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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户人家之马房遥望京城高墙(1 / 1)

?“阿三,快去问淑卿要礼物吧。我赶时间。”

潘有度将衣领抚平齐整,朝阿三展露了一个标准的国际化笑脸——咧嘴大笑时只露八只牙齿。想到今晚的舞会,比较特别。又顺便打听一下,自己的打扮与精神状况,估计适合跳多少支舞。

“关於跳舞,我不懂。你把握好分寸就行。不过……难道淑卿姐没有建议你,最好在脸上补点粉?两只黑眼圈太明显啦,还是遮遮掩掩比较好。”

一个有月光的夏夜,一个容易引起误会的夜。阿三算是看明白了,潘有度的忙碌究竟所为何事。这个长出了白头发的潘老爷,是潘家的经济支柱,是十三行的行商首领,加班出差应酬乃平常事。但,任嚣城里来了一个传教士,平不平常呢?搜索记忆,似乎传教士这种危险品,从前也只是在番鬼书上有过简单的介绍。一张薄薄的书页上,密密麻麻地排列着鸡肠字,旁边还很贴心地配上一幅精美插图。没错,插画上的传教士应该是这种模样:金发碧眼,身着大红色长袍,头戴宽边帽,帽子上还插着一根随风摇摆的慵懒的鹅毛。其实,真正的重点或许是,人家可没有辫子呀。

“一个有辫子的番鬼佬,算不算是我们的朋友?”

潘家的围墙内,透出橘黄色的火光。在西洋乐曲的陪伴下,这些光与热仿佛有了自己的生命。然而,这些摇曳的小生命,却扰乱了阿三的心,梵高的红辫子几乎没有缺陷,发质与色泽,翻遍整个任嚣城,恐怕也是无人能及。但,这鲜艳的火红,太过触目惊心,仿佛比魔鬼还要难缠。如同认定了目标,就要一追到底,阿三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已经成为了梵高的目标人物?

“夏天了,学生们即将放暑假,这的确是一个恋爱的季节。你是不是偷偷看上了哪一国的番鬼妹啦?如果有感觉,不妨先跟她交个朋友。我肯定是支持你的呀。以後泡妞,可以请假,统统批准。”

果然不出所料,阿三再一次惨遭误解。看似但凡交际舞跳得多了,对番鬼妹的接受程度已完全不设限了。潘有度根本就没有进入这次重要谈话的主题嘛,还学人家捧着一束大红花去赴约,一颗爱玩的心不是明摆着的嘛。

“那……如果……是一个有辫子的传教士呢?”

其实,很久很久以前……阿三就知道,与潘有度谈论正经事,是一件比正经事还要伤脑筋的事。但,这是关乎到同文行生死存亡的大件事,他必须试试看。这年头,敬业的狗仔队到处挖八卦新闻,为的就是争上第二天的头版头条。竞争如此激烈,能整出点什麽动静,实属不易。而且,他还隐约感到,这个有辫子的传教士的出现,很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不寻常的事故。例如,这红棕色的长辫子一出现,任嚣城就迎来一场超高级别的龙卷风;又或者,忽然之间,天昏地暗,香江上的帆船全被黑暗笼罩,统统都失去了方向,最後纷纷触礁……

“嘘,低调、低调,保持低调。这一次就勉勉强强算了,以後千万不可再提‘传教士’啦,要哢嚓的。你万万不可与这种危险人物交朋友。好,念雯的车来了。”

咯咯嗒嗒的马蹄声传来。听,每一步,都胸有成竹。连阿三也以为,这就是念雯大叔的马车。

超乎寻常的,潘有度和阿三居然同时猜错了。马车,是有一辆,而且也的确是正往这边走来,但车夫却不是生性浪漫的念雯大叔,而是伍秉鉴家的首席车夫梅有财。此人腰粗体胖,满脸大胡子,比念雯大叔年纪稍长一些,看似同样没有固定女朋友。

挑这个时间出来,莫非他与相好的姑娘就约在潘家门口见面?没道理呀。潘有度和阿三用目光表达共同的疑问——喂,这麽晚,来我家干嘛?

有财兄摆明就是已经接收到了两道询问眼光,却故作神秘。腾出一只多毛的肥手,假装不经意地摸出一条质地细腻的粉色带花手帕,还很有违常理地翘起了一根粗粗的尾指。举起手怕,慢吞吞地擦了擦脸,从饱满的额头,抹至颤抖的双下巴,却仍旧不吭声。被牵引的小马哥火了,圆眼直瞪,近乎两眼冒烟。有财兄很淡定,拒不接收小马哥的眼神提示。受伤的小马哥,一张长脸拉得长又长,牙齿磨得哩啦响。

这分明就是一种蓄势待嘛。潘有度向阿三使了一个眼色,两个人很默契地携手退後一大步。及时躲避危险的行为,应属人的本能。这位脾气暴躁的小马哥,真惹不起呀。

但,有的人,偏缺这一种。有财兄,就是这样一位奇人。惯於以自我为中心,光顾着拿出粉嫩手帕在他人面前显摆,全然不顾身边这一位的脸色究竟是有多难看。他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衰样,小马哥不满地摇晃着脑袋……

“好久不见,潘老爷。我家老爷收到风,得知你从京城回来,就吩咐我,加个班,过来接你……哎哟喂,哥,你也别踢大腿啊。”

自小生活在伍家的高级马房,自视甚高的小马哥一直得不到主人的重用,其他的低级马,通过各种办法,纷纷上了位,混了个理想职位。例如,那些低级马的车夫不是有财兄——这就够理想的了。小马哥自尊心强,个性刚烈,某些时候,他更向往低级马房,而不是这个贴着“高级”标签,却名不副实——看似无法实现自己的抱负,所谓“最高级别”之伍家马房。

任你级别再高,照样不过是一个养马之地,又不会忽然变成了大雄宝殿。如此想着,小马哥抑郁了,对准有财兄的脸,从鼻孔里喷出一堆废气。呼,既然改变不了现状,那就——踢你,喷你,衰人。意外受袭的梅有财全无反坑能力,一手用手帕捂住脸,一手揉着大腿上的厚厚脂肪,嗷嗷叫。神奇的是,他还傻乎乎地一味挨踢受气,半点没有要闪开避一避风头的意思。

也难怪小马哥如此气愤,这年头,整个任嚣城的马都在激烈竞争,撞破了脑袋,要往富贵人家里钻。论银子珠宝,伍家是仅次於潘家的有钱人家;但论家中的人头数,整个任嚣城,估计伍家认了第二,就没有谁敢跳出来认第一了。

至於任嚣城之外,也只有远在京城的某人才有发言权了。但,住在那里的皇帝老儿,除了自家的人头数在量上占绝对优势以外,在某一个极其关键的实质问题上,即便是贵为龙体的一国之君,对伍家也是望尘莫及,自叹不如。

有关这个,说出来都能把皇帝老儿羞愧死了。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嘛。除非实在二到不行,才会将其昭告天下。再有,皇帝老儿家的围墙砌得足够高,还怕挡不住自家的那一点小秘密?不该流传出去的八卦消息,终究还是要消灭在自家的地盆之内——如此一来,便可高枕无忧了。

一个大家庭里的闲杂人等多了,似乎就特别容易发生磕磕碰碰。那些家眷佣人数量庞大的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就特别喜爱把自家的围墙砌得高一些,厚一些。潘、伍两家也不例外,潘有度和伍秉鉴同岁,两家本是要好的邻居,两人自小就吃同一个奶妈的奶水长大;小时候又一起念书,一起翘课,跟的是同一个导师;後来又都在十三行混,学习做生意。怎麽说也是同一个专业——对外贸易出身的同门兄弟呀。依稀记得,那一年,他们还曾经追过同一个姑娘……

“我赶着去粤海关俱乐部跳舞,不如叫上你家老爷,一道同去,我可以帮他介绍一个很棒的舞伴。”

说起来,潘有度也好久没有与这位伍同学吃饭喝酒唱歌跳舞吹水了。听到有财的话,他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意,顺便回忆了一下自己离家上京的艰苦日子。和那些没大脑的高层们一起吞咽下的每一餐有缺陷的饭,印象尤为深刻。吃饭乃人生大事,连一顿饭都吃得周身不爽,就算是皇帝老儿也没脸给。其余的,吃、喝、玩之外的,与一个男人的事业及大好前程息息相关的正经事,他一概懒得去想。回味难以下咽的食物?这不纯粹自己找虐嘛。

“总督大人约了几位官场和生意场上的朋友,今晚一起喝茶聊天,直落吃夜宵。我家老爷已在粤海关等候多时了。”

挨过踢又受了气的有财兄,完全没有丧失掉作为伍家资深车夫应有的风度,诚意邀请潘有度务必要上他的车。这年头,竞争气氛浓,仿佛谁愿意上谁的车,那车的车夫及马,也就荣耀了。

“你确定是喝茶聊天吃夜宵,而不是搂着身材火辣的番鬼妹跳舞?”

一帮大男人,深夜聚会?他实在是不想去。相比之下,跳舞当然更能获取潘有度的心。

“是喝茶聊天吃夜宵,没错。”

长得一副老实样的有财兄,也不懂得花点心思安抚一下潘有度。只一句话,就击碎了他老人家的跳舞幻梦。爱玩的心,经不起几次敲打了呀。有财,你难道一点都没有觉察到麽?

噔瞪噔,潘家一女仆匆匆赶来,扑粉的小手儿,在潘有度的脸上展开小规模的紧急修补工作。噗噗噗,用不了半分钟,原本挂在潘有度脸上的两只大眼袋,已经被遮盖得天衣无缝了。解决了熊猫眼的问题,手中的鲜花怎麽办?说好了的,今夜誓要与英吉利的小白共舞到天亮。

“念雯,拜托你,替我将玫瑰赠予小白。并转告她,我好想她。”

少有的低哑声线,听得出里头隐含着无尽的失落。在如火般盛放的红玫瑰面前,仅一瞬间,潘有度就成功地转变了形象:圆头圆脑的他,像极了一个约了小朋友去玩,临出门时,却被家长无情地喊回去喝汤的小男孩。

姗姗来迟的念雯大叔,接过花,大赞这束玫瑰够新鲜欲滴,看起来很有诚意。第一次近距离观赏玫瑰的有财兄,也禁不住用嫉羡的目光轻抚传说中象徵爱情的植物。

“一定要亲手交给小白,是英吉利的小白,可千万不要弄错了。不然,我同你死过(拼命)啊。”

自己选的花,获得赞赏,脸上泛起浅浅笑。

终於,还是谁上了谁的车。小马哥打败了念雯大叔的马,堵塞在胸口的郁闷之气,方才稍微顺畅一些,臀部接收到有财发出的启动信号,即刻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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