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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邪恶之途(1 / 2)

?千万年的历史中,“流亡绝域”被称为诅咒之地。

这片土地因为承载颠沛流离的亡命种族而闻名,也是人类称霸大陆近千年来涉足最少的区域。

流亡绝域地形狭长而曲折,从蒙特罗帝国西南一直延伸到莫亚自由联邦和车宏帝国境内,山峦叠嶂,林莽苍苍,沟深谷幽,呈现着大森林的原始风韵。地域之外,常年缥缈云雾,形成一道天然的面纱,隔断了贪婪者觊觎的目光。

五百年前,在“日暮之战”中落败,自然种族再也无力与人类对抗,流亡困居于物种的发源之地流亡绝域,再未踏出一步。但千百年的仇恨,并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消失,所以没有人指望它们会对人类多么友善。事实上,在人类的传记中,这些种族之间也并非和睦相处,稍有不睦便会斗得你死我活。若非如此,也不会被人类赶杀得几乎灭族绝种,窝藏在这暗无天日的诅咒之地苟延残喘。

所谓珍禽在天、奇兽在山、锦鳞在渊,极度险恶的自然环境,保留了众多的神兽、魔怪、灵石、奇花异草,这些东西的任一部份,都有可能变成世间的无上珍宝,更别说那些传说中的特色种族,本身就具有神化的魅力。所以,不论流亡绝域被描绘得多么可怕,人类中从不缺少百无禁忌的野心家和猎奇者,明抢也好,暗偷也罢,这片禁地也从不缺少人类的足迹。

今天,由两人一马组成的某个旅游团体,踏上了这片神秘的土地。

传闻,进入丛林迷宫的道路有三条,可从天上飞入,可从河内游入,或者穿过大片山石与丛林,喏,就是眼前这片丘陵山地,一步一步走入。

不知道瓦伦莎公主为何偏偏选择这样一条最为艰难的荆棘之路,并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这片未知的土地上。换句话说,我也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哦,就是以前那个谁,我的前身,竟能忽悠得一个帝国的公主,而且还是如花似玉的品种,陪着他一个人浪迹天涯。

听说,那家伙出身泥腿子。从学术的角度讲,就是农民,一群拿锄头拿叉子整天窝在土里刨食吃混日子的底层人类,性格比绵羊还要温顺,而且一辈子不会有任何出息。想当然,我也愈加好奇,那家伙如何在这片最讲究根正苗红贵族出身二代咆哮的大地上站稳脚,甚至昂起胸、挺起身,脸带贱笑,采到帝国最美的鲜花。

这个问题当然无法从当事人那里得到答案。

“白痴排骨,你还真拿自己当做阿南德将军了!”

老笨马故意落下一段距离,臭烘烘的老嘴附在我耳边道:“你不过是荒野的鬼魂,阴差阳错占据阿南德将军的尸身,若非我老人家帮衬,岂能瞒得过公主。”

“老笨马,彼此彼此。不论俺是不是那个……阿什么德,反正这辈子跟定这个公主了!”

我同样还以颜色道:“别看你老家伙道貌岸然的模样,可俺也晓得你肚内装的是什么坏水。”

“啊咻啊咻啊咻,排骨弟。”

“嘎嘎嘎嘎嘎嘎,老马哥。”

我们两个相视大笑,两只手、两把蹄子紧紧抱在一起,共生惺惺相惜之念。

既然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尽管彼此不对眼,但至少懂得同舟共济的道理。

当然,适当的时候我绝不会放过落井下石,而老笨马也绝不会吝啬偷袭一脚。

我们彼此心知肚明,一个卑鄙,一个阴险,反倒更容易赤诚相待。

暮然回首的瓦伦莎,对感情突然好的像穿一条裤子的我们两个报以惊喜的笑容。

暂时结成同盟的老笨马和我,则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商量。

“啊咻,老哥家乡莫亚自由联邦气候潮湿,也时起大雾,但规模从未这么大,持续的时间也从未这么久,这片土地果然透着诡异。”

老笨马低声道:“沿途高耸入云的大树,看起来气氛也压抑非常,那些树木笔直而立、阴冷料峭……该怎么说?”

“邪恶。”

“对,就是邪恶,而且很邪恶。”

老笨马点头道∶“排骨弟,你也有这种感觉吗?我们经过的大片森林,那些桦树、松树、青柏,每颗树木都一样,无声无息,阴森矗立,就好像把我们当做猎物般默默审视,那种感觉很像身入鬼域,让人脊背发寒。”

常理说,森林内湿气本重,加上大雾氤氲,温度确实低得惊人。但老笨马的感觉我能体会,老家伙虽然擅长嘴皮子的买卖,但毕竟走南闯北,要说感受到寒意,甚至在我那个邪恶的形容词前面加了个“很”字,确实说明了一个事实。一路沿途所见的树木花草,确实透着某种邪恶的气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除了空气与水,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物种,自是树木花草。照理说,远离尘世,近距离接触这些葱郁大树,该是多么清新飒爽,绝不会给人这种压抑的感觉。但我们这一路行来,途中经过的各类树木,株株森然不动,如同鬼魅在阴恻恻地窥视,默默走在树下,更有很强烈的利芒在背的感觉。

这只是我与老笨马的私下交流,并不曾与瓦伦莎公主分享。

说来好笑,我与老笨马,毫不谦虚地自认为一个是顶天立地的强力战士,一个是百年一遇的魔法奇才,却不如那个身体单薄的女孩,展现出天生猎奇的快乐心情。

她一会儿敲敲这棵树的树干,欢快道:“天啊,这就是传说中的黑白落叶松吗,听说白天它的树干是黑色的,而夜间则会发出白光,被旅人称为‘指路明灯’,可惜帝国现在已经没有这类树木的痕迹,只能在教科书中见到它了。”一会儿又抚摸另外一棵树的枝叶,尖声道:“真的是笛子树耶,叶子上长有两排参差不齐的小孔,暗合音节音律,难怪刚才会发出那么动听的声音,要是能带它回去该多好,让帝都学院的孩子们都欣赏一下,堪比帝国名乐师的天籁之音。”

瓦伦莎公主那快乐心境,也正是我能坚持下来的惟一支柱,否则,单耳边充满脚踩落叶的那沙沙噪音,就足会将人逼疯。

不错,与森然矗立的巨树相比,那种落叶撕磨的沙沙噪音又在耳边响起。

而且尤为邪恶。

“干,老马哥,能不能少吃些枯枝烂叶,这一路受够你了。”

老笨马长舌舔弄,将嘴角掉出的半截烂叶卷入肚内,美美打了个饱嗝。自己没品味也就罢了,还用一种敦敦教导的口气对我嘟囔道:“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饱肚子饿得慌。在这危机四伏之地,身为我们小队唯一的魔法师,作为年长的老大哥,作为聪明的劳本曼,必须时刻准备独撑大局,当然需要吃饱饭养足气力。”

“可是,你吃的都是枯枝烂叶哎?”

“你懂什么。桦乔木的叶子只有枯萎以后才能尝出香肠的味道,白桦树的枝干只有发黄以后才有烧猪蹄的筋道。”

老笨马递过一串烂树枝道:“排骨弟要不要尝尝?怎么,不想吃?唉,如果不尝尝这天下最好的美味,你这一辈子真是白活了!”

在他悲天悯人的注视下,我好象成了天底下最无口福的可怜虫。可那堆脏兮兮臭烘烘的东西几乎恶心死我,从此便下定决心即便一辈子没东西吃,也不会堕落到和老笨马一个地步,拿那些枯枝烂叶充饥。

说到吃,我说不饿肯定是假的。一天下来,瓦仑莎总会找到一些野果地瓜当干粮,而且吃起来津津有味,不过那些东西却勾不起我一点胃口,每次她分给我时,我都是当着她的面吃一部分,然后再偷偷吐出来。至于老笨马就不用提了,只要有几把烂草、几堆落叶便可以糊弄过去。况且,现在周围有的是绿色植物,老笨马就如同身在天堂一样,早已是乐不思蜀,才一天的功夫便肥了足足十多斤,连走路都带喘响的。唉,而我只有早晨吃下一块小石头,肚子咣当当闹罢工。

一想到石头,我就两眼放光,可如今周围都是该死的大树,树下堆满落叶,哪里有半块石头可寻!

晚上歇息之时,我曾试过顺着落叶挖出一个一人多深的大洞,却仍不见底,反便宜了老笨马,大口吃个不停,还美其名曰:“臣年保鲜旧叶,味道甘美至极。”

未搜到石头充饥,但也并不是没有收获。在树叶深处,竟让我翻出数把残破兵刃还有黑色破损的战袍碎片,剑口衣袍仍带着新鲜血痕,说明那场惨烈厮杀便发生在不久之前。

待我将断刃及衣服偷偷拿与老笨马鉴定,老家伙双蹄捣弄半响,竟让他从破损衣领处翻出一个拇指大小的徽章,银纹铜芯,镶嵌墨珠,中间镌刻的乌红色的小蝎子如同在云雾之中爬行。

“天蝎勋章!”

老笨马倒吸凉气道:“这应是闻名车宏帝国的杀手集团,本在东南沿海一带活动,为何会千里迢迢赶来‘流亡绝域’。从这些散乱兵器计算,人手应在二十人以上,却不知遭遇了什么怪物,致使全军覆没。”

老笨马郑重说出“怪物”这个词,因为那些精钢铸造的刀剑,并非被神兵利器割断,也非强力武者震折,而是刀刃卷曲,刀身更布满恐怖绿洞,应是被某种液体侵蚀所致。

碰到问题,就要设法找出答案。若有某个生还者亲口讲述一遍亲身经历,自是再好不过。但我将附近树林搜过一遍,甚至掘地三尺,却连具尸首都找不到。

不过,真的没办法了么?当然不可能是这样,因为这是一个能化腐朽为神奇的魔法世界。

光明魔法中,有一种“影像还原术”,借助光轮转换能力,可将发生在特别时间的特殊事件加以还原。摸摸衣服,便可以知道此前是何人所穿;弹动刀剑,便可清楚曾砍杀的物件;当然,如果能对周围空间施法,便可还原那场恶战的具体实况。

这些倒还没什么,最省劲的还是那些掌握自然规律的召唤师,甚至不需特别证据,只要现场有几棵花草植物,哪怕曾有虫蛇动物爬过,他们都可以通过召唤手段,与之沟通交流,解读出所需要的场景记忆。

幸运的是,我们队伍里就有位自然召唤师,而周围大树密布,条件更是得天独厚,就看他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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