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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宝体受难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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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云捂着额头,手中的酒盅早已落在地上,摔成了千百般,粉碎了,一股浓烈的酒香四溢,很难想象,这么香的酒居然有毒。“夜歌快走,今次我恐怕要折在这,你先走。”

夜歌还未明白是怎么回事,一大帮子人就冲了进来,将秦云五花大绑捆了。秦云哪里肯束手就擒,身上血气爆发,一道金光爆射而出,直接将整个大厅劈成了两半,瓦屑纷飞。.

轰隆一声,断口处,横梁椽木没了支撑,轰然倒塌,整座大厅顿时塌了一半。

进来十多名巫族,在金光之下刹那间化成了灰烬,连骨骸都没有留下一具,善巫的两个仆从幸亏实力过人,闪躲得快,唯有手臂沾到一丝金光,削去了半只手掌,鲜血还在流着。

令夜歌恐惧的是,这两个仆从流出来的血一落地就变成了黑色,呲呲冒着青烟,地砖即刻被腐蚀了一块,然而被削掉手掌的两名仆从仿佛未觉。“这血液也有毒,他们不是人!”

“他们当然不是人,他们是我的仆从,不过他们真的很听话……”善巫咧着,对于他自己的杰作颇为得意,好似在夜歌面前炫耀一件他宝贝的东西。“阴险,恶毒……”

“好了,不要跟他废话,快走,保住孩子!”秦云挥动手中的金霄剑,剑上白光闪烁,这一次他调动了剑内战剑的力量,又一次砍下。白光瞬间笼罩了整座大厅。白光消失,随之消失的还有金霄剑与夜歌,秦云则是软弱无力的倒在地板上,嘴角还细细流淌着一缕黑血。

啪啪,善巫狠狠踹了昏迷的秦云几脚,朝他吐了几口口水,“该死的宝体,中了老子的炼魂,还能生龙活虎的连劈两剑,毁了我的大厅。你知道这座大厅要多少钱么,把你扒光了你都赔不起,不过呢,嘿嘿。抓到太古宝体,不知教主会赏赐什么东西给我,希望是美女罢!”

“来人,来人……人都死哪去了,一个个没用的废物,十多个人被人家一剑就解决了,我养你们这群废物做什么,还不如养些猪狗,过年时还能宰来尝尝鲜,靠你们。我早完了!”

砰砰砰……善巫对着秦云又是几脚,“叫你装死……你们两个,把他用千年寒铁锁链,丢入水牢,不要磨磨蹭蹭的,不就是断了半截手掌么,还能用,再磨蹭,连你们两个都宰了!”

两人听到善巫命令,似没听见他的咒骂。走到秦云身边,将他拖了下去……

“把他的储物袋给我,记得每隔六个时辰给他吃一颗补魂丹,否则他的魂魄会死的。”

善巫摸出秦云的储物袋,打开一看。尽是些吃食用水,还有几件宝器……“妈的。还是宝体,穷的都要当裤头了,连一件像样的法宝都没有,唯一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就是那把金剑,可惜不知被他弄哪去了,对了,竹筏上那把血剑似乎也不凡,除了这两把剑外,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法宝了,不会是被他孕养在丹田内,看来只有等到能杀他之后再取了!”

善巫皱着眉头,收起了还算不错的储物袋,他却不知自己只猜对了一般,秦云的法宝只有几件重要的孕育在丹田内,大多都放在了戒指的小空间里。

“好了好了,把他拖出去罢,回来之前把竹筏上的那把血剑叫人给我取来,再派人给我去搜索夜家孤女的下落,他的身上有重大秘密,决不能有任何闪失。”两个仆人木讷的点了点头,拖着秦云往外走,秦云的身体瘫软的像没有骨头,双脚在地上拖着,双手吹了下来。

秦云手上的戒指落入了善巫眼中,善巫看了一眼,也未理会,只是狠狠骂道:“这厮还弄个戒指,估计是跟夜家孤女的定情信物,可惜这夜家孤女注定要成为了寡妇了……”

城外千里处,一道金光飞快的滑行,仔细看去,金光中还有一人,一身黑色的衣衫,趴在金剑上,脸上的惊恐仍未消退,嘴里还是苦涩,此时她不知该如何,下一步该如何……

约莫飞了一炷香时间,金霄剑上的金光渐渐消散,终于带着夜歌飞出了麒麟关五千里,一时间麒麟关中的人也难以找到她。铿锵一声,金霄剑落地,斜斜的插在山坡的岩石上,夜歌看着身旁这把秦云不常用金剑,眼中似有哀伤,站立在山坡上,迎着当面吹来的冷风。

山坡四周葱翠枯黄不一,已是秋将入冬的时候了,天冷了,风也冷了,山头上,只剩下夜歌一人,孤零零的一人!

“你说我该怎么办?”夜歌蹲下身来,手指摩挲着还泛着一丝金光的剑,心里多是彷徨。

“他叫你离开这里,保护孩子,仅此而!”一道同样穿着黑色纱衣的女子突然出现在夜歌身旁,言语中尽是冰冷,“用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就是想要把你送走,你应该完成他的遗愿!”

“你是谁?”夜歌如惊弓之鸟,飞快后退,凝视着眼前比她还要美丽几分的女子。

“方才还是我带你到这的,怎的一会就不认识了!”赤烟冷漠的脸上出现一丝恼怒的神色,心道:主人虽然多情,可也不用喜欢上这种眼拙的女人,碧妖比她强十倍,黄莺比她强五倍,就连妖妖都比她强一倍,更不要说东州姬家的圣女姬仙儿了,若不是怀了主人的孩子,我都懒得将她带到这里。主人心软,竟被这种女人误了性命,真是不值得!

夜歌看了看斜插在地上的金霄剑,片刻后捂住了自己的嘴,惊呼道:“怎么可能,这把剑是仙器,只有仙器才会拥有有灵智的剑灵。只是这把剑怎么可能是仙器?”

赤烟鄙夷的看着她。叹息一声。心想好歹是秦云的女人,跟她计较个什么劲。

“主人的身份比你想象的要尊贵,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得到他的亲睐,你应该感到庆幸。”

夜歌苦笑,“我很感激他救了我的性命,也愿意时刻跟着他,可他根本不在乎我,若不是我怀了他的孩子,恐怕在临水关的时候,他就任由我被彭玉杀了……”

“你错了。主人不是一个大善人,他关心的是天下苍生死,而不是个人的生死,但她却救了你。在你危险的时候,在明知带着你会遇到危险的时候依然带上了你,你心里不清楚吗?”

夜歌摇摇头,纤细的手指擦拭着眼角的泪水,“他第一次遇到我的时候,叫我天心,这就是她救我的理由,因为我长的像他已死去的妻子,如果我长的不像天心,他还会救我么?”

“你怎么还不明白。两个人长的像,不可能连气质都相同,气质源于灵魂,他毫不犹豫的救了你,因为你就是他苦苦找寻的人,你可知道他原来不是满头发白,他的头发也是黑的!”

“那他怎么变成了苍白的头发,我刚开始也差点被他的白发吓到。”

“人经历了轮回,喝下忘情水,前世的一切便成了过眼云烟。可他忘不了你,即使你转世了他也想要找到,本来他应该放弃的,人一如轮回缘分就尽了,他的执着让他经历了第一次心劫。以至于他在一夜之间成了白头。如今他好不容易找到了,怎可能不爱?”

“他爱的只是天心。哪怕我是天心的转世,他爱的也只是天心而已,他不爱我的……”

夜歌蹲下身抽泣起来,哭声呜咽,在山林中婉转传播。赤烟见得她如此,同是女子,都是被同一男子伤过的人,心中不由一软,飘到她身边安慰道:“你还不明白么,你喝了忘情水,忘记了前世的一切,忘记了他,成了现在的夜家孤女,可他没有,在他眼中,你永远是你,天心也好,夜歌也罢,对他来说有分别么,还是同一个人,只不过性格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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