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严收拾好一切,急匆匆赶回村子,通过村子那雕工精美的大门。虽然已经看了三年,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回头躲看了几眼门上雕刻的花纹。那是以极其写实的手法,雕刻出了数十种花草树木和野兽。这些花纹,小姨带着自己一一辨认过,村里其他的幼子也一样,由家中的长辈带着辨认,让他们认清森林中常见的危险,比如其中有毒的植物和动物。
很实用的启蒙知识,贾严心想,在森林中最重要的无非两件事,一件是填饱自己的肚皮,另一件是小心不要进了别人的肚皮。
不过这样就够了吗?除了这些口耳相传的知识,贾严再没有从长辈那里获得其他信息。甚至这三年中,除了小姨经常跟自己说笑,母亲嘱咐自己些家长里短,父亲竟然没跟自己说过话。这到底是个什么习俗?贾严很不解。他的同龄人可以不管这些,在村中林间追逐嬉戏,但贾严不可能这样。除开他和他父母相差仿佛的真实年龄,最重要的是,他曾接触过的信息量。
天啊,自从三年前来到这个世界,贾严便陷入了信息的枯井。没有手机、网络、书报杂志,也没有什么师范传承,贾严足足坐了三年的闷罐葫芦,唯一的好处是,心无旁骛对修为有益,贾严除了一遍遍翻阅记忆,就只有修炼还有点意思了。
“严,去拾柴了吗?”背后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是父亲!贾严一惊,自己胡思乱想竟然没发现父亲已经走到了身后,急忙转身颔首:“是的父亲。”贾严有点懵,自己这老父亲三年没跟自己说过一句话,怎么今天就破了例。
“回去吧。”父亲惜字如金,抬手把贾严背负的柴堆轻轻接到手里。
“是。”贾严此刻真有些受宠若惊之感,之前他一直对自己和父亲之间诡异的氛围感到迷惑,今天父亲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让他一下子觉得,更迷惑了。这时他发现,父亲还拖着今天的猎物,一条体长近丈的烈鬃狼。
贾拉村以渔猎采集为生,所用器械并不是什么猎弓标枪,而是一种锐利的石锥。普通成年族人会得到一根三尺石锥,不论折断还是磨损,不会更换,而是直接打磨锋利继续使用。当石锥不盈一握,便彻底舍弃,与猎物赤手肉搏。
贾严的父亲贾拉克斯早就舍弃了石锥,今天猎物,颅脑凹陷,显然是被他一拳灌脑瞬间秒杀。如此猛兽,贾拉克斯衣服上连猎物伤口中淋漓的血浆都没溅上——父亲是一路拎着烈鬃狼的狼尾拖着回来的。
看贾严盯着猎物看,贾拉克斯笑笑,“饿了吧,回家就叫你阿姆做给你吃,你怀里抱着的是俄罗果吧,俄罗果熏狼肉,可是美味。”
贾严突然脑子一抽,接了一句:“狼肉确实美味,不过狼脑更好吃,只可惜都漏掉了。”毕竟是从吃货之国穿越至此,谈到吃贾严就放飞了自我。
贾拉克斯也是没想到贾严会这么接茬,下意识说:“那下次,就一巴掌掐死它。”说完,父子二人都是一愣,然后笑出了声。
笑罢,贾严恭敬得说:“父亲三年来,就属今日跟儿说的多,之前为何惜字如金呢?”这个世界的黄金也算是珍稀矿产,所以这个词倒也适用。
贾拉克斯被贾严冒出的比喻弄得一愣,很快就明白了贾严的意思,“惜字如金,好比喻。倒也没什么特殊原因,你一两岁的时候话都说不利索,跟你说也弄不明白。等你学会说话,却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阿姆和你小姨跟你说的你都能做得好,不跟你说的你也没做错过。为父也找不到跟你说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