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2)

?林琅第一次看见李承勋是在她13岁时,情窦初开的少女被这少年沉默神秘的光芒所吸引笼罩,甚至在内心的一片小天地里,从那一刻起永远锁起了一个秘密:此生非承勋不嫁,追随他天涯海角,为他生儿育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1989年那个草长莺飞的美好时节。她扎一条粗厚的马尾,左眼角下的小颗泪痣已经清晰可见,右侧脖颈上也有一颗。看相人说,这种组合是天下最厉害的苦情痣,有这种标记的人,生生世世都在寻找同一个恋人,永不更改,不管炼狱的烈火怎样灼烤他,不管为了要再见上一面要等待多少年,也不管孟婆怎样威逼利诱她去喝忘情之水,只要再相见,就算隔着茫茫人海,他依然可以将对方一眼辨认。

那时候林琅才十岁,对这一切“封建迷信”都嗤之以鼻,段存仁听见看相人这么说,觉得林琅本就是个姑娘还这样命苦,不甘愿地给了看相人些赏钱把他打发走了。

13岁这年,她看见了承勋,只一眼,就仿佛全身的能力都被激活。她那么贪婪大胆地看着他,目光紧紧锁住他的每一寸行踪,根本无法将眼睛从他身上移开一秒钟。看相人的所有断言瞬间全部涌进脑海,她确定:李承勋就是那个自己生生世世都在等待的人,她已经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将他辨认。

林琅根本无心观赏公园里的风景。她一路小跑,绕到承勋身后,轻拍他的肩膀。他转过身来,微愣后迷茫地看着这个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姑娘。

“你好。我叫林琅。我请你吃冰棒好不好,吃过了我们就算是朋友了。”

承勋看着那根极力递到自己眼前、差点捅到他鼻子里的冰棒,已经开始滴答滴答地融化起来。化过的糖水顺着她的胳膊往下淌,她神情真诚。承勋有些犹豫,他不认识她,不能接受她给的食物。可如果不接受,只怕这个神色坚决的小姑娘不会这么轻易放弃自己,再这样下去,惹了麻烦就不好办了。

他正犹犹豫豫地伸出手时,李铭纯转过身来,撞见这一幕,呵斥承勋:“干什么!怎么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

承勋最敬重父亲,惊慌缩手。林琅眼见要交到的朋友就这样缩了回去,简直要气得大叫了。李铭纯见小姑娘粉唇一噘,就要梨花带雨,赶忙俯下身问道:“小姑娘家是我们厂区的吗?”

林琅点头。

“你爸爸是我们单位的吗?叫什么啊?”

“段存仁。我爸爸是领导!”林琅骄傲地说,却见李铭纯脸色一变,训斥承勋一句“还不回家”,拉着他转身就走。

林琅边追边喊:“冰棒!你的冰棒!”

承勋回头给他匆匆一瞥,她看着渐行渐远的父子,呼喊着:“记住!我、叫、林、琅!”这一嗓子直接把父母姐妹都给吼来了,爸爸问谁啊,林琅只随便搪塞了一句,“一个新交的朋友。我喜欢她的白裙子。”

林琅一直把秘密在心底装了三个多星期,终于又一次在公园里看见了他们。她还没来得及跑到他们身边,李家三口已经拐过小路往远走去。林琅不愿被这水痘一样的秘密折磨得心痒难耐,但她只会和一个人说。

林琅可不能将这一切告诉爸爸妈妈,事实上她的内心状态从来不打算告诉任何人,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大姐子夜。子夜一生都是个非常内向温柔的女人,但林琅总觉得子夜身上有一种力量,凭借着这股力量,她可以理解林琅任何疯狂的想法。

“姐,猕猴笼子旁那个穿白布衬衫的男孩子你认识吗?从冰棒车数过去第三个,那个大高个。”

子夜确定目标后看了她一眼,神情复杂:“那是李铭纯叔叔唯一的儿子,李承勋。不过,你最好不要跟他有太多往来……我有次偷偷听爸爸和陈叔叔说话,他们好像还和这个李叔叔有点仇怨。”

仇家的儿子,那就是爸爸讨厌的人啦。这个念头让林琅有点沮丧,但迷恋的力量战胜了一切历史。成人的历史她不想担负,她只想活出自己的生活,她讨厌拘束,更痛恨被安排。

她执意要爱李承勋,不管谁来阻拦,哪怕她穷一生之力也不曾真正领悟到,爱到底是什么。

十五六岁的年纪,林琅喜欢穿白色布裙、的确良花衬衫和正时髦的牛仔裤,身体已经开始发育,牛仔裤将她尚小的臀部包裹得滚圆,的确良衬衫下隐约可见雪白肌肤。偶尔还会抹上母亲宴客或出门聚会时才涂抹的口红。林琅天生唇形好,涂过口红后,整张脸的焦点都在这枚丰唇上。放学路上已经开始有男孩骑自行车跟着他,或三三两两坐在她放学回家必经的河边朝她吹口哨,课堂上邻座的男孩总喜欢扯她的辫子。上了高中以后,她终于能正大光明地仰望李承勋的背影。他依然沉默神秘,和其他那些追着她使劲表现甚至通过折磨她来获得她注意的轻浮男生们很不一样。其实这些人里,有的无论是长相还是家庭实力都优于承勋,但在林琅的雷达探测区内,他们根本就是隐形屏蔽了,激不起她的一点兴趣。

她非常主动。她知道承勋的闷脾气,如果等他主动,那自己都等成老太婆了。她还是会每天都认真递给承勋一只冰棒。“你好。我叫琳琅。我请你吃冰棒吧,吃了冰棒我们就是朋友了。”

承勋有时候会怜惜地看着他,有时候觉得厌烦,但从不曾接受过她的冰棒一次。林琅就会在一片哄笑声中一口气把两根冰棒全部吃光,骄傲地仰着头走掉。心里虽然有被拒绝后的酸涩,但她始终对承勋抱有坚定的期望,“不是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嘛,只要我坚持不懈,我就不相信了,就是石人儿,我段林琅也能把他磨成白砂糖!”

男生们对承勋的情绪很复杂。如果承勋不答应林琅,那就说明他们心中神仙一样的姑娘在他眼里一文不值,也就相当于说,这些男生本身就在他李承勋的眼里全部一文不值;而如果他答应了林琅、拥有了林琅,就等于说在争夺林琅的竞赛中,他们全部输给了李承勋一个人,还是相当于说李承勋把这些男生全部贬得一文不值。所以,李承勋不费吹灰之力、在一开始就赢了,就因为他是林琅唯一喜欢的人。

承勋也想到了这一点,他心底还是对自己与同□□的关系很在意的,他做不到林琅那样,永远不管不顾;并且父亲后半生的郁郁不得志都是因为段家,他无论如何不能和林家的女儿走得太近;再说,他心里对林琅根本不存在一丁点的“男女之情”,他简直不理解林琅的那种疯狂的热情源出何处。

这年夏天,工厂提出让在家多年靠卖对联书法为生的李铭纯回到厂内解决技术难题。工厂已经到了存亡关头,非李铭纯的技术能力不能解决。于是李铭纯故作镇定地接受了这个邀请及其附带的一大笔收入,关门送客后却仿佛迎来再生一般把妻子抱起来在半空欢呼着连转三圈。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该真本事说话的时候了,这个世界还是有公理的!”

李铭纯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简单收拾了个行李卷,吃睡都在工厂里。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攻克所有的技术难题,他想得很清楚,原因有三:一是他必须抓住这个机会证明自己的价值;二是他对这个厂子本身还是有感情的,他有信心能够救回它;第三,他还不忘为国家和那些职工考虑,如果工厂倒闭了,这么多的人拖家带口的要怎么生活,如果飞机制造厂就此垮掉,国家必然蒙受一笔巨大损失。衣带渐宽终不悔,他带领专家团队狠拼了四天三夜,设备故障全部排除,他长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好好睡一觉,他琢磨着,等待接下来厂长明确表态,我就又可以回到研究岗位上了。上次的研究被迫半途而废,即使他想利用那些科研成果申请任何研究津贴都是不可能的。结果最大,亮出成果来,什么都好说,否则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么大风险来赞助考察他研究周期这么长的课题。

然而在家里等待了三天,除了他走出研究室时厂长握住他的手,激动地说了一句“辛苦了”,此后竟然就杳无音讯。他有种被捉弄的强烈感觉。

果然,三天后,此次技术设备诊断费由红纸包得鼓鼓的,由财会亲自送来李家,但他追问起自己重回工作岗位并要求公正待遇的问题,对方只是支吾闪烁。最后实在耐不住李铭纯的殷切发问,眼见着刚点燃的光亮又在他眼中熄灭,财会好心地劝慰道:“老李大哥,算了吧。人嘛,永远不能活得那么认真。最后搞得你自己累,别人也跟着你累。想想大嫂,孩子们还小,你就把这钱收下吧,这是你应得的。我也只是个送钱传信的,要不是为了饭碗,我也不来你这儿跟你说这些,这得罪人的事谁愿意干啊。其他的,大哥你就放过小弟,再别多问。”

财会走了,李铭纯有点发蒙。这算是怎么回事啊,这,这就完啦?

他不知道到底又是谁在背后搞鬼,心意难平,钻了牛角尖儿,大病一场,卧床足有大半月。承勋看着父亲的痛苦,说:“爸爸,我去找段存仁那个混蛋!”

李铭纯有气无力,只勉强摆摆手,挤出三个字:“不许去。”

这一场大病,终于让李铭纯把世界看了个清楚明白。

承勋看着父亲如此痛苦,却无处为他喊冤叫屈,任由段存仁及其党羽步步高升,而父亲始终没有机会完成自己的课题,获得应得的地位和待遇。人才就像茅厕纸,用完就丢弃,谁也不愿再脏手,唯恐避之不及。正在这节骨眼上,父亲失手将姐姐打疯。李家人连上街买菜也要受人指指点点,恶意揣测。承勋就要高考,但他思前想后,终于对父亲提出:“爸爸,我们搬家吧。换个环境,对你和姐姐的身体都有好处。”

李铭纯也不是没想过搬家,“不行啊,你爷爷奶奶的骨灰都埋在这儿了。我不能抛下他们。”

“爷爷奶奶互相是个伴儿,可你要是再不离开这儿,就怕用不了多久,我也得把你的骨灰和他们的放在一起了。”

承勋这番大胆直言着实惊到了父亲。母亲在一旁插言:“孩子说的都是大实话。你看看你,以前那么好的身子骨,现在居然能光生气就倒床上半个月,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难道还要我们孤儿寡母继续留在这里任人欺负个够吗?你就不怕活活气死在这里?”

李铭纯闻着弥漫整个家的中药味儿,问自己怎么就一步步走到今天。那么硬朗的身子,现在要靠中药温补得以为继,自己堂堂国家工程师,居然无力改善自身的生活,难以为妻儿的未来谋划。

“爸爸,再不走,开业大哥的秘密就守不住了。到时候,谁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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