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分钟后,刘宇重新回到了审判庭。
他沉声宣布道:“现在本庭宣判:万云鹏与李美芝一案,最终裁定:李美芝违反交通规则,跨越护栏,对事故具有不可推卸责任,万云鹏明知自己车辆没有交强险,还驾驶上路,负有次要责任。”
“根据上诉人所提异议,首先,上诉人提供病历,并不能直接证明李美芝腿部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受伤。”
“根据李美芝所提供照片,事故车辆所停靠位置,可以排除该车平缓制动停车的可能性。”
“根据李美芝所提供照片,事故车发动机盖的泥灰有经过擦拭痕迹,其右侧边缘界限明显,形成时间较短,具有碰擦形成的特征。”
“根据司法机关鉴定,李美芝右腿伤势排除摔伤可能,符合撞击伤势特征。”
“根据李美芝入院后病历显示,交通事故当天体查发现左侧胸部压痛,胸廓有伤痕。上述左胸部和右膝部损伤单纯摔跌一次外力作用难以形成。”
“根据检测,李美芝右下肢与车辆撞击高度吻合。综11上所述,李美芝右膝部损伤符合较大钝性外力的直接作用所致,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刘宇沉声说道:“故,判定万云鹏对李美芝撞击事实成立。”
“因万云鹏所提供证据并无法证实李美芝伤势与撞击无关,故本庭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万云鹏脸色一下变得煞白。
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说,他需要赔十多万。
但是此时弹幕可都炸了。
“不是吧!这老太太自己违反交通规则,万云鹏还得负次要责任?”
“他也违反交规了啊,按规定他那辆车根本就不能上路!”
“可是这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他撞了啊。”
“就是,谁知道那伤情鉴定是怎么回事,有没有猫腻。”
网友们纷纷议论起来。但是大部分人,对这个结果还是颇为不认同。
实际上刘宇对于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疑问。
为什么呢?
因为李美芝出具了司法机关的伤情鉴定,这个鉴定是李美芝主动要求,经由万云鹏同意后进行的鉴定。
这么说吧,在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这个伤情鉴定,配合上一些李美芝家属赶到现场拍摄的照片,再加上入院当日的诊断报告,也足够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但是呢,在刘宇看来,一审法官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说出那个惊吓推论!
实际上这个推论可以说算不上错,他的意思是什么呢?
就算没有撞,也有可能吓到老太太,所以你跟这件事情脱不了干系。
这个推论怎么说呢,并没有太大错误。却又否定了第一个撞击推论,就显得有些可笑。
很多人可能觉得法官就是要讲证据,不应该推论。
这是一个误区,实际上,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法官是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进行推论的。
比如刘宇这个推论,就是通过各种证据联合起来,推论万云鹏撞击到了李美芝。
但是一审法官呢,他在只有这些证据的情况下,没有捋清重点,没敢明确作出这个推论。
只是将这些作为旁证,再结合所谓的生活经验,推论出万云鹏就算没撞到李美芝,也肯定吓到她了,所以万云鹏肯定有责任这个结果。
这就显得底气不足,也不足以服众。
他越是这样,越给了别人找出漏洞的借口。
还是那句话,推论定结果,首先就要有排他性。
比如说你没撞你为什么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