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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家里来了个崔五郎(1 / 2)

沈恒之与何娇娇离开崔泰所率军队的暂时驻营之时,身边带了个丢不掉的尾巴:崔五郎。

崔泰奉皇上命令在蛮夷各部巡守,虽然如今南诏已灭,到底这些语言不通的蛮夷们心中对大梁朝并无多深的臣服之心,上面的人还是很不放心的,光驻扎在南诏的军队就有十万之众,按季四处巡守。

崔泰带人到得清河县境内,不成想却在一处隐秘的郊外窥到一处冶炼的矿场,却不见矿井或者矿坑,自然百般奇怪。顺藤摸瓜,这才查到了清山寨。

殊途同归,崔泰与沈恒之都是想查清楚这个银矿背后的主子是谁,崔五郎当做盟军的合作伙伴,被委派跟着沈恒之一同查清此事。

崔五郎是个很活泼的少年郎,初次见面就与何娇娇打了一架,在营房里又特意将沈恒之在京里的事情大讲特讲,结果发现她似乎当做传奇故事听了,一点也没有受到刺激的表情,他就有点不开心了。

——原来这就是个缺心眼的傻大姐啊?!

哪怕没有生出“沈郎待我情深义重,我粉身碎骨难报万一”的感激眼神,也应该生出自己配不上榜眼郎的自卑神情啊……偏偏这两样何娇娇都没有。

这就让崔五郎奇怪了。他好多次暗中观察何娇娇,见她与寻常女子也没什么不同啊,模样只能算中上,有一种完全不加雕琢的粗糙的美,大概只能归类于野花一类吧。

崔家女儿颜色好,都是从小在闺中娇养,衣食住行无不精益求精,她这种在民间长大的,又没有打磨过的,自然看着差了许多。

可是一路随行下来,发现她的野外生存技能满点,捡个柴生个火顺便再烤个蘑菇饼子之类都透着利落之意,心中便升起个模糊的念头:沈恒之执意要回乡娶妇,也许……并没有错。

试想,二品高官家的闺女能挽起袖子做这些活计?能陪着他半夜摸到银矿,还不要命的扑上来与他对打,以保护她身后的这个男人?

显然不能。

几个人又走了半月,居然在清河县又发现一座银矿。不过这一次他们都显的很是镇定了,白天发现端倪,晚上趁夜摸上去一回,便直接走过去了。

赵二这次是死活不肯做留守人员。崔六郎手劲足,当初差点将他颈椎砍断,想到他好不容易捡来的一条命,这次半夜爬山跑的比兔子都快,一直在前面爬,留沈恒之垫底。

等到回到清河县城,都是四月初了。天气渐热,街上的人们都脱了棉衣穿起了夹袍,几个月不见,刘成川看到沈恒之似乎心情都舒畅了不少。

再瞧见他递上来的各村寨春耕情况,随手翻一翻也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是个勤勉认真的下属!

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实在可惜啊!

好好安抚了他一场,又给沈恒之放了三日的假,算是奖励他,此次督促春耕出了公差。

沈恒之对刘成川倒还是很恭敬,只是关于银矿的事情半点口风没露,汇报完了公事他就赶着回家,途中遇到高正峰也只是打了个招呼,谢他对自家多有照顾,改日请酒便走了。

崔五郎是跟着他来查银矿可与刘成川有无关系,但这小子一路上明目张胆瞧着他家媳妇儿的脸蛋瞧,沈恒之早就不高兴了。

赵二这会早回去了,想到家里只剩下崔五郎跟何娇娇,沈恒之的脚步更快了。

沈家租赁的房子就在县衙后街,走了没多久就到了。他们夫妻离开一段时间,房里都积了灰,何娇娇进门就包了头发,开始楼上楼下除尘扫土,也不管好奇的崔五郎。

等到沈恒之从县衙回来,她已经将家里大致打扫干净了。沈恒之进门便瞧见何娇娇在院子里剁猪蹄髈,砧板就摆在院里的石桌之上。

神情凶悍,每一刀下去务求筋骨皆断,目光却朝着不远处的崔五郎瞟过去,一边剁一边念叨:“让你乱跑乱翻,被剁了吧?!”

沈恒之:…………

这招杀鸡儆猴做的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在这院里生活了小半年,也没见何娇娇将砧板挪到外面来啊,崔五郎一来她就开始在院里剁骨头,他看不出来才是傻子!

崔五郎见到沈恒之回来,几个快步便迎了上去,用目光示意他:你这媳妇也太凶悍了!说出来的话也颇为委屈道:“沈郎,我只不过去楼上瞧了瞧……”也没进卧房啊,只是想瞧瞧榜眼都读些什么书。

他自小读书不行,但于练武一事上却颇有天分,这才从军。但崔家子弟多是从文,似他与崔泰六郎这般从武的极少。

因此,对于能考上榜眼的学霸那是打心眼里仰慕。想要参观榜眼书房归根结底只是想看看学霸是怎样炼成的。

哪知道却受到了学霸老婆的阻挠,留下一句话:二楼不许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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