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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朱家有女(2 / 2)

不过朱丝丝上叶昭的马车时想来没有后世女学生傍大款的谨小慎微,没嫌弃叶昭车里脂粉气太重就不错了。

见叶昭不时看自己刚烫的头发,朱丝丝就瞪了他一眼,其实心里也有些不好意思,这是郭自强非拉她烫的。

广州出现了第一家女子美发店,刚刚问世的烫发药水成了其最大卖点,泰和行资助的法国人研制,比之叶昭前世烫发药水又早诞生了十年,实际上,这个烫发药水的发明者也不懂其理论,只知道这种他调配的药水能在热烫时最大程度保持头发的弯曲,但叶昭可是懂,用化学原理解释,就是药剂使得头发的二硫键断裂,氧化重新排列,实际上是很伤头发的,叶昭觉得,还不如就单纯用器具加热来烫头发呢。

不过所谓烫发药水确实是个好卖点,价格又平民,尤其是几位名流阔太太烫发之后,很快就风行起来。

对于烫发,叶昭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不过烫发风潮从东方流传到西方,倒也挺好玩的。

“去哪吃?广州饭店?”坐在马车里,朱丝丝问,请这个败家子,自然要去比较高档的地方。

叶昭就笑,心说确实,这不是电影电视,穷孩子请富家子吃路边摊,愣把富家子吃的服服帖帖的,好似天上地下,都没这般美味。实则如果习惯自己这个摄政王曰常的膳食,那菜肉都能做出花儿,一个肉丸子就能吃出三四种鲜美滋味来,又哪里会吃得出路边摊小吃有多么美味?自己有时候喜欢吃路边小吃,更多的是一种怀念罢了。

“去神仙居吧。”叶昭说。

朱丝丝一怔,瞪着叶昭:“你说什么?”不怪她反应大,神仙居顾名思义,那真是神仙地界,富家子弟的销金窟,饭菜美味不说,富家子弟们流连忘返实则是因为这是一个高档吸鸦片的场所,没有烟馆的三教九流、烟雾缭绕和喧杂,有的是酒足饭饱后躺在罗汉床沙发亦或火炕上美美的吃上几个烟泡,若愿意,更可以吃烟泡时叫几个风姿绰约的美人儿来服侍,捶腿捏胸,软语温存,有的美人儿甚至还可以陪着你一起吃,那快活滋味赛过神仙,神仙居之名实至名归。

叶昭笑道:“你误会了,我是喜欢吃它的一道香菜蒸鱼,稍微有那么点意思,和我家厨子的手法各有千秋。”他说的自然是真话。

朱丝丝眨巴着清澈动人的大眼睛看了叶昭好一会儿,点了点头。

叶昭一笑,喊了声:“去神仙居。”马车缓缓启动。

……神仙居在莎娃旅馆斜对面,古朴的阁楼建筑,同莎娃旅馆明快的时代特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神仙居没有大堂,隔开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阁子,阁间的墙壁乃是真材实料的砖石垒砌,隔音效果极好,走在长廊红地毯上,天花板垂下一串串红红八角灯笼,丝毫没有大烟馆的那种萎靡感觉。

不过朱丝丝这个西关巡长,对其底细那还不一清二楚?

两人要了一个小阁间,布局雅致,红色的小炕桌,炕上铺着柔软红毡,摆着几个紫缎子靠垫,坐上去极为舒服。

朱丝丝没脱鞋,套上鞋套半跪半坐在炕桌旁,叶昭就笑:“野天足有那么金贵吗?人家那鞋套是给大家闺秀、三寸金莲准备的。”

朱丝丝瞪着叶昭,说:“就这一顿,以后再跟你吃饭我朱丝丝自己把眼珠子抠出来。”

旁边伙计上了茶,又问了两位要的菜式,随即就出去忙活,轻轻带上了门。

“西关越来越繁华了,这几个区就你西关最好吧?怎么,你这一没权二没势的巡长就没人排挤你,没人想来占你的位儿?把你发边境当巡长去?这西关可是花花世界啊。”叶昭品着茶,笑呵呵的问。

朱丝丝白了叶昭一眼:“你天天混吃等死知道什么呀?我们巡捕厅纪律严着呢,你以为还你家长辈那时代啊,就知道捞钱。”看叶昭作派,他家长辈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叶昭一笑:“混吃等死也比你能耐啊,最少啊,我管杀也管埋。”

朱丝丝未免有些糗,说心里话,她有时候倒也挺佩服叶昭的,干巡捕的时候就是,说话很有些见地,而很多事,这个色狼看似没个章法,却总能把事情干好,比如哥哥的婚事,又比如今天这个造气机,这个人,总令人会产生意外的感觉。

“喂,你现在报的哪个班?以后好好学,可别就知道花家里的钱,自己不会赚钱,你又大手大脚的,等没了钱,你就知道什么是遭罪了,就你现在的跟班,你的那些小姨太太们,谁也不会跟着你了。”

难得的,朱丝丝有了些耐心,来劝劝这个不着四六的家伙,说着话又道:“可也难说,别的太太我没和她们聊过天,花姬会跟着你的吧?你呀,对她好点。”随即也奇怪,这家伙,自己凭什么就觉得花姬会跟着他呢?

叶昭听她说的真诚,就点点头,说:“嗯,我心里有数。”

一盘盘菜肴上来,朱丝丝尝了一筷子鱼肉,确实鲜美异常,不怪这败家子想吃。

“丝丝啊,干脆你拜我作大哥吧,我跟你说,跟了我这个大哥,那以后可没人敢欺负你,你的抱负啊、志向啊,都能实现。”嘬了口酒,叶昭笑呵呵的说,确实挺喜欢朱丝丝的姓格,有这么一个妹妹疼着宠着时常跟自己逗两句嘴可不挺有趣的吗?

“你想得美!”朱丝丝翻了个白眼,“你呀,做我弟弟还嫌小呢,一点都不成熟。你要是我弟弟,我一天打你八遍,非把你好吃懒做的劲儿给打过来不可。”

叶昭揉揉鼻子,说:“过了啊,怎么我也长你七八岁呢。”

毕竟现时礼仪观念不同后世,朱丝丝就不吭声了,却小声嘀咕句:“七老八十怎么了,为老不尊一样得挨骂。”

叶昭就笑,说:“没一点规矩,七老八十爱胡闹的,不叫为老不尊,那叫有童心。”

朱丝丝道:“叶大哥定是有童心的紧了,姨太太都是年纪极小的。”

叶昭禁不住笑,嘬了口酒,说道:“有进步,现在损人都会拐弯了。”

朱丝丝眨了眨眼睛,正色道:“叶昭,其实你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可能从小太被宠溺吧,所以胸无大志、好色成姓,可你要知道,这个世界变化很快,你再这样下去,怕以后就要吃苦了,好好学门手艺,别辜负老天给你的好皮囊。这话你爱听不爱听的,都记住,好不好?”

“恩,记住了。”叶昭笑着又道:“小时候吗?倒真是挺快活的。”自己怀念的,又是哪个小时候呢?

几口酒下肚,又聊起幼时,遇到这么个苦口婆心的女孩给自己讲道理,这些道理,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听人讲,隐隐就好像回到了前世,不过前世,这些道理好像都是亲人来讲,可没小女孩这般啰嗦的。叶昭只觉满腔的话想说,想了想笑道:“我唱首歌吧。”

朱丝丝讶然,说:“你喝多了?”

叶昭笑笑,用筷子轻敲碗面,敲了两下,摇摇头,转头喊道:“小二,小二哥!”

很快,伙计跑了过来,叶昭就递了张银票过去,说:“你去莎娃咖啡厅,把那儿的吉他给我借来,这是押金。”

伙计怔怔接过,问道:“什么东西?鸡什么?爷,小店里养有火鸡,您瞧瞧去?活蹦乱跳的,要哪个零碎您吱声,何必去和人借?”

“吉他!你去了说人家就知道,赶紧去!这是给你的!”说着话,叶昭扔给伙计一个银洋,立时,伙计激动的脸都抽搐了,这爷,也太大方了,连声道谢,快步而去。

朱丝丝撇撇嘴,自是对叶昭作派不以为然。

不大工夫,伙计就把吉他拿了来,心说原来是西洋琵琶,这名字可真怪,“鸡踏”?这不谁弹它骂谁么?

现今吉他和后世已经没甚分别,叶昭挑了挑弦,就唱了起来,《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琴音和叶昭的嗓音都是清澈无比,干净没有一丝杂音,穿透感极强,叶昭虽将一些歌词含糊过去,却半点没降低歌曲的美感。

一曲歌罢,叶昭就笑,说:“心里舒服多了!”没有KTV宣泄,在这儿唱唱歌也不错,尤其是又有朱丝丝这个很像现代姓格的女孩儿在旁,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丝丝呆了会儿,就笑道:“你呀,就魏晋的狂士,干什么都不着边际,好好的唱什么?可歌唱得倒也好听,我说错了,你呀,看来饿不死,家业败光了,你就捧着这琵琶去西关大戏院卖唱,总能赚一口饭吃。”

叶昭就笑:“承您吉言,到时您得多捧场。”

朱丝丝道:“一定一定。”倒是觉得这色狼可也没那么讨厌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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