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天 > 古代言情 > 让你普法,你拍祁同伟当案例? > 第16章给犯罪分子治病疗伤,是否构成犯罪?

第16章给犯罪分子治病疗伤,是否构成犯罪?(2 / 2)

【林禄和是高知犯罪?】

【这种人最恐怖了。】

【兄弟们,这片子的艺术成分很高啊!】

【有多高?】

【大概……二层楼那么高!】

【我看起码四层楼!】

【奇怪,怎么越拍越往文艺片的方向去了?】

【是啊,千万别自嗨啊,爆杀流挺好的!】

【文青是种病啊,路警官!干脆点,就拍犯罪部分,其他没必要的统统砍掉!】

【同意!这段有点忒墨迹了!】

【同意你妹啊,又一帮闲的蛋疼,瞎带节奏的。】

【不爱看,请离开,OK?】

……

张贵卿:“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你了,我儿子在哪?”

陈桂林收起信,揣进怀里:“见到程小美,我就会告诉你。”

不久后,一辆保姆车停在药店门口。

陈桂林坐在车上,看见一个年轻女子,走进药店,片刻后便拎着药,回到车上。

陈桂林扔掉烟头,立刻驱车跟了上去。

张贵卿在店里左等右等,终于等来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手里还有一个新买的玩具。

黄毛完成任务,也很快消失在小巷中。

……

至此过渡剧情结束。

……

“好!让我们暂停一下!”

房间内,路晨及时摁下暂停键!

大幅画面重新给到他。

……

“开始普法了!不知道这回要讲多久?”

“我说老赵,人家拍出来是当案例的,不是真让你当电影看的!”

“都一样!法律也学了,电影也看了,多好啊!特色嘛!”

赵大海点上一根烟,美滋滋道:

李维民连连摇头,哭笑不得。

……

“各位观众,看到这,大家应该大致猜到后续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关于《周处除三害》这个典故,我看评论区已经有观众进行了解释,先谢谢这位网友。”

“没错,这个典故,就是这个案例片子的灵感来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查一下原文故事。”

“闲话少叙,我们来讲讲刚才这段剧情中,存在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先说说陈桂林是否涉嫌绑架?刚才也有专业人士给出了解释,我就不过多赘述了。”

“关于这段剧情,我重点想探讨的人物,其实就一个:张贵卿!”

“正如大家所言,这个女的确实是一个黑市医生,明面上经营一家药店,私下也经常会给一些罪犯治伤,换取报酬。”

“她跟陈桂林相识,也基于这种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觉得张贵卿这种为罪犯治病疗伤,同时又向警方隐瞒这些罪犯行踪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路晨目光看向评论区。

“大家可以踊跃发言一下。”

……

嘉行。

“蜜姐,这应该算包庇罪吧?”

“你问热芭啊,她不是演过一部检察官的戏。”

热芭闻言,点点头:“算,这属于知情不报,算包庇罪。”

祝徐丹:“那一般这种罪得判几年?”

“这个……”

热芭挠挠头,讪笑道:“我给忘了,估计一两年吧。”

“热芭,看来你之前那部戏的功课,做得不认真哦。”

杨蜜打趣道。

热芭有些不好意思,确实,之前学了不少法律知识,但现在基本都忘了。

“不对啊,蜜姐,我记得你以前也演过一部检察官的戏啊!”

热芭突然想到什么,反问道。

杨蜜脸一红:“我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早忘得一干净。行了,继续看直播吧。”

……

此时直播间,几乎满屏都在说张贵卿有违法犯罪。

甚至还跳出好几个自称是律师的,直接点明说这是包庇罪。

(PS:网站不允许具体条文出现,说涉政,我无奈,以后具体条例,能省就省。)

……

看着评论区,专业人士给出的法律条文。

答案似乎已经跃然纸上。

路晨点点头。

“看来我们直播间来了不少专业人士。”

“诚然,从表面事实看,张贵卿确实有包庇犯罪份子的事实。”

“但大家先别急着下结论,”

“我们先剖析一下张贵卿这个人物。”

“电影中,她长期帮一些黑道大哥疗伤治病,并隐瞒这些黑涩会人物的行踪和信息。且在警察问询时,未予以配合。

“处理这类案件,我们应该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治病,二是报案。”

“先说说第一部分:在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的前提下,张贵卿还帮他们治病疗伤,这一点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我的观点是:不构成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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