后,吴斌慢慢地进入了无我忘我的境界,逐渐地,痛苦似乎也离开了他。

幸好吴斌这样做,否则他必会走火入魔,重则成为植物人(他之所以不会自爆而亡,全是因为结界压制了吴斌体内力量的关系),轻则发疯瘫痪。

在吴斌进入无我忘我的境界后,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在这期间吴斌不再感到痛苦,体内变得畅舒起来不再忽冷忽热了,这是他第一次进入了冥想境界。他的身体也产生着巨大的变化,身上的伤口以平常人的十倍、百倍的速度飞快地复合起来。

在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忽然,吴斌感到阵阵热气喷洒在他的脸上,基于自我保护的意识,右手向旁,猛力地发出了一拳。他的右手首先是感到一阵疼痛,接着就听见“嘭”的一声,重物撞击的声音。当吴斌睁开眼睛清醒后,他才发现不远处的大石旁,躺着一只昏死的黑色大野猪。

吴斌先是愣了一下,还不完全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空空的肚子让吴斌难以思考。看见那只大野猪后,吴斌唯一想到的就是烤野猪吃野味。害得他口水直流!迫不及待地他,立刻四处收集木材树枝,并且引火准备烤猪。

一切准备工作处理好后,吴斌带着在附近地上捡到的一个墨黑色,手工精美的匕首,来到了黑色大野猪的身旁。吴斌这才发现,这只独眼的黑色大野猪正是害他今天吃尽苦头的罪魁祸首。基于怒火攻心和饥饿的催使,吴斌毫不犹豫地解决了它。

一切就绪后,吴斌费了不少力气才将他的“仇猪”架在木架上,开始烧烤起野猪来……

吴斌一边啃着手中鲜美的野猪腿,一边想着:“咦,奇怪了!我身上的伤怎么不见了?我的双脚怎么也好了?还有…我的力气好像变得出奇的大耶!这头重达几百斤的大野猪,我竟然有力气将它抬了起来,怎么会这样呢?难道…难道我成了武林高手?……”

“不会吧!我从来也没有听过有人能在短短的一天里,就能变成武林高手,更何况我也没有吃过什么灵丹妙药呀!难道是……”吴斌摸摸胸口,再次看到胸前的那个六星芒阵的烙印后,心情立刻好起来,愉快地啃起了野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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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大陆凯撒帝国阿尔卑斯山森林某处……

一道红光散后,森林里出现了一对身穿黑色武士铠甲的俊朗的少年。站在前面的那位英俊非凡的少年,英俊的简直不象话。黄金色的长发随风飘逸,深蓝色的一对大眼睛如宝石般明亮动人。细润的肌肤,洁白而无任何瑕疵。高高的鼻梁,加上樱桃小口,简直就是天使脸蛋嘛。大约一米七二的身高,还长着一对细长的美腿,若是女人的话,定会是个万人迷,因为他实在是太美了。

站在他身后的也是一位英俊的少年,比其前面的他虽然差了不少,但是他同样地非常出众。绿发碧眼,肌肤白润滑嫩,樱桃小口边还长了一颗小小的黑痣,脸上露出微微淡红的羞涩特别诱人。他的身高稍矮了一些,大约一米六八左右,同样生了一对细长的美腿。

“小姐,我们…我们这样来到人间不好吧!魔王大人他……”

“叫我亨利少爷!教你多少遍了,我们到了人间,你只可以这样叫我。否则让人知道我们的身份后,那我还能在人间玩吗?”原来这两位的确是女扮男装,而且站在前面的那位就是从魔界偷跑出来的小公主莲娜?卡?贝隆(名字太长省略),而她身后的那位是她的贴身侍女---莹儿。

“是,亨利少爷!可是你不担心魔王大人生气吗?”莹儿担心地问道。

“怕什么,父王他平时最疼我了!不会有事的。到时候就说是我硬把你拉出来的,父王也不会责怪你的。”莲娜安慰地说。

“小姐,我……”

莲娜皱了下眉头,不耐烦道:“好了,别说了,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我一定要好好的玩一玩。”说完,莲娜迈开了步伐,向前走去。

莹儿无奈地叹了口气,紧跟在莲娜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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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大陆罗夫特帝国丹席得古堡……

太阳中立,天气晴朗,清风阵阵,丹席得古堡前站着三个年轻的少年,两男一女,都是苏格兰城,圣保罗魔法学院的学生。

杰姆斯?柯南,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位,同时也是三人中的老大。家住费得卡姆镇,父亲是一个商人,长年在外行商,家里有母亲和两个弟妹,属于小康之家。

杰姆斯在一个多月前刚满十五岁。他身高一米七五,浓眉大眼,一头红发,国字脸,除了脸上还带些雅气外,他称得上是一个英俊的少年。从他炯炯有神的双眼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有毅力的小伙子。他富有正义感,重友情,属于一旦决定就会付之行动,决不退缩的性格。

杰姆斯十二岁那年转学到圣保罗魔法学院上学,主修剑术,立志长大后要成为如同赏金三杰中的邓尼斯?卡门一样的圣剑士。因为邓尼斯曾经与他的两个伙伴(大祭司彼得?盖斯,魔导士爱琳?高菲尔)一起,杀死了一条在多巴克山附近四处为恶的黑龙,从此成为英雄传奇人物。杰姆斯现在是见习剑士的身份,等到年底的全省魔武大会时,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成为准剑士或更高的身份。

罗宾?德鲁基司,在三人中排名老二,家住古德基镇,属于平民家庭。家中除父母外,还有一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罗宾现今十四岁,下个月正好满十五。他身高一米六五,眉清目秀,瓜子脸,性格比较胆小懦弱,重感情,聪敏但是少有主见。

在十岁那年,他的父母用尽多年来省下来的金钱,并且四处求人,才将罗宾送进波比特修道院进修,希望罗宾可以成才,摆脱平民的身份。因为罗宾学习很杰出,刚满十二岁时,就被祭司推荐到圣保罗魔法学院学习。他现在是见习僧侣,与杰姆斯一样,等待年底的魔武大会,通过考试后,就可以成为准僧侣或更高的身份。罗宾的偶像是赏金三杰中的大祭司彼得?盖斯(还有大哥杰姆斯)。

刚到圣保罗魔法学院时,因为罗宾胆小懦弱的个性和平民的身份,所以时常被学校里的贵族学生欺负。杰姆斯看不过眼,见义勇为帮助了他,两人从此成为了好朋友。不久,他们就和城主之女朱蒂?凡可仑结为『费古苏三杰』(三人所出生的地方地名第一个字所组成的称号)。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好朋友,主要原因是他们有共同的偶像---赏金三杰。

朱蒂?凡可仑,苏格兰城,城主马可?凡可仑伯爵之独女。现今十四岁,三个月后就满十五。身高一米六二,金发蓝眼,聪明美丽,身材窈窕,乃苏格兰境内出名的美女。热爱自由,喜欢冒险与刺激,好奇心重,并富有同情心。至于交朋友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她不会介意朋友得身份与地位。缺点,若是惹火了她,下场会很惨……非常之凄惨!

朱蒂自小在保罗魔法学院学习,主修魔法,火系(四级)、风系(三级),土系(三级),水系(初级)。十二岁时,在校结识杰姆斯与罗宾,成为知己好友。她的偶像是赏金三杰中的魔导士爱琳?高菲尔。朱蒂现在是见习魔法师,等她通过年底的魔武大会考试,她就能成为准魔法师或更高的身份。

西方大陆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若想参加魔武大会,参加者必须年满十五岁,才有资格参加。在考试期间,根据各人的能力高低,来决定参赛者以后的身份高低。也就是说,参赛者要是有足够的能力的话,他就能在第一次参加魔武大会上,获得二级或一级,甚至更高级数身份的认可。

假如超过了十五岁,又无法参加魔武大会的话,可以用另一个方法获得一级以下的身份。也就是说,任何人可以在从设立在各地的分会中申请和试炼。若是通过后,就可以获得一级以下的身份。(举例:从魔法师公会中最高可以获得一级魔法师的身份;从佣兵公会、赏金猎人公会、盗贼公会、探险者公会中最高可以获得一级武士、一级剑士或一级弓箭手的身份。)若是想要获得更高的身份证明的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条是参加一年一度的魔武大会;第二条就是到各公会总会申请。(所有骑士封号必须在魔武大会上获得,国王或帝王的加封例外。)

“杰姆斯,我看我们…我们还是回去吧!”罗宾满脸惊慌,用哀求的口气对杰姆斯说。

杰姆斯皱着眉头,道:“罗宾,你干吗嘛?当初我们不是说好的吗?我们这次来是为了为民除害,再说塔吉村村长已经付给我们一半的订金,如果我们不完成任务的话,你叫我们『费古苏三杰』以后如何立足呀?”

“对呀,罗宾,连我这个女生都不怕,你害怕什么呀?真是的……”朱蒂用鄙视的眼光望着罗宾。

罗宾仍不放弃,道:“可是…可是丹席得古堡里面住的是吸血伯爵,如果被他咬到的话就会变成吸血鬼的。”

杰姆斯笑叹道:“现在是白天,吸血伯爵肯定在棺材里睡觉,不会有危险的。别忘了,你是一个僧侣,是吸血鬼的克星。”说完,向朱蒂眨了眨眼,然后二人一起,一人一边拉着罗宾向丹席得古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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