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如凶狠的怪兽般在天地间嘶嚎,雪花如霜白的落叶般一片片飘落,给凡世的高山深谷尽数披上一件精致的银装。
崎岖的道路上,萧允迈着稳健而轻快的步子向上攀登,任凭迎面而来的寒风狠狠地捋起他的发梢,划过他的脸颊。
尽管,他的身上背着一个少女。
林诗雅身材保养得极好,纤细苗条,穿上冬装才勉强达到45公斤。
但背在人身上,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更不用说,是这种山路了。
“萧允弟弟,你背着我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不累吗?”
林诗雅关切地问。
方才只是一时地撒娇胡闹,现在见萧允竟任劳任怨地背着她走了如此长的山路,又忽地有些于心不忍。
毕竟,对方是个小她五岁的弟弟。
“没事。”萧允淡淡一笑,不以为意地说。
“姐姐其实你没这么重。”
“弟弟,你这么说女孩子不好吧。”林诗雅俏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好的,算我说错了。”萧允宛然轻笑道。
在仙界征战杀伐千年,此时的萧允格外享受这凡尘的烟火。
前世身为北辰神帝,笑傲苍穹,君临八方,万千神魔无不臣服。
可正因为如此,就再也没人敢和他说真话,他也就没有了可以互诉衷肠,心心相印的朋友。
这一千年来,他享受到了一言定人生死的高高在上,也感受到了无比的孤独。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环绕在身边的尽是一群畏其如虎,阿谀奉承的奴才罢了。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古代君王都称孤道寡了,那是地地道道的孤家寡人。
高处不胜寒,人间帝王尚且如此,何况他这个威镇寰宇,挥斥八方的神帝呢?
他多么希望有一个朋友能和他嬉笑打闹,把他当成萧允,而不是萧北辰。
所以,林诗雅向他撒娇,叫他弟弟,让他背自己的时候,他非但没有什么“本尊何等人物之类”的装十三与自傲,反而乐意地遵从。
他愿意当这个弟弟,也非常乐意沉浸在这凡尘的烟火之中。
“对了,萧允弟弟,我感到很奇怪,所以有个问题想问你。”
林诗雅柳眉轻展,清丽的眼眸中透露出些许的玩味与好奇。
“说吧。”萧允淡然道。
“就是,在你背我之后,我不但不冷了,反而感到暖烘烘的,难道你是个小火人吗?”
林诗雅略带调侃地说。
“你猜。”萧允回过头,玩味地回了一句。
林诗雅当然不会感到寒冷,因为萧允用灵力驱散了附着在她身上的寒意,并在她周围形成了无形的屏障。
这就如同结界一般,非但能驱散寒意,让其保暖,还能抵挡许多物理性的进攻,其中就包括近距离射过来的手枪弹和远距离打出的狙击枪弹。
萧允和林诗雅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话题从大街小巷的酒馆茶楼到明星歌手的情感八卦。
“对了,弟弟,其实港岛许多男星,女星,很多痴男怨女心中的男神女神,都是给姐打工的,因为姐入股了两家影视公司,刚才和你提到的那些在内地红极一时的所谓巨星,都是给姐姐打工的,有空你来港岛玩的话,姐姐可以让他们专门唱歌给你听。”
说到这里,林诗雅浅浅一笑,清亮的目光显得格外的骄傲和自豪。
“哦。”萧允只是轻轻“哦”了一声,目光平静如水,仿佛只是听到了一件平淡无奇的小事。
“你真的一点不感兴趣?”林诗雅美眸圆睁,有些意外,也有些哑然。
在她看来,一个不谙世事的男生听到她参股了两家影视娱乐公司,不应该一脸的崇拜吗?
而听到能亲眼目睹曾经遥不可及的女神为自己唱歌表演,不是更应该充满期待,欢欣鼓舞吗?
可是萧允的表现自始至终都与其所预料的背道而驰。
神情中甚至有些不屑。
难道,这些草根年轻人所追崇,所向往的东西对他而言,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
还是他故意装深沉,进而显得更有吸引力?”
凝视着萧允那刀削斧劈般的面容,林诗雅绣眉微蹙,陷入了沉思。
的确,林诗雅所说的那些东西,对萧允来说非但没有任何吸引力,而且还是一种就算送给他,他也不想要的东西。
作为港岛首富林家的嫡女,入股两家娱乐影视公司,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于曾经纵横星空,威震寰宇的萧允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千载岁月,他所邂逅仙姬神女如过江之鲫,其中无一不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可真正能走入他内心的,却寥寥无几。
所以,那些当红女星,许多凡夫俗子眼中的女神,在他看来,不过一具具红粉骷髅。
至于歌舞,他在仙界就不知欣赏过多少仙音妙乐,其中有悲哀婉转的情曲,更有慷慨激昂的战歌。
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凡世的歌曲所能相比肩的。
让他去听凡世歌手的演唱会,就好比让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王公贵族去吃窝窝头那般味同嚼蜡。
林诗雅只是把萧允当成一个懂点医术,又爱装深沉,爱扮酷的小弟弟,也并不觉得后者有太多出彩的地方。
但陈哲宇的眼神却是不同。
他看萧允的目光先是疑惑,好奇,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变得凝重。
背着一个重近五十公斤的大活人,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相当于特战训练中的负重登山。
在这样一个风雪交加的天气里,这样的“负重”,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这么久,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甚至健步如飞,如履平地。
就算是普通的特种兵也做不到这一点。
而他,这位古武修为已经进入练肉境的武者,也很难做到。
他也可以背着林诗雅登山,但中途绝对要停下来换口气,喝口水,略微调整内息,绝不可能像萧允这么轻松写意。
由此看来,萧允绝对是一名武者,而且修为很可能不亚于自己。
有一手神奇的接骨之术,一身不亚于练肉境的武功,这就是在世界各国的特战军中也是鲜有的存在。
所以,打死陈哲远也不相信,眼前这个少年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孤儿。
“陈队,你老是盯着这个小朋友看干什么,莫不是担心他对小姐不利吧?”一个二十出头,长着一张刀条子脸的佣兵若有所思地问。
他的右手也下意识地触碰到了别在腰间的MP5微冲。
“不。”陈哲远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道。
“他可能伤害林小姐的,因为林小姐,甚至整个港岛林家,都没有任何他想要觊觎的东西,而且,就算他想伤害林小姐,我们也无能为力。”
“什么?”年轻的佣兵不由微微一愣。
港岛林氏产业近千亿,眼前这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穷小子竟然会别无所求?
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从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过来,抱过死人睡觉的职业军人,五一不是战技娴熟。
而队长陈哲远,这位传说中的武者,竟然说自己对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少年无可奈何?
难不成说,队长陈哲远也不是这个少年的对手?
不对啊!这个少年样貌平平,除了气质冷酷一点,动点医术,还有体能好点,似乎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