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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路遇 修(1 / 1)

?天边微曦,磨盘酒馆的枫木桌上趴着一个人,个头看上去应该很高大,银灰色的长发用一个天青色的柞蚕绢丝巾扎成了一个马尾,露出了尖得有点夸张的耳朵。桌子上零乱的放着一个长颈磨砂口的玻璃空瓶和三个锡制的吉格杯,一顶插着羽毛的半旧山型短沿软皮帽滑落到了他的右脚旁边。此时,头戴兜帽身扎白围裙的姐姐已经起床,打发走了守了一夜瘫睡在吧台后面椅子上的弟弟,戴上了套袖,拿起粗亚麻抹布,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磨盘酒馆虽然一向很少被贵族光顾,但是从她使用的当地根本不出产的杉木料来看,生意应该还是不错的。酒馆兼作饭食和旅店生意,很多花钱谨慎的商人和给贵族跑腿的跟班们都把磨盘酒馆当成了首选。墙壁上的一盏煤油灯发出昏暗的光线,女孩把大门打开,清凉无比的风一下子涌了进来,此时离天明还有一段时间。擦完了桌子的她,又提起了拖把准备到井边,刚到门口,她停下回头看了看,见那个与众不同的客人还是一动不动的趴着,心里正想着是不是该从楼上拿一条毯子给他披上。可就在这时,突然一个清亮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用了,谢谢你!你真是的好女孩!”在确定了这个声音不可能出自房间里的第三个人后,姐姐瞪着眼睛呆立了一会,便红着面颊跑了出去。可是这声音仍然没有放过他,“地板你先不要拖,有客人要来了,把你们的厨师叫起来吧,炖上一锅热腾腾的肉汁,再多加点胡椒,会是很好的主意!”女孩一手提着拖把一手扶着井边的辘轳,没好气的冲着大门作了个鬼脸,显然并不相信客人的话,不过眼睛还是四处打量了一番。

忽然扑腾腾得一阵水声,让女孩不由得低头一看,不禁大吃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满满的一桶水已经放在了自己的脚下,刚才还趴在桌子上的个人正躬着身子,双手捧水往脸上一个劲的浇。客人洗得很畅快,捆发的丝巾已经被摘了下来,干脆把整个头都伸进了水里,木桶里好像跑进了一条鲑鱼,水珠乱窜,猛然间脑袋被提了起来,银发好像是串着珠子的断线,挥着弧线,水珠四溅。他转过头来,盯着女孩邪邪的笑着。女孩被洒了一身的水,拖把躺在了地上,但是她已经无暇顾及了,堵在嘴巴上的双手无力的落了下来,小女孩的喜欢明明白白的写在了脸上。虽然是乡下人,但是作为摩尔村生土上的她也还是见过世面的,冬天村子里的体面贵族多的是,就算是奇南的皇帝和皇室成员来到,也并不稀奇,温文尔雅的绅士,英俊威猛的骑士,一个个怀黄佩紫、流光溢彩的着实见了不少,可是眼前的这个人,女孩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类型。银灰的长发非常少见,一绺绺的披散在脑后,优雅的闲适中透出了不羁;淡细的眉毛斜飞入鬓,一双闪动星光的眸子,深得可以迷失自我;圆润精致的五官分布在丰满得恰到好处的脸庞上,又好似笼罩着薄雾,让人看得非常得迷朦,女孩不知怎的就怀念起如弦的银月来。

“他是精灵,他是精灵!”女孩心里默默念叨着,她觉得这副模样,只有传说中的精灵才可以生得出来!

不管磨盘酒馆老板的大女儿到底见没见过精灵,眼见的这个家伙,确实跟精灵们颇具渊源,他就是魔法圣者的大弟子,半精灵菏比。从外形上来说,他跟精灵们的唯一区别就是耳朵,精灵们的耳朵更尖更长。女孩觉得百花争艳春天来了,正独自陶醉在这样的一个大好时节中。可惜,脸蛋忽然被一只冰凉的爪子抚mo,他从百花丛中回到了现实,她佯装发怒,弯腰捡起了拖把,红着脸准备对着这个举止轻薄的客人骂上几句,好让他知道沃特冈的女人是如何秉承了火山的性格!可是,客人把食指抵在了嘴唇,示意让他噤声,又指了指西边村子的方向,只听远远的传来一阵没精打采的马蹄声。

女孩回过头来再看那个“帅哥”,地上除了木桶那还有什么人影,他暗暗吃惊,心里骂了一声“猴子腚”,然后整了整衣裙,把套袖扯了下来,走到了酒馆的门边,准备开门迎客了。

此时天光大亮,女孩看见了四个年轻人骑着奇南只有高级骑士团才装备的蒙塔罗力马,从西边慢慢的走了过来,满面的风尘,形容有些憔悴。领头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骑士,很肥壮,看上去颇为威猛;没有戴帽子,油腻腻的黑色卷发盖在了头上,硕大的一张圆脸,很有肉感,五官很平坦,少有起伏,一双深蓝的小眼睛在警惕的左顾右盼,已经露出了深深的疲惫,整个下巴一直到不太明显喉的结上都生着软软的绒毛,脖子上戴着已经看不大出颜色的软拉夫领;上身穿着朴素的深蓝色上等羊毛呢绒的葡尔波因特和豪普兰德短袍结合的新样式,两襟边缘并排有一些切口的装饰,上面还钉了一些黄铜扣子,袖口的反折包着蛇皮,上面粘了些许的油腻;腰束着印花鄂鱼皮带,挂着镶红宝石的十字护手佩剑,剑鞘包着密银和铜,上面有月桂树叶的花纹;身披天鹅绒黑海狸毛皮领半身斗蓬,两个装饰用的垂袖飘来荡去;下身是紧身的裤子,裆部的阴囊兜鼓鼓得异常“雄伟”;脚蹬过膝的深棕色长筒靴,上面满是尘土,后跟镶着踢马刺。一切都是很时尚的打扮,说明他是个奇南大城市里的花花公子。

其他的三个人悄然无声的跟在后边,最后面的两个人已经迷迷糊糊的伏在了马背上,紧跟在胖骑士后面的俊秀小伙子,两只手攥着马鬃,按在马脖子上,张着两只胳膊,努力的支撑着身体,眼睑在拼命的打着架。忽然,一阵悠扬的笛声飘了过来,他不禁一下子来了神,歪着脑袋瞪着一双妙目倾听了一会,对后面的人说道:“哎呀,这是梅因人的‘雁归来’啊!酸黄瓜!酸黄瓜?”后面的那位没有理会前面的叫嚷,自顾自的睡得正香。胖骑士皱了皱眉头咕哝了一句:“这个时候吹笛子?”他提高了警惕,指着旁边放着玄武岩大磨盘的大门,对后边的伙伴又说:“就是这里了,这儿来了这么多次,这个酒馆还是第一次来!吹笛子的傻瓜也在里边,大家小心点!”“这个酒馆我来过,里面的岚提姆酒很不错!神主啊!他吹得可真好,比皇家乐团的长笛手还棒!想不到这里还有这样的人物,我们这是来对了!”俊小伙显然是个行家,他有些兴奋,不过仲秋早晨的凉意让他双手抱肩打了几个寒战,“哎,真是的!终于到了,要不然我都快被冻死了!”

胖骑士利落得跳下了马,走到了后面,使劲的拍在马上睡着了的两个人的大腿,没有好气的说道:“真不知道把这两个没用的废物拖出来干吗?!”俊小伙笑了笑,“这样不是很热闹吗!蒙斯泰尔扶我下马!”胖骑士毫无怨言的走上前去,拉着缰绳把马引到了酒馆门前的大磨盘边上,半举着大手托着俊小伙精致的小手,小伙左腿前抬越过马背,一下子跳到了磨盘上。迎上前来的酒馆女招待心想:“这可不是一个体面骑士的下马方式!”心里不禁有些鄙视,但是脸上还是微笑着对俊小伙说道:“先生,不知婢子如何为您效劳?”她显然很清楚眼前的这个家伙是这些人的主角。俊小伙站在磨盘上大打量着酒馆的门脸,女招待自忖这家伙的身高恐怕还不及自己,心中暗自发笑。胖骑士见另外的两个伙伴还赖在马上,不禁勃然大怒,挥着马鞭朝他们就抽了过去,两个人又发出几声惨叫。俊小伙叹了口气,回头说道:“蒙斯泰尔,你就不能礼貌些?他们这一路担惊受怕的也累坏了,你不能这样对待他们!”“公子,他们都是废物!要不是他们,我们走得不可能这样慢,而且……!”那个叫“蒙斯泰尔”的胖骑士,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没有再说下去。女招待越发的觉得这个站在磨盘上的主是个“娘娘腔”,他的声音是如此的孺软娇憨,没有半点爷们的架势!“你先把马都牵到后院的马厩吧!”蒙斯泰尔嘴里极为不满的咕哝着,“娘娘腔”说道:“这里比不得‘皇宫假日’和‘辘轳’,你就委屈一下,亲自前去吧!”转身又问女招待:“马厩可有好的草料!”“先生,都是上好的苜蓿,保管让您的马吃的畅快!”“给它们多洒上几把燕麦,费用一块算!”“好的先生!”“蒙斯泰尔”吆喝着另外两人,让他们多注意公子的安全,自己招呼着四匹马进了酒馆后院的马厩,俊小伙摇了摇头,对两个头脑还迷糊着的伙伴招了招手,一甩蓝色的天鹅绒外套,自己先进了门。

窗户被打开了几扇,厅内的光线很柔和。俊小伙一进来就看见了那个吹笛子的家伙,背对着自己坐在角落里。他站在玄关听了一会,便于那人隔了几张桌子坐了下来。同行的两个伙伴仍然一脸的神志不清,其中那个穿法师袍的年轻人没有估计好椅子的位置,只坐了椅子的一角,身体一歪,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慌得众人上前来扶,女招待忍着笑端上了一罐热腾腾的羊奶,青山羊奶待客是沃特冈的传统。这番小小变故让人彻底清醒了,法师红着脸低头饮啜着奶汁,俊小伙和另外的那个清瘦的年轻人一起欣赏着笛声。

善于观察的女招待在这时有两个重大的发现,一个是俊小伙的耳垂有洞,虽然奇南个别民族的男人戴耳环也是平常事,但是从他讲的一口地道的维德里克腔来看,女招待判断他应该是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贵族小姐;另外一个发现就是“猴子腚”的发式被精心修饰过了,扎马尾的丝巾又重新换了一条。女招待心中泛起些许的醋意,她好像明白了“猴子腚”心急火燎的梳洗打扮的用意了,“天下的男人他妈的都是见了腥的猫!”不过,她不得不佩服“猴子腚”的嗅觉,作为吃腥的猫,它的鼻子还真是灵!点了几分早餐又要了几间客房后,客人们正要好好欣赏欣赏音乐。

奇南自爱尔因斯特二世萨尔贡,局势平静、生活安定,上层社会对文学、音乐等的需求越来越高,贵族中产生不少的音乐家、诗人还有艺术家,虽然无病呻吟、格调平庸的作品占大多数,但是在这样一个呼唤变革的时代中,确实也出现了不少对后世有着深远意义的巨匠,其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都有相当的高度。眼前这几个行色匆匆的年轻人,显然是属于上层社会,不知什么原因投到了这个不入贵族眼的小酒馆里,但是现在他们都被“猴子腚”吹奏的笛声给迷住了。

“雁归来”是赫罗巴德山脉西部梅因人的民间舞曲,属于回旋曲式,音乐“主题”和“各插部”轮流交错进行,以表现回到故乡的喜悦之情。“猴子腚”将“主题”一再变奏,节奏加快,全部都是十六分音符的快步跑,有点像“华彩乐段”。只见他手指翻飞犹如掠水的蜻蜓、采蜜的蝴蝶、秋风中翩舞的银杏树叶,音符在指端跳跃,激越不失从容,他对于乐曲强弱、缓急、松紧的处理,显示出他那非同反响的乐感。让女扮男装的小姐尤为佩服的是,他对声音的控制能力,客厅不大,但是她感觉到音量恰好悦听而不刺耳,她联想到在大街上的时候那具有穿透力的悠扬,从而可以肯定这个长笛手显然是在为吸引自己而作了手脚。由于她这一路上遭际多舛,不由得暗生警惕。年轻法师以专业眼光观察着这支长笛,它的音质不同于普通的金属长笛,更加的浑厚,其材质非常不同寻常,好像是一种毫无光泽的墨绿色石材。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件魔法物品,至于其大致的功用和威力,他估量不出来。为了保险,法师掏出法杖放在了桌子上。最浪漫的当数穿着天蓝色及膝外套的“酸黄瓜”!他的眼中已经迷离,嘴中清吟:

“是谁?勾引我梦魇

是谁?拨动我琴弦

是谁?做出了醉人的酒酿

是谁?裁减我新娘的婚装

是谁?挥手为风啊!吹裂船帆

是谁?钟楼上抛洒呼唤的目光

是谁?今日笛声悠扬

是谁?愿与我荡涤愁肠”……

“猴子腚”的笛声毫无征兆的突然消逝了,他回过头来,小姐暗呼“呀!好帅的小火!”“猴子腚”对她报以一个短促的灿烂微笑,狡谲的看了一下诗人。他忽然站了起来走了过去,伸出手,“菏比!”“酸黄瓜”的心思仍然沉浸在创作之中,没有理会那只示好的手,小姐叹了一口气摇着头大声嚷道:“喂!威廉,威廉!”诗人终于回过了神来,“猴子腚”又报了一声名号,诗人赶紧站起身来,伸手握住了对方,很高兴的自我介绍:“德米西安,德米西安.布雷莫,来自浮华堕落、骗子云集的维德里克,很高兴认识您,如果神主垂怜让我们成为朋友的话,您,可以最大程度的信任我,虽然我是一个维德里克人,请允许我荣幸的向您介绍我此次旅行的伙伴……”旁边的法师赶紧抢过话头来,“帕农.伊克萨,正在接受试练的见习咒术师,哦,这位是安德鲁子爵。我们正为了纠正一个地理认识上的谬误而外出旅行,进行实地的考察,我们都是皇家学术研究院的成员,很高兴认识您,您的长笛演奏的可真好!”“安德鲁子爵”也站起身来,对菏比微微欠了一下身,没有握手,说了几句恭维话,又对德米西安无可奈何的说道:“我们该叫你威廉呢?还是应该叫你德米西安?威廉,感谢神主,蒙斯泰尔没在这里!”德米西安一下子醒悟了过来,慌忙掩饰说:“威廉是我的笔名,呵呵,如此而已!”他左右张望了一下,确信胖骑士“蒙斯泰尔”没在跟前,便松了一口气。

菏比色密密的眼睛不时瞄着“安德鲁子爵”,听到这里便对德米西安说到:“威廉先生,你刚才即兴赋的诗,我很喜欢,不才在下就以您的诗谱曲,算是我们一起创作的歌曲,你看好吗?”德米西安本来就以风雅自居,自然愉快的答应了,菏比便不由分说一屁股坐在“安德鲁子爵”旁边,“帕农”法师显得非常不安,几欲要跟“子爵”换座位,“子爵”笑了笑示意他不用紧张。菏比自顾自得向女招待要了一只鹅管、墨水和几张草纸,便伏案凝神“创作”起来。女招待背地里骂他“色棍”!

“蒙斯泰尔”打后门直接进得厅来,乍见一陌生男人竟然坐在了“公子”的旁边,不禁蓦然火起三丈高,大步上前,仗自己生体强壮力气强横,一把将菏比揪了过来,抬手往他脸上就要掴一耳光,只听菏比念了一句“以牙还牙”,“啪”的一声闷想,奇怪的是这声音出自胖骑士的脸上。只见可怜的胖骑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声咳嗽着,嘴角沁出了血,吐出了两个槽牙。菏比不知道何时回到自己座位,戏疟的说道:“你们麻烦缠身,还闲着没事乱找茬!哼!”

一瞬间,厅内的温度急速降到了冰点以下,“帕农”法师挥舞着法杖以最快的速度吟诵着咒语,释放了一个环状的火墙,把四个人包围了起来,可惜还坐在地上的胖骑士已经成了座“冰雕”。偷袭着使用的是水系高级魔法“绝对冰封”。除了当世的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奥书修习者在发动这样级别的魔法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显然对手在暗处窥视了多时。虽然“帕农”法师的实力不弱,但是他实战经历太少,加之一向作为“头”的胖骑士一开始就出了局,在这样的紧急时刻,法师慌张了起来。他拼命的吟诵咒语,释放着防御魔法,什么“飓风壁”、“水晶护壁”、“土墙”,不一会就累脱了力,扶着桌子大口的喘息,咒术师是依靠自身的能量来发动奥术,能量是很容易被耗尽的。诗人六神无主的东张西望,怀里抱着“子爵”右的胳膊,好歹还没忘记自己的使命。“爵爷”倒是颇能沉得住气,把胳膊从诗人怀里抽出来,也掏除了一支法杖,警惕的四周搜寻着。法师聚集的各种结界渐渐的消散了,忽然从天花板上垂下数十条灰黑色杯口粗细的触手,上边分泌着气味难闻的粘液,其中几条一下子把“帕农”法师和“威廉”诗人击飞了出去,都撞到了墙上晕了过去。那些令人作呕的触手在年轻“爵爷”眼前一晃,小姐当即如烂泥一般瘫倒在地上。触手把她拦腰卷起,上半部变化成蝙蝠的模样,径直穿过窗户往南边飞去,原来这是一只相当罕见的变形兽。酒馆门外枫树上,一直隐藏着的那个人也隐住身形,朝空中飞起……

离摩尔村南边约十几公里的一个小山坳里,一个中等个头的年轻人来回的走着,他的腿脚有点跛。显然正等着什么人。他头戴一顶卷沿呈三角状的黑呢帽,插着几支染成红色的鸵鸟毛;葵花籽样捎昌的脸型,戴着黑色眼罩,眸子带着深深的忧郁,五官象是被雕刻出来的,棱角分明,薄薄的嘴唇好像一捅即破,尖尖的下巴显示他有一股子犟驴脾气;周身被厚丝绒缎黑斗蓬包了个严严实实,领子大反折绣着只有半边翅膀的鹰纹,领口用玳瑁十字扣系着,说明他是南方蒂科普省的布洛旺斯家族成员;脚蹬一双有灰黑色花纹的蟒皮靴,没有踢马刺。

蒂科普省就是原来的捷登布莱梅王国哈维尼肯大公领地,控制着大陆第一大港口孥伯利,从西南联盟进口的大部分贵重金属,就是从这里登岸。虽然百年前哈维尼肯大公臣服于爱尔因斯特氏的奇南王国,但是这个家族百年也是出了名的不安分!

等的正心焦年轻人忽然听到了空中传来一声如婴儿啼哭的鸣叫,额头便稍微的舒展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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