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不错?
身在清河县的何娇娇夫妇简直处于水深火热中。
沈恒之虽然在混战的场子里救人,但是被救的并不没有感激他,因为无论如何刘成川咬死了这税必须交——不然他的爱妾下半年的首饰胭脂水份衣服钱从哪里出?
谁也没指望着那点俸银能够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冲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几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伤,刘成川却觉得他是在捣乱,也不知道初来乍道是想分钱还是想干嘛。
其实刘成川在清河县这么多年,倒是有个众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刘大坑。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沈恒之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何娇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了。
哪怕何娇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问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的派头。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
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峰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的。
沈恒之来到清河县,每日除了看看文书清查仓库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刘成川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啊?!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沈恒之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刘成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沈恒之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刘成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时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沈恒之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之类的话儿来劝慰他。
沈恒之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何娇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可惜何娇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沈恒之教的太慢,索性翻了沈恒之的书来,她盯着书让沈恒之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
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沈恒之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在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沈恒之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