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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容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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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娆望着滂沱的雨夜,微微吐了口气,白色的哈气编织出一片氤氲。

是幻听吗?还是……

她转过发冷的身子,印照着烧烤摊遮雨棚下那只掉挂着的灯泡昏黄弧光的眸子弯了弯,在这个万籁俱静除了雨声敲打冲刷街面单调响声的夜晚,在这个时刻,无声胜过有声。

秦娆将自己所剩不多的精神全部都拿了出来,将散落在肩侧后背的长发盘起,露出线条圆润的粉颈,“你来了!”

只有这三个字,却有一腔浓浓的情怀。

夏夜之不禁动容,尤其在这个只有她和自己面对面的时候欣赏她,才能读出藏着风情之后的娴静,也难怪江大学生会误认为秦娆的家庭条件优越,的确这种发型配合她的脸型颈部线条,总会有一种矜贵的气质。

江大数得上漂亮的女生里,全部都是长发,岑琦以马尾清纯而动人,罗莎莎以卷发而性感,外国语学院的百合姐妹或梳着公主头,或梳着两股辫子,唯有秦娆大多数时候喜欢将头发盘在脑后,而且发型经常变换,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放大了这个二十一岁女孩实际年龄的发饰风韵让她无形中被当作姐姐看待。

“是啊,听到学姐召见怎么敢不来?”

“学姐?”秦娆莫名怔了下,不知何时这两个已经变得有些刺耳了,于是立即用脚尖碰了碰他的鞋。讥诮道:“嗨,臭小子,什么时候懂得尊重我了?”

夏夜之谨小慎微地问了一句。自从发生了那件事,这两天他渐渐释然,特别是站在窗前,日以继夜花了两天时间画出秦娆的肖像时,他已经没有丝毫的埋怨了。

也许唐突的表白对她来说是一亵渎,也许女孩子不会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轻而易举就能追到,也许也有好多也许。但是有一点他确定,就算只能默默看着这个小姑娘一步一步走下去。在她跌倒的时候扶一把,也是一种安心。

所以,夏夜之笑笑:“我们永远都是朋友,秦娆学姐!”

“凭什么!”

莫名地失落感不经意地涌上心房。秦娆也不知自己拗什么,只是感觉失去了理智严防死守,她将身上的格子衬衫脱掉,一扬手扔在夏夜之肩上,“这么冷的天,你就不能多穿一点,非要病了才好?”

“我怕什么!”

夏夜之轻哼了一声,完全不是以一个大学生的口吻说的,作为一个历经生死的人。岂会如此娇气,他穿的是不多,一件单衬衫。但是何时需要一个女人脱衣服为他取暖。

“穿上!”

“有病!”

秦娆近乎是命令道,又像是一个带着关切最亲密之人的温柔妻子,“你到底听不听我的!”

“神经了?”夏夜之见那一桌几个男人流连着秦娆的身姿,一阵不舒服,于是低斥了一句,将衬衫披在她肩上。却不料这傻妞使的哪家子性子,莫名说了一句“我就是神经了。你管得着”,便撑着他的胸膛用力推开,气呼呼地穿上衬衫,跑到不停在夏夜之身上打量的店老板面前,像个睚眦必报的小女人般恨恨道:“烤一百的羊肉串!”

“多少?”

“一百串!”

“一……一百串?”

“烤!害怕我给不了你钱?”

店老板看到刚才还是个温柔文静的大家闺秀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刁蛮丫头,一脸瞠目结舌,连连摆手解释道:“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们才两个人,一百串实在太多了……”

“我们的事你别多问!”

秦娆口中那个“们”字很轻又有点委屈的带过,夏夜之并没有留意到,他只是舒心地叹了口气——秦娆这样的反应是他最希望看到的,他最担心的是因为那个嫌隙,两个人会相敬如宾,由这个好不容易等到的交汇点向两条向无限远方延伸的交叉直线,渐行渐远。

哪怕是她还在生气,哪怕她有些一反常态,都好,都好,只要她能放下心中芥蒂,那么一百串羊肉串的惩罚算得了什么,哪出那天和布拉格在百度烤肉的疯狂演出就可以嘛!

想到这,夏夜之鲜有地得瑟巴结道:“一百串够吗,学姐?不如来两百串?”

夏夜之越这么说,秦娆心里越难受,仿佛一只好不容易选择靠岸的小船被站在岸边的渔夫用撑杆杵开。

“你真是个混蛋!”

秦娆心里骂了一句,却又怎舍得责备他,她从来都是一个色厉内荏的人,即便一直感受着人情冷淡冷漠那些年仍旧如此。

不知不觉间,她回想起今年过年时发生的一件事情。

大概是因为母亲觉得她该找男朋友了,便自作主张答应了隔壁家阿姨介绍的一个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上门,那个男生条件确实不错,二十五岁,博士一年级,用隔壁家阿姨的话说,人家是四有青年,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学历,有人品。而那个男生表现出来的也确实很有修养,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况二十一岁还不是她秦娆选择驻足停留的年纪。她不排斥爱情,也不是那种被伤过之后看破红尘的女子,而且她还有小小的骄傲和自负,除非是她看对眼有好感的男生,否则再好的条件也不行。

也许,就是这份在如今八零后女孩子看来不切实际的想法,让那些屡屡靠卖弄优渥生活的青年铩羽而归。

女儿不答应,甚至连顿饭的机会都不给人家男孩子,搞得人家在北京军区工作的高级干部的父母好没面子,可母亲又能如何,女儿的倔强她是知道的。她认准的事从来就是一条道跑到黑。

那晚,母亲跟哥哥聊了大半夜,说过的一句话她恐怕这一生都会铭记——你妹妹呀。如果谁能让她爱上,一定是那男人前世修来的福分。可如果那个让她深爱的人却不爱她,可就要折磨她一辈子了!自家姑娘自家知道,死心眼的丫头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想放弃就更难了……

那天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着,她一边嘲弄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一边又在憧憬。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能体谅她,读懂她的人呐?

但即使这一生真的有缘能遇到那个人。也是在五年,十年之后的事了,在这几年,她要挣钱。还债,不考虑男朋友的事。

然而,人不辞路,虎不辞山。

人永远不要说不去那条路,虎也永远不要说永远不去这座山,有时候在冥冥牵动那条线的主宰总喜欢恶作剧来惩罚不受他控制的生灵。

秦娆一时百感交集,心口堵得厉害。

自己是不是没人要了?非要这么不要脸缠一个男生?

幽幽望着夏夜之半晌,却跨不出那步,用潇洒的背影折磨这个祸害了她的混蛋。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白痴还不知能不能理解她呢?

为了排遣心头的痛苦,秦娆只能惩罚自己,她起开一瓶啤酒。仰着脖子咕嘟咕嘟灌下,直到噎的出不来气,她才将酒瓶蹲在桌子上。

夏夜之嘎巴嘎巴嘴,刚才还以为妖精学姐又像上次喝可乐似的让自己一口气喝完,没想到秦娆自己喝起来了。

“你……”

“你什么你!”

秦娆蹙着眉,朝烧烤店扬了扬下巴。“进去等我,我有话跟你说!”

“呃……”

“呃什么又?”

“不能呃吗?”

“不能!”

“哦!”

“哦也不行!”

秦娆的倔强是与她搭茬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但同样让人捉摸不透,后者让人能气得抓狂,让人感觉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等这个狡黠小狐狸的一句话有多难,夏某人深有感受。而前者却扑朔迷离,此刻夏夜之真的有点搞不懂一脸促狭的秦娆到底是什么心思,只好讪讪地走了进去。

夏夜之一走进去,秦娆便忍不住坐在椅子上,死死按着胃。

两天生病没好好吃饭,加上受了冷风,又豁出去了逼着自己喝酒,胃哪能承受得住?好在微微带着一点眩晕的感觉会有勇气说出真正想说的话吧?

“姑娘,二十个肉串好了,你们先吃着!”

老板将在冷雨夜嘶嘶冒着热气的肉串放到盘子里,递给秦娆,然后望着秦娆身后道:“各位要点什么?”

“不要了,这不有么?”

一个薄凉的声音在贴着秦娆耳旁响起,忽然之间,秦娆手中的装着二十个肉串的盘子猝然脱手掉落,撞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

秦娆愕然转身,眼前站着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人,穿着一套韩流西装,花纹衬衫领口开着,露出坚实的胸膛以及一条铂金链坠,秦娆不禁失声道:“不是说好了,过两天就把钱给你?”

“哼哼,再过两天要加多少利息,你能给得起么?跟我上车,今晚陪陪我,剩下那些钱就算了!”

“不可能!钱我会还的!”

秦娆见面前这个长相相当英俊,眼窝却有些发青的男人小西装上并没有多少雨水痕迹,而身旁那个将伞扔在桌子上的青年身上也没有被滂沱雨水淋湿的痕迹,肯定是开车来的,可是透过垂落的雨幕四下张望,街道两边却没有看到奥迪a6的影子。

“找车呢,老婆?”

青年伸出手指挑起秦娆的下巴,微微扭了个角度,向着停在一棵树下的黑色雷克萨斯道:“你忘了吗,老婆,这辆车你入学那会还坐过!”

秦娆对车并不了解,也不想了解,所以根本分不清太多的车型,况且马上就快四年了,又哪里能记得是否坐过?

“看样子你不记得了!不过没关系,我就是喜欢你这副不谙世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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