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三。
秦淮河畔的山村之中。
一名身穿兽皮,看起来十一二岁的稚嫩少年,扛着一只‘大狗’,从山道上下来,一路上村里的小孩简直眼睛瞪直了。
“不是狗,是狼!”
“我的老太爷,这已经是他来到咱们村,打得第三只猎物了。”
“得告诉我爹,这下上山采药安全了。”
小孩相当于村里的传声器,很快村里几十口人都知道了。
李安将这只体型中等的狼带回了家,丢到后院里,拿起小巧的匕首,开始剥皮。
狼皮可以御寒。
狼牙可以制成利器。
狼肉可以滋补血肉。
“哥,你真是太厉害了。”
一个打着补丁的麻衣小萝莉,见到李安归来,带来的惊喜,当然是满口夸赞。
李安利索剥开狼的肚子,抬头就看到小萝莉垂涎欲滴,笑道:
“李鱼,你口水都流出来了,快去烧水,今晚吃狼肉。”
李鱼听到吃肉,一下子就跑的没影了。
李安剥皮的同时,突然发现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好快。
那时,他与品如昏倒在山谷之中。
被李鱼的父亲李木救起(李鱼:嘤嘤嘤,还有我!!!),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村里。
惊奇地发现,这个村庄大部分人都姓李。
李木因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加上妻子已经无法生育,又得知粉嫩玉琢的李安是一个孤儿,便提出了收养他为干儿子。
期间,李家人对李安很好,把家里唯一的母鸡都杀了,就为了给他补身子。
而李安得知现在是洪武十五年,明朝的户籍管理很严格,加上李家人敦厚老实,于是同意了。
所以,他有了个新家,还有了父母,以及一个干妹妹。
这段时间,他凭借麒麟之力,专门到附近山林深处,寻找猎物,卖肉卖皮换钱。
原本李木还担心李安饭量那么大,一家人都会挨饿,没想到李安已经成为了重要劳动力。
慢慢的李家生活,越来越滋润。
原本见空的米缸,现在已经有小半年的存粮了。
李木也开始被村里其他人羡慕,认为他收了一个好儿子。
“安儿,你怎么又去打猎了啊!”
李木刚刚帮隔壁老易家忙完农活,回到家看到儿子正在剥皮,不喜反忧。
“叔,你还不知道我力气有多大吗?”
李安自认为是穿越者,那一声爹还是难以叫出口。
李木想起李安曾经举起一个重上百斤大磨盘吓得一家人目瞪口呆,瞬间担心就减少了许多,但还是嘱咐:
“狼贼的很,最擅长围攻,叔当年一条腿就伤到了。”
李安当然知道那群狼有多么可怕,不过已经成为他拳下亡魂,也算为叔报仇了。
“晚上去大伯家吃饭。”
李木忽然说道。
李鱼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叉着腰,说道:
“爹,我不去!!!”
“都是一家人,大伯家有好多好吃的。”李木摸着李鱼脑袋,慈祥说道。
李安当然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去,他去了一遍也不想再去。
李木在家中排行老三,他一共有四个兄弟。
只不过,四个人兄弟命运不一样。
大伯李文,读书,私塾教书,家境殷实。
二伯李武,从军,远在他乡,戍卫边疆。
李木,务农,家里揭不开锅,直到李安到来才有所好转。
四叔,早年夭折。
大伯人不坏,但有读书人的坏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