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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可爱的妖精,倔强的妖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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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点,布拉格便被夏夜之拎着领子像死猪一样拖下了床,不情不愿地开上车先去了高晴那边。虽然只是个形式,但是这一遭还是要走的。

李晓彤那帮同学在八点之前,差不多都到了,商量着一会怎么着折腾高晴,为此总有些头脑灵光的想出些无所不用其极的方法。

李晓彤的一双高跟鞋被藏在两个地方,一只在电冰箱里,另一只在电脑机箱里。

诸多牲口眼神在秦娆身上流连不停,对于这个学妹,多数上了社会工作了几年,回想起当初暗恋这个女生的事都变得释然,没结婚的不少爷们居然拿这个打起了趣。李晓彤气得直叫,表示今天她才是新娘。

秦娆很是尴尬,穿着那件裙子站在镜子前,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昨天被夏夜之那家伙奉承地头昏脑胀,本来心里还想着千千万万不要抢李晓彤风头,结果临到头,还是买了。

早晨五点,秦娆便醒了,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穿这条好不容易大方了一次买的婚礼裙,李晓彤坚持了几次,秦娆实在没辙,这才穿上。

有不少昨天没有过来帮忙的同学同事,一大早就来凑热闹,见到秦伴娘后,都在打问这个女孩是谁,有没有男朋友。尤其是男人们,到这个鸡飞狗跳的操蛋年纪有几个不着急的?

秦娆窝在角落里,善守不善攻地抵挡着要电话的猛士们。才一会,已经成为站在远处的一圈的男人私下的话题,这倒不是说这些爷们们没见过长得漂亮的美女。实在身为伴娘的某个妖精脾气太好了,如今的伴娘和伴郎是最惨的,新郎新娘婚宴上喝的都不是酒,酒瓶子灌的都是水,拿个小酒盅扮猪吃虎一路下来,既愚民又轻松。唯一过不去的地方就是同学和关系贼铁的同事,这个时候可怜的伴郎和伴娘就要遭受迫害了。

小酒盅先来。然后一两的酒盅,再然后三两的口杯。不喝?不喝可以,伴郎点天灯,裤裆里面塞鸡蛋。伴娘好点,不用担心身体受辱。除了脸上被抹得乱七八糟,一般表演节目的时候只需要做做帮手,也就是所谓的执行者,比如拿颗鸡蛋从伴郎裤腿中放进去,一路向阳,过山车后再从另一个裤腿出来。

几个已经准备好节目的牲口们作为先发部队过来卧底,看看新娘这边的人怎么为难新郎,没想到伴娘这么,这么……嘿嘿。那个感叹啊,感叹伴郎他妈的真是太幸福了!

秦娆哪里知道针对她的诡计,时不时向门口张望。顾盼流波间自有一种令人自作多情飘飘然的风情,更惹得一众蔫坏的牲口于心不忍,李晓彤那几个挚友还以为紧张,为此专门交代了一些做伴娘的心得。

十点的时候,抢亲的队伍风风火火杀到,在紧闭的大门口集结。发动了第一轮人肉车轮战,但是李晓彤家的门固若金汤。几个一百七八十斤的虎背熊腰男气喘如牛地败退下来。

第二轮红包利诱开始。

高晴也真是大方,一出手从门缝里掖进去一百个红包,瞬间被李晓彤亲戚家的那些孩子瓜分了,傻小孩们只顾抢了,也不看看里面的面额是多少,打发了小孩们,又掖进来几十个红包,都是二十打底的。

通过重重考验的高晴顶着一头在啫喱下塑得有型的头发窃头窃脑地走进了李晓彤家,跟猪八戒进高老庄一个德性,接着是卧室那道门,里面的女生们非要高晴用三种乐器表演《月亮代表我的心》,高晴是专业人员,这自然难不倒他,但是随后的心有灵犀节目,却让这位昔日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难出了汗。

今天温度超过三十五度,再加上一屋子的人,高晴衬衫一大片的湿漉粘在后背上,不知谁凄惨地为高晴鸣哀,听得床上的李晓彤犹自心疼,也顾不上没鞋,径直光着脚跑去开门。别人都是为了守她,她倒好,玩起了监守自盗的游戏。

于是这场无间道的游戏自然在李晓彤的卧底下,变成了攻防摧城拔寨,守方叫苦不迭,到了十点半,漂亮的李晓彤被高晴背着离开了公寓,坐进了那辆欧陆。

秦娆还没来得及跟好不容易看到的夏夜之说半句话,便被伴郎邓晨拽上了车,透过宝马的车窗玻璃,秦娆看到夏夜之插着口袋,在人群喧嚣之外静静凝立,仿佛一株开在喜马拉雅最高处的雪莲,微微有那么一点遗世**,当然心里不免打击了句,“臭美吧你!”

“秦娆,你会喝酒吗?秦娆……”

邓晨靠在椅背上,松了松那条七百多的领带,柔声对身旁的秦娆说,不过发现身旁的江大校花好像没听见,一直微笑着注视着窗外,于是又唤了声。

秦娆眨了眨眼睛,将思绪拽回来,道:“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邓晨是高晴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时的同学,虽然不在江大,但是早听邓晨说起过这个女孩,每逢假期回东江的时候,都要去江大转悠转悠,不过有几次都与那位据说是校花的人物无缘相见。前两周,听说是秦娆做伴娘,邓晨没有考虑就同意接下这个明知山有虎的活,昨天上午在飞机上,还在思虑着万一秦娆不如心目中所想怎么办?

到了高晴家,高晴翻出秦娆十七岁大一时穿着校服的照片让他看了下,这个家庭条件十分优越的子弟饶有兴趣地追问起秦娆有没有男朋友。

高晴很爱护那个学妹,自然不会将一些道听途说的绯闻告诉邓晨,只说秦娆眼光有些高,现在没有男朋友。高晴知道邓晨家庭非常不错。而那个时代秦娆生活都很拮据,现在虽然好转,不过每个学期的学费总是要拖到学期中后期才能交齐。邓晨虽然在四川音乐学院和一个女生同居过几个月。但算不上花心,秦娆能嫁给他应该会过得安稳。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高晴本身是心气颇高的人,能和邓晨成为铁磁,邓晨的性格可见一斑,邓晨面对高晴的推销,没有立即答应。只说先看看人。

然而,当半个多小时前。见到秦娆的那一刻,他真的有一种被丘比特那个不喜欢穿裤头的猥琐男射中的错觉,他本身就是很自信的人,所以一上车就开始了攻势:“我是说。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既然你这么羡慕晓彤,不如找个男朋友吧?”

秦娆知道他有些误会,不过关于那个人的事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然变得吝啬起来,吝啬到不想与他人分享,包括李晓彤这个好姐妹,她觉得没必要和邓晨解释什么,所以点了点头。

邓晨心情大好,眼前的秦娆就像一颗即将成熟的葡萄。等待着采撷。说实话,在四川音乐学院美女也不少,只是很少见到第一眼惊艳。第二眼扑朔迷离,以至于迫切令他想深入挖掘的女孩。

“秦娆,你这身裙子很有档次,要是脖子上再有条项链就好了!”邓晨手指在脖子周围比划了下。

秦娆当然知道,裸肩的裙装配上项链效果更好,不过现在的经济条件不允许她在生活上太过奢侈。

“我在周大福看到一条项链不错。等婚礼结束了,带你去看看怎么样?”

“不用了!”

邓晨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听说你想留在江大当老师,当老师的话更应该注意一下仪表,哪个女生不得有一两套首饰,是吧?一会酒席完了,我开车带你去吧?”

邓晨将“开车”两字咬得很响,以前也有些女生很矜持,但是他将车开到女生宿舍门口的时候,那女生就欣然答应,他倒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优秀的女人自然有权力选择优越的生活。

秦娆架不住邓晨的邀请,只好如实道:“我没有钱!”

“……”

邓晨以为是多大的事,原来就是因为没钱买条项链?顿时,他恍悟过来,难怪高晴极力推销这个学妹,想到自己优渥的生活,再想想身边那些漂亮的女生,也有点同情她,轻松笑了笑,“没事,一条项链,我送你就好!”

“送我?”秦娆没有看他,在汽车驶离小区的时候,扭头向后张望了一眼,这才淡淡道:“如果我需要别人送我的话,抽屉里应该已经堆满了!”

秦娆说的很平淡,就像再说另一个人的故事,但是对音律谙熟的邓晨能感觉道这个温和个性的女生就在这句话里表示出她骨子里的傲气,对,那确实是傲气,而且是拒人千里的傲气。

除了司机,就是他们两个,这个本该是美妙的时刻,邓晨却不知该说什么。

一行人浩浩汤汤杀到高晴买的新房,终于抱得美人归的高晴将李晓彤放在床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一个漫长的湿吻,弄得李晓彤面红耳赤。

夏夜之并没有过去凑热闹,而是直接去了高晴家附近的国贸大酒店门,将近十二点,人陆陆续续到了,迎接完宾客的高晴和李晓彤这对新人也走到了三层的大厅,看到有人上礼,这辈子加上上辈子头一次上礼的夏夜之也像模像样地拿出了五百块钱,却被及时杀到的秦娆按了回去。

“我还没求你呢?”

“求我做什么?”秦娆在红纸上,签上了“夏夜之”三个蝇头小字。

“求你嫁给我啊!”

夏夜之厚脸皮,这是秦娆知道的,但是没想到厚到如此地步,周围的人见到伴娘给这小子垫钱已经很震惊了,没想到他是蹬鼻子上脸,都等待着秦娆反应。然而,秦娆没有愠怒,也没有如那种交际场上游刃有余的外向女敷衍一句“好”,秦娆只是抿了抿嘴,望向夏夜之深邃清亮的眼眸:“等我五年,敢不敢?”

还不等夏夜之说话,秦娆伸出了手,翘起一根小指。“不信我?”

如果眼光能杀人,此时夏夜之应该已经被戳成了蜂窝煤,顶着如此巨大的压力。夏夜之并没有伸出尾指去勾秦娆的小指,而是轻声唤了句,“注意形象,小妖精!”

秦娆恨不得将他揪到没人的地方痛打一顿,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她这样勇敢一次有多难只有她自己最清楚,没想到对方居然不给面子。

秦娆转身想走。但是又觉得低了夏夜之一头,见夏夜之将钱又放回钱包吝啬地不让她看。一贯平和的心不知为何泛起了骄傲,捏起小拳头朝着夏夜之肚子就是一拳,然后拍了拍手,在众目睽睽下悠然走开。

“成功了?”

坐在那边的布拉格像饿死鬼一样。人家还没动筷子,他就捧着个碗吸溜着凉皮,见夏夜之坐下,撞了一肘子,嘿嘿坏笑道,“怎么不和她拉钩!”

“什么是拉钩?”夏夜之抽出一根芙蓉王的手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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