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就那么一棍子,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把人打死呢这也太脆弱了吧而现在,方天风也是想要利用同样的事情来勾引梁王.
而且,要做就做的真实一点.
不能光说不练,否则梁王来了就很容易露出破绽.
所以,要真的打死人.
于是,就又闹到张骞头上了.
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是先落到张骞头上,然后方天风才想起这么一出.
他当时打发了几个小弟就去和念奴娇逛街去了,而几个小弟又正好赶上了兔子会的高潮.
所以,都想要抓到兔王来讨好方天风.
也许是天意吧,张还是被他们摊上了.
0当方天风和念奴娇分开去找他们的时候,张骞已经被他们打晕在地.
所以,方天风才临时想到了这么一个主意.
“好.”
厌次侯一咬牙,吩咐道,“我马上休书一封将此事原原本本的告诉梁王,派人八百里加急前往长安,预计明天梁王就能得知这个消息.”
长安到厌次,相隔近千里.
哪怕是最快的马,也要跑一整天才行.
按照现在的标准,千里马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平均没十二个小时一千公里.
....................也就是不到42.
不过是普通汽车正常行驶的速度,并不算快.
不过,一般的马大多数无法达到这个速度,即便能够达到这个速度也没有足够的持久力能够跑上一整天.
而在汉朝,每隔三十里便设一驿站,每个驿站都养着数匹快马.
这些............快马持久力不行,但是爆发力高,短时间内可以达到日行千里的标准,也就是40所以很多时候驿站都是时刻准备着,只要有人来了就要立刻.
给对方准备好快马,绝对不能够耽误了消息.
而且很多时候不仅是马,包括人也一样要替换,因为一整天都在马背上也吃不消.
别说颠簸的马背上,很多人连坐在车上都受不了.
既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保密,而这一次厌次侯也同样要用这样的方式.
他不能再派心腹前去,而是要用这种八百里加急的方式.
:推本书我在大秦为所欲为,男主金手指是可以进入他人之梦.
具体应该不用多说,你们都懂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